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与海上丝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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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349
颗粒名称: 诏安与海上丝瓷之路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6
页码: 16-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自中唐以后,海上贸易逐渐频繁,东南沿海地区涉及较多。诏安在地理位置上具有便利条件,置县以来已有海外贸易活动。唐朝末期,王审知主政,积极招徕海外商贾,以通有无。到了宋朝,建立了市舶制度,梅岭逐渐向民间非法贸易港转化。明朝立国之初政策收紧,但仍有民间通商和走私活动。清朝实行海禁和迁界政策,诏安五都至悬钟皆为弃土。
关键词: 诏安县 丝绸之路 贸易

内容

我国自中唐以后,陆上通西域的丝绸之路为战乱所阻,而海上与“东西二洋”的贸易往来却渐趋频繁。宋、元两代,中国人已拥有与阿拉伯人并列的强大航海力量。15世纪前半期,郑和七次下西洋,成为世界航海史上空前的壮举。明嘉靖至清康熙年间,朝廷厉行海禁,民商通番贩夷赖非法走私。鸦片战争时期,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人的航海活动走向衰落。中国这条“海上丝瓷之路”,历经千百年,联结东西方众多国家,在其间的海交海贸活动中,东南沿海各个地区或多或少都有涉及,诏安可以说是较具特色的一个。
  一
  诏安负山带海,东南部海域的众多港汊,西北部山区的茂盛林木,为航泊、造船提供了便利。两千年前,这里的古越先民就以驾舟泛海见长。本邑介于古代两大国际贸易港——泉州、广州之间,置县以来除梅岭半岛外,又长期辖有铜山岛和南澳岛的云、青两澳。在当时交通以帆船为主要工具,行驶受季风支配的情况下,三、四月,行船候东南风,从粤入闽而浙;八九月则乘西北风起,卷帆顺溜由闽入粤而高州、海南;进而可往日本、朝鲜及中南半岛、南洋群岛,故诏安湾有“为诸夷贡道所经”的说法。诏地在初唐时属龙溪县,据志书记载,是时这一带已有云南南诏国使者和胡商的行迹,说明同中国西南、西北地区早有联系。南宋末二帝仓促南逃,曾驻跸悬钟,这个史实亦反映出诏安的海上交通地位。
  唐末王审知主政,积极招徕海外商贾,以通有无。为了适应“夷商入闽”和“闽人泛粤转市于夷”的需要。光化元年(898),辟梅岭为对外贸易港。按官方所定,中国远航商船必须由这类港口启帆,外国商船也只能在此靠泊。当时对来贩客商予以鼓励,委地方官“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往来流通,自为贸易,不得重加税收”。宋朝开国不久,建立了市舶制度,规定出海贸易须报呈官方批准,领取市舶司颁发的“公凭”才能成行,“诸非杭、明、广州辄发海舶舡者,以违制论”,舶船“回日缴纳(公凭),仍各归发舶处抽解”,并推行保甲法,每20户为1甲,以便对海商、船户加以控制。这种“划地为牢”的贸易政策,对于未设市舶司的港口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束缚。这样,就使得梅岭从原先的官方合法贸易港逐渐向民间非法贸易港转化。由于官府鞭长莫及,“私相交易”在此愈演愈烈,甚至其他地方的海商因不堪官府盘剥,也到这里活动。南宋时期,朝廷偏安东南,京城物资多仰赖海运,诏安便有一些船户转而从事海上承运。
  入元以后,统治者对外实行开放,“买卖纳商税,鱼盐舶货之征,随土所有”。漳潮海上贸易得以焕发生机,出现“楼船飞帆障暮云”的欣欣向荣景象。其时,进出梅岭的商船络绎不绝,濒海的悬钟、卸石湾形成市肆。明朝立国之初,政策有所收紧,但尚容许民众以小船下海,予领取“号票文引”后,开展民间贸易;而外国海商来华入贡之际,只要“将船内货物尽报官,依数抽分摊税”,亦允许自由买卖。洪武四年(1371),张大诚、方国珍残部窜匿海岛,勾结倭寇骚扰海疆,诏令禁止民众私自出海,只许官方有限度地与番夷贸易。然而富户为了谋利,穷苦百姓为了谋生,还是不断有人犯禁通商,地方官员出于稳定社会、增辟财源等考虑,则取默许的态度,“听其私舶往来交易”。“南澳港泊,界在闽广之交,私番船只,寒来暑往,官军虽捕,未尝断绝”“南澳云盖寺,走马溪,乃番船始发之处,惯徒交接之所也”,以致宣德八年(1433)上司责成漳州卫同知石宣“严通番之禁”,尽管如此,仍有人驾船下海,数十为群,通贩爪哇等国,同时,“滨海居民每因夷人进贡,交通诱引”,致贡船“官未报视,而先迎贩私货者”。诏安梅岭作为走私活动较彰显的地区,时有见诸官府的奏疏、文告,开始引起关注。
