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建县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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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300
颗粒名称: 诏安建县的前前后后
分类号: K295.7
页数: 4
页码: 295-29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诏安县建县前前后后的历史过程。从秦汉时期开始,诏地先后属于南海郡、东官郡、义安郡等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属地变迁。文中详细描述了南诏地区长期在大一统政权下的治理困难和民生困苦,以及乡民长期争取设立县治的艰辛历程。最终在明朝嘉靖十年(1531年),经过举办知县、加强治理、兴办教育等一系列努力后,朝廷批准将漳浦县的南诏地区另建一个县,取名为诏安县。同时,文章还介绍了诏安县的文风渐盛、科举制度发展等相关情况。
关键词: 诏安县 县治 叶亹

内容

隶属州郡,屡经变迁
  据史书记载,诏地在秦汉时属南海郡(郡治在今广州)。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划隶南海郡揭阳县。东晋成帝咸和年间(公元326-334年),南海郡分出东官郡(东莞),诏地属东官郡。东晋安帝义熙九年(413年),东官郡分出义安郡(郡治在今潮州)。义安郡辖海阳、绥安、海宁、潮阳、义招5县,其中的绥安县,辖今漳浦、云霄、诏安、东山一带。南北朝的梁天监期间(502-519年),绥安划属南安郡(郡治在今福建南安县丰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绥安并于建安郡(泉州)的龙溪县,诏地亦属龙溪县管辖。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陈元光平定以陈谦为首的畲汉农民起义,经过治理开发,于中宗嗣圣三年(684年)上表奏请朝廷,要求在泉(州)潮(州)之间建一州。武后垂拱二年(686年),朝廷批准建立漳州,并置漳浦、怀恩二县。诏地时称南诏保,属怀恩县。
  漳浦管辖八百年,鞭长莫及弊害多
  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怀恩县撤销,南诏保并于漳浦县。天宝元年(742年),漳浦县改为郡,属福建。十年(752年),划属岭南(广东)。上元元年(760年),又归福建。宋代,南诏划为漳浦县安仁乡的海滨、遵化、修竹、思政等里,统称南诏场,由漳浦一名县尉(称为西尉)管治,后又设临水驿和沿边巡检寨。元置南诏屯田万户府。明初改乡、里为都,南诏划为漳浦县的二都、三都、四都、五都。
  南诏隶属漳浦县,有将近八百年的时间,可说是历史悠久。当时的漳浦县地域广阔,相当于现在的浦、云、诏、东4县。南诏在最南端的偏远地带,居于闽粤边界处,距离县城百多里,山峦重叠,道路崎岖,中间有山林险恶、盗贼出没的盘陀、余甘、半沙等山岭,有波涛汹涌、江面宽阔的洋江,交通非常不便,官府在管治上鞭长莫及。故长期以来,“官司难以约束,民俗相习顽梗”①,治安上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白昼夺人于城门之外”“子弑父、妻弑夫,弑逆相仍”“军士买卖……尽夺其所有,使之袖手而归”,以及“强夺人之妻,强焚人之房屋,十五为群,纵凶肆恶而莫敢言者”②,老实正派的老百姓,可说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多次请求设县治,朝中无人被搁置
  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南诏地区群众要求建立县治以加强管理日益迫切。明弘治十七年(1507年),乡民许仲选向上呈请设立县治,但闽浙总督和福建巡抚衙门经过协议后,只同意设立南诏守御千户所,调漳州卫后所军前来守备,但“武夫悍鸷,罔思民瘼,每遇警急,束手坐视,不曰官军不敢妄动,则曰巡捕官军稀少;且党令军士,凌虐小民,滥受词讼,欺骗万端,水深火热,无可控诉。”③正德十四年(1519年),分巡道周佥事按临漳州,乡民郑绅又一次呈送告,要求设立县治。之后,上司只议设通判一员驻于南诏。这位通判到来时,“民方翘首,企仰太平”,但他却“畏难避险,常以在府,无事则拥众而来,徒劳里甲之支应;有事则望风先去,不管地方之安危。是以民有两头当差之谣,贼有免劳相送之诮。调军御暴反以为暴,设官护民只觉厉民”④。不久,驻诏安通判撤销。
