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商标及商标管理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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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517
颗粒名称: 诏安商标及商标管理的沿革
分类号: F760.5
页数: 4
页码: 459-462
摘要: 本文介绍了诏安商标的百年发展历程和商标管理史。从商贸活动、商号名称到商标注册的发展,反映了诏安经济的发展和商标意识的增强。文章还提到了商标注册数量和保护力度的提高,以及政府对商标管理的重视。
关键词: 诏安县 商标 沿革

内容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使用在商品上用来区别他人商品的一种标记,是将不同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前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常见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四种类型,根据商标的管理,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商标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发展过程从一定角度反映了商贸历史。诏安位处福建省最南端,依山面海,自古省际贸易和商贾活动频繁,明嘉靖九年(1530)建县后,商事更为活跃。特别是清代海运业的大力发展,出现了南来北往的货物交流,加上本地丰富的农副产品、水果资源以及众多的手工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培育了众多品牌的商品货物和农业特产,也出现了一批闻名遐迩的百年老字号店铺。回眸诏安百年商标史,这些老字号是特别值得关注的群体,因为他们凝聚了传统文化,传承了商业价值,反映了人文民俗习惯,体现了地方商业特色,而且在某一时代,他们甚至是某种商品的代名词,可说是商标的雏形。但他们的目的,大多出于市场竞争以示信誉而区别于别人。据《诏安县志》记载,在近代众多的老字号中,比较有名的有:南康成、平平等布庄、针纺织品行业,顺源、源大等酿酒业,沈尝兴咸金枣、翁长春肉松、沈成昌机制烟、顺茂号粮行、逢其源油行,永春药店,奇珍、雪文茶行等。部分商号历史久远,商号逐渐代表了商品和企业信誉,如“沈尝兴”“顺源”一听便知是咸金枣、是家酿米酒。
  但是,商号不等于商标,即使在今天,商号(字号)名称依法规登记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可防止企业重名,但这种保护仅限于商号名称,保护不到商号的产品,只有以商号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才能够得到与商标同样的保护,用商号名称的特取部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已成为普遍采用的方法。
  清代光绪以前,朝廷未设管理工商业的行政机关,工商业的商事活动由县衙兼管。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清政府设立工部和商部,同年九月又把工、商两部合并为农工商部,专管工商企业和市场经济活动,执掌对工商企业的登记、商标注册和度量衡等工作。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发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这是政府行为的商标注册规范管理的开始。1932年民国政府修正颁布《商标法施行细则》。但由于民国以前的政府对商标管理的不重视,也导致了诏安在新中国建立前商标的贫乏。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于1950年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关于民国政府商标局注册商标处理办法》,诏安也于1950年成立工商科。当时诏安工业落后,又无商标管理机构,商标注册仍未得到重视。直至1965年,诏安才开始申请注册商标。翌年1月和4月,诏安县手工业联社官陂烟丝合作工厂生产的“渡槽”和“古楼”烟纸商标,先后获准注册。“渡槽”牌烟纸商标成为全县第一家工业产品注册商标。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行政管理局被撤消,商标管理处于放任自由状态,在“横扫四旧”中,一些商标被当成“封、资、修”的标志,遭到禁用,商标档案被毁,商标管理工作陷入瘫痪,全县未注册任何商标。
  1978年9月,国务院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商标局,中断13年的商标注册制度也于1979年12月得到重新恢复。我县于1979年开始清理整顿商标,本县的“双溪”“宝塔”“蝴蝶”“劲松”“花蝶”牌烟纸,“狮球”牌化工原料,“东溪”牌鱼露酱油等7种商标同年获准注册。
  1981年起诏安商标管理工作逐渐走向正轨,1982年商标管理纳入县工商局企业管理股监管。1985年以后,每年都开展商标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对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重视对传统产品商标的保护工作,并发展新名优产品商标,实现与国际接轨。
  这可从以下数字看到诏安注册商标的发展情况,目前诏安注册的商标有346件,其中1979年以前注册的仅9件,上世纪80年代33件,上世纪90年代至今304件。其中“活力宝”饮料著名商标一件,“雪珍”茶叶、“荣佳利”服装、“绿迪”饮料、“汇利通”饮料、蒸馏水、“活力宝”饮料等知名商标5件。而且注册商标的商品使用由以前单一的烟纸、酱油等商业商标发展到如今涉及服装、茶叶、食品罐头、果脯、饮料、机械、餐馆、建筑材料等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
  纵观诏安百年商标和商标管理史,从中可以看到诏安商标发展走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民国以前。虽然我县商贸活动源远流长,但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导致了这一阶段商标处于停滞状态。
  第二阶段,建国初至改革开放以前。这一阶段商标注册工作发展缓慢。
  第三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阶段商标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我县商标发展突飞猛进,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过程。
  究其商标发展缓慢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否存在以下因素:
  民国以前,政府对商贸以及商标没有规范管理,商标法制不健全,导致商标发展滞后。
  上世纪80年代以前,诏安的工业企业较少,小型手工业企业居多,产品不定型,经常转产改产,注册商标赶不上产品变化;而且这些小企业,本小利微,承受不起商标设计、注册的经济负担。
  早期的商标法规,只强调商标注册是企业应尽义务,没有规定他们享有的权利,如1963年颁发的《商标管理条例》。这导致了企业对商标本质作用产生歧义,把注册当成负担,形成漠视商标的局面。
  另外,工商业主对商标注册的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足,缺乏注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制度(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外),特别是从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允许带有未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参与市场流通,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其使用人自行决定。如一些老字号,其产品批量销售海内外,驰名百余年,但其商标却在近十年才正式注册,而且这不是个别现象。
  分析商标发展的原因,可以看到:
  作为工业产权的注册商标,它不仅仅具有标志商品来源和商品标识的基本功能,而且成为一件无形资产,更是一种利益,这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商品交换对商标的依赖越来越大,同样品质的商品,由于商标的不同,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占有就不大相同,驰名、著名商标,家喻户晓,这就激发了工商业主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特别是新的《商标法》的颁布,赋予了商标的法律地位。政府相关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把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专用权作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为企业创名牌、保名牌、发展名牌服务。
  各类经济性质的市场主体的飞速发展,是商标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县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976家(内资532家、外资119家、私营325家),个体工商户4785户,而1990年全县各类经济性质企业才116家,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现在,商标发展较快,但从诏安经济发展的整体要求来看,还需进一步发挥商标战略、策略,积极培育和保护我县的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加强对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查处侵犯食品商标、涉外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案件。建立商标经济户口,健全商标监管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为服务商标战略,服务地方经济作出贡献。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本书记述了诏安文史资料的情况。其中包括梅岭镇概况、经济、文化、旅游风光、人物春秋、史事回眸、诏安政协大事记、红星概况、经济纵横、教育春秋、烽火岁月、旅游风光、古往今来、史事回眸、读者、作者、编者、文化天地、教育之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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