  1521年嘉靖皇帝即位,重申了明初有关海禁的规定。嘉靖二十八年(1549),提督浙闽海防军务的朱纨追击私商和葡萄牙海盗于诏安湾内走马溪。之后,外倭勾结内虏多次进犯东南海疆,烧杀抢掠。朝廷命俞大猷、戚继光等率领军民合力剿捕。隆庆元年(1569),倭患方息,海氛平静。福建巡抚徐泽民奏准解除海禁,开放“洋市”,实行引票制,经营东西洋贸易。翌年设市舶于梅岭,商船“先是发泊在南诏梅岭,后以海贼梗阻,改道海澄”。经查,移海澄(月港)时为隆庆六年。万历年间,海上武装走私活动再起,据本邑卸职里居的沈介庵记述:“漳泉两郡商民,贩东西二洋,代农贾之利,比比然也,自红裔(泛指荷兰等国海盗)肆掠,洋船不通,海禁日严,民生憔悴。一伙豪右奸民,依籍势宦,结纳游总官兵,或假给东粤高州、闽省福州及苏杭买货文引,载货出外海,径往交趾、日本、吕宋等裔买卖,中以硝酸器械,违禁接济更多,不但米粮炊食也”。然而与嘉靖年间相比,其规模和影响要小得多。
  清顺治十八年(1661)起,为了对付郑成功军,清廷下令海禁和迁界,“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筑恒为界,越界者立斩,诏安五都至悬钟皆为弃土。“滨海迁后,地愈失耕,比闾应募十复四五,失耕无赋,不耕无民,其存者鹄面鸠形,担荷络绎,日枕籍僵仆于道路……”。诗人余元晖《迁地后伥望故里》诗云:“咫尺乡关隔万重,道傍回首正春浓。燕辞旧垒花争落,狐人空庭草漫封。万灶烟消余废井,千山月冷照枯松。哀鸿遍地归何日?鸡犬犹知认旧踪。”描述了迁后的凄凉,表达了离愁别绪,读之侧然。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军收复台湾。翌年,复界驰禁,规定商民出海必须具保申请,领取执照,惟禁止船只前往南洋吕宋。诏安因与台湾、澎湖得地缘之便,有一些船只往来海峡两岸做生意。时有杜臻记述:“走马溪泊北风船五十余,商人往来及贼舟之自东番、澎湖来者,必于此收泊”。乾隆、嘉庆年间(1736-1820年),诏安海运进入盛期,有船行十余家,帆船近百艘,其中不乏可载重400-500吨的大驳船,北关谢硕兴、岸上沈振兴等,各有十几、二十只大船。“航海商贾视重洋如平地,岁再往还,攘利不贷。输粟买衔,自拟权贵。居室连云,过于宦第,岁时宴会,罗山海珍奇,盛筵必仿官式,居恒非绮不服,衣冠必日京式,出必肩舆,行多仆从”(硕兴行老板谢捷科出资兴建的西潭硕兴,占地3600平方米,宏大壮观,至今犹存)。县内“民间糊口半资外舶”。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火轮船投入营运,大量舶来品在中国倾销,以帆船为主要运输工具的海上丝瓷之路走向式微。
  二
  民间走私贸易,做为对外贸易的一种特殊类型,在明嘉靖至清康熙年间,波及我国整个沿海地区,福建、广东比它地更为严重,而走私规模最大,海盗集团最多的,则数漳潮一带。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社会问题,除了当时频仍的天灾、繁重的赋役、腐败的吏治外,长期海禁则是直接的原因梅岭地狭人稠,土地斥卤,水源缺乏,耕作无可望岁,百姓一向靠海吃海,通番贸易是生计的一种主要依赖。海禁、迁界令其无可安身、无可果腹。这样,必然要冲击法网,铤而走险,走私贩私。正如嘉靖年间福建巡抚纶所奏:“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私通不得,则掠夺之。”“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贸,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在当时,实际上商寇难分,民盗难辨。《筹海图编》引唐枢的话说:“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关键在于是通海还是禁海,海禁愈严,走私愈烈。
  走私贸易是一种非法贸易,当然不宜在管制严厉的贸易港活动,那些处于“封畛遐旷”之地的港湾岛屿,便成为较理想的场所。梅岭地僻海隅,处于闽广两省之交,官司远隔、威令难到,是统治较薄弱的地区,军事上则两省分疆而守,分将而营,互相推诿。这为走私提供了可资纵横阖的余地,“广捕之急可以奔闽,闽捕之急可以奔广”,加之诏安湾为东西洋贸易的中经水域,左右逢源。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了海上走私贸易的渊薮。
