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公私合营企业一豫和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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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霄文史資料第十辑(总第十四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760
颗粒名称: 首家公私合营企业一豫和酱园
分类号: TS208
页数: 2
页码: 31-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公私合营云霄豫和酱园食品厂是云霄县的首家公私合营企业。豫和酱园原为私营企业,主要生产酱油、鱼汁、腐乳等酱料。解放后,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1951年8月,政府实行公私合营,接管了该企业,并更名为“公私合营豫和酱园食品厂”。在政府的支持下,豫和酱园得以继续生产,完成了资金筹措和产品销售的问题,年底还实现了盈利。然而,由于工作调动,对该企业的具体情况了解有限。
关键词: 公私合营 豫和酱园 食品厂

内容

公私合营云霄豫和酱园食品厂,前身是私营豫和酱园,于1951年8月实行公私合营,是云霄县首家公私合营企业。
  私营豫和酱园,地址在云霄溪边巷仔口,原系方××及其亲属、朋友合资经营的企业。这家酱园原来资金比较雄厚,场地宽敞,生产规模较大,主要产品有各等酱油、鱼汁、腐乳及各色酱料。产品质量较好,除销售本县外,还销往广东饶平、邻县诏安、平和等地。
  云霄解放后,有些工商业者对党的工商业政策不理解,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思想,豫和酱园资金只出不进,不购进原料继续生产,坐吃老本,变盈为亏。
  1951年,全县城乡掀起轰轰烈烈的镇反和土地改革运动。当年8月,方××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判刑,其财产由政府宣布没收。但豫和酱园系合股企业,政府只没收方××部分,其他股分,政府维护其合法权益,承认其股权。
  为了使这家企业继续生产,八月,政府派我和朱坤生两人前往接管,并更名为“公私合营豫和酱园食品厂”,经理何连捷(私方代表)、副经理张荣三(公方代表),会计朱坤生,原有职员、工人全部留用。
  我们接管豫和酱园时,许多产品已经脱销,生意冷淡,资金短缺,面临倒闭边缘。工人们看到政府派员接管,非常欢喜。根据旧存货物结算,价值9316.23元。(已折成现行币值)按股分划分,其中,属方××没收部分4400元,属个人股份4200元,还有未定产权待转资金718.43元。此外,还有被欠货款3849.6元。这些欠款已设法收回了。
  接管后,首先急需解决的是资金问题。我们根据该厂生产与销售情况,报请县财政拨款20100元,加上没收部分共24500元,作为政府投资。其他作为私人股分投资。另外,还有机关生产投资:县委会300元、县政府总务股500元、二区100元、三区100元、四区200元、五区100元,合计1300元。总合计生产资金30716.23元。
  这时,正值三角鱼盛产季节,东山鱼贩整船整船载到云霄贩卖。我们抓紧时机,大量购买、贮存,作为生产鱼汁原料。同时又派人到汕头采购大批黄豆、面粉,作为酱油、腐乳原料。原料准备充足,立即投入生产。不久,原来脱销的产品陆续上市,使这家即将倒闭的企业复苏。年底结算,略有盈利。
  我到公私合营酱园厂工作时间甚短。1951年底,因工作需要,调离该厂。

知识出处

雲霄文史資料第十辑(总第十四辑)

《雲霄文史資料第十辑(总第十四辑)》

本文记述了关于云霄县的文史资料,涉及抗旱斗争、移民安置、企业发展、民间工艺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还包括了具体人物的传略,如方大利、许天爵等。此外,还收录了关于云霄县行政区划、水文、桥梁等方面的文章。摘要、关键词、分类号和人物传略等信息需要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归纳和提取,无法在给出的信息中进行具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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