内容出处: |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三辑(总第十七辑)》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30003888 |
颗粒名称: | 林锡元案 |
分类号: | D926.4 |
页数: | 8 |
页码: | 95-10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云霄县委第四区分委书记林锡元的故事。在任职期间,林锡元因个人腐化和权力膨胀,与辖下的龙坑乡妇女主席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其怀孕。之后,他转移了感情,并试图摆脱这位女性,甚至谋杀了她,伪造了案发现场。经过调查,林锡元最终被判处死刑。这个故事记录了林锡元的罪行以及公检法机关努力追查真相和维护正义的过程。 |
关键词: | 林锡元 案件 云霄县 |
出版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云霄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本书收录“回顾杜塘水库”、“云霄县人民会堂的兴建”、“云霄县供销合作社的创建”、“云霄县程控电话与邮电综合楼”、“解放前鱼商公会”、“三葫芦棕木屐”等约30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