  据光绪《漳州府志》记载,梅岭从事私人贸易活动的居民众多,“从倭者”“且万家”,“其在浙直为倭,还梅岭则民”。郡督俞大猷在《奉报兵部尚书克离李公书》中说“漳州之梅岭在诏安地方,此地方之人,相尚为贼,或在山,或在海,为漳潮二府之害,已数十年”“林、田、傅三大姓,共一千余家,男子不耕作,而食必梁肉,女不蚕丝,而衣皆绵绮。”朱纨曾记述梅岭居民的走私活动:“如田、如林、如何、如傅、如苏等姓,延聚数里许,人户不下千余,凶顽积习,险狼成冈,或出来贩番、成造船下海,或勾引贼党、或接济夷船”,从所述可以看出,梅岭以宗族势力为基础,私通为主要形式的民间海上贸易活动的活跃和顽强。
  从嘉后期开始到康熙前期,真正能够自由来往于海上,并握有实际海上利益的,多是违法犯禁的武装集团。在诏地其先有许朝光、吴平、林道乾、曾一本等集团,其后有郑成功集团。武装集团的活动性质已超出走私贸易,或多或少具有政治、军事色彩,其活动范围不但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也出没于日本、吕宋、交趾、安南、苏门答腊等地。
  沿海地区大规模的走私贸易,迫使统治者检讨封疆锁国之策。万历年间,中丞许孚针对有人呈请再度海禁的主张,忧心忡忡地回顾嘉靖年间的外患内乱,指出:如果再行海禁,“彼强悍之徒,俯视无赖,势必私通,继以追捕,急则聚党遁海,据险流突,如昔(梅岭)之吴、曾、林、何,变且中起。”县人沈介庵在《上南抚台书》中亦说“禁愈急,而豪右出没愈神,法愈严,而衙役买放更饱,且恐此辈营生无路,东奔西窜,如李旦、黄明佐之俦,仍走裔乡,代为画策,更可虑矣。”同书并陈通商之策,认为“庶可生意饱商民之腹,亦可以商货增中国之利。”
  往事如烟,万里海城、千年丝路不知湮没了多少风流人物。但有这样两位诏安人,他们的功过是非至今却还被人们提起。
  一位是吴朴,博学的民间学者,著述甚丰,与海事相涉的有《渡海方程》《龙飞纪略》《东南海外诸夷》《九边图要》等。《渡海方程》出版于靖十六年(1537),为中国第一部刻印水路簿,书中对郑和七下西洋航行记录和民间水路簿加以整理、考证,详述海中诸国道里之数。自太仓刘家河起,向南直至云南之外忽鲁谟斯国,凡四万余里;向北直到朵颜三卫鸭绿江尽处,亦约四万余里。沿途望山皆注其名图其形,对各地可泊舟或不可泊舟皆有交代。该书对中国航海事业起过相当的作用。八卷巨著《龙飞纪略》系在狱中完成,对海外、碛外、塞外的国邑、海陆道路、远近顺逆亦悉加考实。
  “对外邦各国又详其土产、论其有无”。吴朴身为诏安人,耳闻目睹海禁给国计民生带来的危害,力主畅开外贸。
  另一位是吴平,明代嘉靖年间海上武装集团首领,精悍有谋略。嘉靖四十三年(1564)踞梅岭、南澳,“设三城于海上”。翌年,拥船数百艘,聚众万余。吴平亦盗亦商,既多次侵扰滨海诸县邑,劫掠往来商船,又通倭入番,与东西洋海岛诸夷相贸易。吴平曾在南澳设市,从中抽分,不仅沿海商民到南澳贩卖货物,国外“四方异客”也相继前往。每当汛风季节,各种商船相望于道,使南澳成为中外海商从事走私活动的一个重要据点。吴平的做为,客观上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他在促进中外经济交流方面,则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
  中国历史上的“海上丝瓷之路”,东通日本、朝鲜半岛,西经东南亚、印度洋地区,直至西亚和东北非。据唐、宋、元的有关文献和明朝“郑和下西洋”的航线记录,表明我国同上述地区已有较稳定的航线。但在15世纪中期以后,由于封建皇朝的禁海政策和西方殖民者的东来,中国民间商人主要活动于东南亚和日本、朝鲜半岛。到了清代,中国海商的活动受到更多的限制,主要活动于东南亚。“海上丝瓷之路”以经济交流为主要内容,历来输出以丝绸、瓷器为主,换回的多是白银。
  本县的海航情况和外贸货物品类。唐宋元时期史志记之不详,当时海上航行多还处于“梯航”(循岸分阶段航行)水平,梅岭港可能主要做为泉州、广州与“东南二洋”之间来往船只取水补给的中继港使用。至于其对本土以及周边地区输出输入货物方面所起的作用。1985年,我县在滨海腊洲山遗址发现唐宋瓷器以及更早时期的陶制品;建国以来境内又陆续发掘出10余处宋代窑址附带大量罐、缸、碗、香炉、花瓶等瓷片,其中双港村的肥窑和赤水溪村的侯山窑面积各在1万平方米以上;此外,县内还馆藏有130多件宋元时代的青釉堆贴、划花瓷器。这些都可资证明诏安唐时已有陶瓷出口和宋代瓷器的产销之盛。宋时,漳潮已不复是韩愈笔下所述的“蛮豪之地”,而有“风物冠南方”之称。时人王安中有诗云“火轮升处路初分,鼓翻潮脚下闻。万灶晨烟熬白雪,一川秋穗刈黄云。岭茅已远无烟瘴,溪鳄方逃畏旧文。此若有田能借客,康成终欲老耕耘”,可为当时景物的写照。当时这一带的丝绸纺织业、陶瓷制造业也颇具规模。这些,对增加梅岭港的货物吞吐量不无助益。
