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源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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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107
颗粒名称: 福源饷当
分类号: F832.9
页数: 2
页码: 133-13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源饷当的历史背景、经营情况以及在动荡时期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 旧社会 当店行业 清朝

内容

福源饷当,是我县城关近代1间有一定规模的当店,清光绪初开设,民国29年(1940年)收摊,历时五六十年,计传3代,店址在东关五显街(今三民北路)附近的1条小巷内,后沿称此巷为“福源巷”或“当店巷”。
  清同治期间,城厢东关人傅仪曾在溪南村开设福谦当店,开始的资本是银圆1千多元。那时的社会很不安宁,盗窃、抢劫事件时常发生。到光绪初,该店即被强盗明火执使洗劫了一次(俗称“撞变”),不久便搬回县城,向杨姓承典一座楼房,继续开设当店,改店号为“福源”。
  为了保障安全,福源当店向当时的政府注册登记,按月缴纳饷款,并遵守政府的规定。这样,算是合法经营,受政府保护,如遇有人捣乱,可向政府报告,由政府出面干预或保护,所以亦称“饷当”,挂上“福源饷当”的大招牌。除饷款外,每月还要缴交名目繁多的捐款,例如巡逻费、防匪费、保安费等。
  福源饷当承典当的物品多种多样,既有高档次的金银首饰,铜锡器皿、古玩字画、田园厝契等,也有低档次的布匹、衣服、棉被以及一般用具。承典当物品一般按市价6成作价,如1钱金时价是银圆4.8元,只作价3元。当时政府规定“利不过三”(月息不超过3分),故月息定为2.6分(这个利率标准要上报政府批准)。同时实行“销货”制度,销期根据不同物品而定,短的16个月,长的24个月,典当的物品在此期限内不赎回的,即予“销掉”,由当店拍卖。
  因为典当的物品出入较多,当店里设置数间仓库和不少橱架。每月承典的物品以《千字文》的顺序排列,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晨宿列张”一直排下去,第1个月的第1起承典当物品称为“天字第1号”,账簿也是按此顺序记流水账的。
  福源当店的鼎盛期有流动资金银圆2.4万元,其中1.2万元是自有的,1.2万元是借贷的,借入的利率为月息1.3分。
  清代末年,福源当店的老板傅仪逝世,由他的4个儿子傅超然、傅浩然、傅宛然、傅如然继承,分成4股,合作经营,每个股份为银圆3千元。后来传到第3代,有10多个房头,人多手杂,加上苛捐杂税,经营资金逐步减少,到收摊时,本钱只剩下7成。
  福源饷当虽受政府保护,但在军阀混战、盗匪丛生的民国初年,也曾经历了一场大的劫难。民国12年(1923年)冬天,横行于闽粤边境的广东饶平大港的一伙强盗,明火执仗到诏安抢劫(“撞变”)。农历十一月间,这伙强盗抢劫了城郊溪雅村的合茂当店,并觊觎着福源当店。福源当店闻到风声,加强了防范措施,屋顶加楹,门窗加板,备了铜锣,买了枪机,日夜派人值卫。可是到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晚11点,这伙强盗还是出动60多人,抬着蜈蚣梯,带着武器,包围了福源当店。他们在当店周围的墙壁上,用田泥糊上沾花生油的纸捻,作为火把照明,然后有的用木楹撞大门,有的爬上屋顶用镢头、斧头挖瓦劈楹。大门虽然没有被撞开,但屋顶却被挖开了一个洞。守卫当店的掌柜和伙计,一面极力敲锣报警,一面鸣枪射击屋顶的强盗,使他们不能轻易的坠下来。最后,这伙强盗看到已赔出3条人命和伤了七八人,实在捞不到什么便宜,才狼狈撤走。第2年,驻扎县城的北兵撤走,大港的这伙强盗被南军(广东部队)收编,其中有个名叫杨水鸡的当了营长,派到诏安驻防。为了报复,杨水鸡与当县知事密谋,以所谓抗捐的“罪名”便把福源当店的掌柜傅宛然和大儿子傅应麟绑架起来,扬言要讨回3条人命。后来经过找关系,打关节,才以赔偿银圆1千元了结此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寇占领潮州。民国28年(1939年)初冬,汉奸黄大伟带领日伪军骚扰诏安,诏安县城沦陷。诏安县城沦陷前后,县城另一间颇具规模的仁和当店已经收摊,福源当店生怕日寇骚扰,加上经营状况不佳,也于民国29年(1940年)收摊。此后,诏安县城也就没有较为象样的当店了。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本书记述了诏安一中校庆、教育发展历程、文化活动、人物事迹以及地方历史事件的文章,包括校庆活动的回顾、抗战时期诏安学生的学籍管理、运动会的经历、教师的教诲、文化活动的开展、社会文化工作以及一些地方史事的追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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