  这件设置县治事,成为当时南诏地区仅有中式的两名进士李旦、叶亹的心事。李旦,字周辅,四都厚广(后港))人,正德六年(1511年)进士,任过浙江江山知县,后致仕回乡;叶亹,字世黾,号龟峰,三都宝桥(上营)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他们两人相约,谁有“寸进”,谁要为设置县治事奔波出力。嘉靖二年(1523年),叶亹任江西南城知县,通过江西饶兵备道范副使向朝廷奏请,要求将漳浦的南诏和饶平的神全分析建县,但是,饶平的神全被批准建县,改名大埔,而南诏设县事却“未蒙区处”。嘉靖四年(1525年)福建布政司陈布政使和参政蔡潮“相继经临”,一些乡绅又再提出申请,要求建县。陈、蔡还来观形势,“慨然准行”。但转呈巡按刘御史后,却批“从长计议”,行文答复漳浦县。建县之事,又被搁置。
  叶亹京师详谋划,疏通关节终促成
  叶亹治南城,“清操异政,著有贤声”⑤,深受群众爱戴,也得当地王爷和上司的嘉许。嘉靖五年(1526年)上调朝廷,任都察院都事,翌年转任经历。这时,南诏乡人要求建县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京师的叶亹,对建县之事耿耿不忘于怀,写信给致仕在乡的进士李旦,要“诸友欲为乡邦建立县治”一事共同努力。李旦接信后十分高兴,赞扬叶亹“十余年之旧约不忘于贵显之日,诚所渭久要不忘矣,此人情所甚难而先生以之,欣慰,欣慰!”李旦列举了当时社会上出现的许多恶性的治安问题,说:
  “自今言之,县治之设,尤为甚于昔日者”,要叶亹“可不乘能为之时,以造福我乡邦之福哉,是为加意而力行焉。无穷之基,无穷之闻,在此举矣!”⑥
  叶亹在京师,对申请建县的事宜作了细致的调查,原来它的程序手续是:“文移具是抚、按衙门,会同布政掌印官、守巡官踏勘,呈给巡抚,会同巡按、镇守,奏请户部,依议复本,咨吏、礼二部,选官铸印,咨都察院,行抚、按举事,节次合该如此。”⑦
  嘉靖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叶亹在京师撰拟一篇言词恳切、有理有据的《奏设县治疏》的奏稿,写了信件,派人带回乡梓,交给李旦。信中表示:“设县一节,实吾地生民之福,亦亹夙愿而未遂也”。信中一方面指示奏请建县的程序手续,要求乡人以他撰拟的奏稿,“择识事者三四位,来赣投告新巡按,亦如谢分巡处”;一方而表示要“面请汪公故旧,在官宦者多方寻访,求书达情”,要求乡亲“文移须紧要打点回上,趁早奏请到京”,他在京则“亦可著力赞成”,使建县之事“以树丰功不朽”,他“亦得遂附骥之愿也”。⑧
  乡亲们接到叶亹从京师寄来的奏稿和来信,大家欢欣雀跃,经过商议,以乡绅许仲远等人的名字,呈上奏疏,逐级活动。叶亹则在京师朝廷,“多方寻访”,疏通关节。经过上下齐心努力,终于促使朝廷于嘉靖九年(1530年),批准将漳浦县的二都、三都、四都、五都,也即是原来的南诏地方,另建一个县,取“南诏安靖”之义,命名为诏安县。
  加强治理兴教化,文风渐盛科第出
  批准建县后,首先确定南诏城为县城。南诏城历史悠久。唐初陈元光曾率部将许天正等“统兵拒寇于此”,后在此设立巡逻行台,称南诏行台,“以四时躬自巡逻,命将分戍其地”。宋时,设漳浦西尉,置沿边巡检寨,在此设土堠木栅。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右丞罗良命屯官陈君用砌筑石城,长645丈,高1.2丈。明弘治十七年在此置南诏守御千户所,石城周围拓展至长1360丈,高1.6丈。确县城后,为便莅任知县拜谒,于当年择城西之地建起了城隍庙,作为祀典之庙。
  翌年,即嘉靖十年(1531年),朝廷派江西-雩都人、举人出身的何春为首任知县,还有典史汪富(仁和人)、教谕曾简(吉水人)、训导龙瑞(峡江人)。漳州府则派通判陈贤前来筹建县署和儒学学宫,由他“董其役”。县署以原漳南道府馆故地为址;儒学学宫在县署之前,前为文庙,后为明伦堂,与丹诏书院为邻。
  何春就任知县后,“以化民成俗为已任”,“行乡约,禁图赖,毁淫祠,教民习文公家礼。每以簿书之暇,诣明伦堂,与诸生论所以学之要”⑨,一方面加强基层管理,一方面重视教育民众,同时,为官清廉,离任时“行李萧然”,在群众中有很好的影响。以后的知县,也都比较重视儒学教育。因此,这个土瘠民劳、民气劲悍的漳南边陬之地,民风渐开,文风渐盛,从而人文蔚兴,科第迭出。有明一代,从洪武一年(1368年)至建县前的嘉靖八年(1529年),在161年中,诏地中式进士者只有2名(李旦、叶亹),中式举人者也不过7名;而建县后的嘉靖十年(1531年)至崇祯十五年(1642年),只111年中,中式进士者21名,中式举人者58名,而且出现胡文、胡士鳌、沈鈇、沈起津、林而兴、林日瑞等3对“父子进士”和上湖的“一村三进士”(胡文、胡士鳌、胡丹诏)。这些,就为以后诏安被誉为“海滨邹鲁”打下坚实基础。
  注:
  ①《奏设县治疏》(叶亹作,许仲远署名)
  ②李旦:《与叶龟峰书》
  ③④《奏设县治疏》
  ⑤民国《诏安县志·卷十三人物》
  ⑥李旦:《与叶龟峰书》
  ⑦⑧叶亹:《答乡人书》
  ⑨民国《诏安县志·卷十职官》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本书为诏安文史资料 第四册: 第17-20期,内容包括纪念全民抗战60周年专页、文化天地、人物春秋、经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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