  诏安明清两代的海上交贸,不但在史志里面有所记述,古代航海、舆地图书中也多处有标载,就是从诏安沿海各地普遍供奉的航海人保护神——妈祖(如胜澳、悬钟、西港、岭港的天后宫和溪雅、南关的朝天宫)、梅岭半岛的祥麟塔、悬钟千户所城,湖野山烟墩、果老山海上碑林等古迹,也可让人依稀感受其时海事状况。2001年11月,由中国历史博物馆水下考古队、中国科学院南海研究所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古队,在东山岛附近海域进行探测。发现多处古沉船遗址及古炮、瓷器等文物,通过考证,船只为对外贸易商船,瓷器系明末清初漳州所产,庶可作为佐证。
  当其时,县内宫口、梅洲、城关都有船舶修造工场;秀篆的上磜、埔坪,官陂的上官、上碗窑,霞葛的下河等为青花瓷产地,西潭的新安村则成为产水缸、罐、壶等陶器的专业村;织布也颇普及,一般人家都有俗称“九归”的脚踏斜织机和手摇纺车,织有棉布、蕉布、葛布、“假罗布”,与织业相匹配,南关一带有许多染坊;农村大面积种植的是效益较稻谷高的甘蔗、烟草、荔枝、柑桔、黄麻等经济作物。“蔗可糖,利较田倍,又种桔,煮糖为饼,利数倍,人多营焉”;黄麻则为织布的主要原料。此外,一些“内地贱菲无足轻重之物,载至异邦,皆同珍贝,是以县中居民造作小巧技艺以及女红针线,皆洋船行销”。总而言之,入明以后,输出的货物有丝绸、陶瓷、砂糖、麻布、果品、茶叶、土纸、铁器、竹器、蜜饯、烟丝等,基本上是生活日用品和土特产。虽然漳州、潮州其时的生产已有相当水平,但由于物资出口不限于梅岭一处,导致诏安经济腹地的局限,为此,只得寻求其它补充途经。清代中期,我县为数众多的大驳船从旅顺、营口、天津、上海、杭州等港口,运回大豆、豆油、布匹、烧酒、药材、大龙缸等,辗转销往东南亚。出口货物除换回白银外,也有香料、珍宝、皮革、洋布。遇到灾歉,则从暹罗、吕宋、安南等地进口船米。鸦片战争前,“诏安奸民或用本地小船或各项货担,带土而回”,通过南澳等地从事鸦片走私。
  明代诏安海商做生意,前往爪哇、琉球居多,来泊的则有日本、暹罗、葡萄牙、荷兰等国商船。明代后期,诏安人加入的武装集团,经常出没于日本、吕宋、暹罗、安南。到了清代,已不再往日本,海外贸易以台湾、暹罗为主。
  中国的海上丝瓷之路比之陆上丝绸之路,时空跨度大得多,但在正史上,却记载甚少,这主要是封建正统的“重陆轻海”观念使然,并非它无足轻重。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历史事实之所以值得回头一顾,是因为这里有值得记取的经验教训。海上丝瓷之路之于诏安,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经济文化的发展,促使人们改变思想观念、思维方法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而且让县人对海外世界有所了解,推动了诏安人的外迁。诏安首次大批迁居外国者,就是参加海上武装集团的“海盗”,首次大批东渡入台的,则是追随郑成功反清复明的将士。其他零散的有贩运货物流寓异邦的商贾,有破产别谋生路的农渔民。古代的海上贸易和海外迁徒,为近代鸦片战争后出现的三次移民高潮做了准备。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诏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至三十期合订本第一册: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期》

本书记述了诏安文史资料的情况。其中包括梅岭镇概况、经济、文化、旅游风光、人物春秋、史事回眸、诏安政协大事记、红星概况、经济纵横、教育春秋、烽火岁月、旅游风光、古往今来、史事回眸、读者、作者、编者、文化天地、教育之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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