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对资改造”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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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034
颗粒名称: 诏安“对资改造”梗概
分类号: F723
页数: 3
页码: 323-3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诏安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解放初期,政府鼓励和保护私营工商业开展合法经营,随着国家进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的政策,将个体商业劳动者组织起来,领导他们走上合作化道路。
关键词: 诏安县 资本主义 商业

内容

诏安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一个过程。
  解放后,县委、县府在致力进行社会民主改革,巩固新生政权,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工农业生产的同时,认真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积极生产、繁荣经济”方针,鼓励和保护私营工商业开展合法经营,使饱经战乱、萧条冷落的我县城乡市场,逐渐得到了复苏。到1951年上半年,全县私营商户发展到533家,从业人员1030人,经营资金19.7万元。这时,国营商业除解放初期创办的“裕民商店”外,又增设了漳州贸易公司云霄支公司诏安经营组,开始掌握全县棉布批发权。翌年8月,“经营组”扩大为中国百货公司福建省诏安县支公司,又承担起全县的百货供应任务。
  1952年5月,县委在国家机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同时,又针对私营工商业者在经营中存在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材、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情况,在工商界中开展了以“坦白补税”为重点的“五反”运动,使工商业者普遍受到一次守法教育,坚定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经济事业的信心。
  1953年,国家开始进入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时期,即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号召全国人民通过实现国家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在若干个五年计划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深入宣传贯彻,广大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县委正确执行中央提出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的政策,先后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方法,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有力限制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泛滥发展。同时又通过把个体商业劳动者小商贩组织起来,办起了合作小组或合作商店,领导他们走上合作化道路。这样,就为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成熟的条件。
  1955年秋冬,我县农村同全国各地一样,农业合作化运动形成了高潮,资本主义在农村的市场逐渐被取消了,广大工商业者更认清了方向,看到了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根本的出路,所以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方针的指导下,很快也形成社会主义改造高潮。
  1956年1月,县委成立对资改造办公室,着手进行具体部署。开始,在工人、学生、座商、摊贩和街乡干部中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通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讨论会和张贴标语,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接着,又于1月22日,组织107人的“对资改造”工作队深入工商界,组织工商业者学习有关政策,组织工商界代表人物进行现身说法,介绍自己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认识过程和接受改造后的企业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解除各种顾虑。在此基础上,城关私营工商业者纷纷提出申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各行各业都列队敲锣打鼓,捧着申请书和喜报,争先恐后地向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报喜。四都、桥东等乡镇的工商业者,也远道赶到县城向县委、县人委报喜,表示不落后于形势,自愿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最后经过县委对资改造办公室审查批准,根据不同条件,分别确定其接受改造的形式。
  1月27日,县委,县人委在中山公园隆重召开全县私营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庆祝大会。这段时间,从县城到农村,到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全县共有90.8%私营工商业户(875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从业人员2344人,拥有资金16.1458万元。
  根据国家既定的对资改造政策,对所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私营工商业者采取全部包下来安排工作的作法,按照“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原则,其中有29人由工商界酝酿提名,经县委对资改造办公室研究同意,被任命为门市部主任,还有6人经呈报龙溪地委对资改造办公室批准,任命为企业副经理或副厂长,他们是:林松龄任县贸易公司副经理,陈应周任县食品杂货公司副经理,陈庆祥任县百货公司副经理,沈应雄任县花纱布公司副经理,高荣通任县公私合营糕饼店副经理,黄乾文任县公私合营黄金兴蜜饯加工厂副厂长。这些人员的任命名单,都由县领导在全县大会上宣布,然后企业召开职工欢迎大会,热烈欢迎他们到职。
  此后,县又组织力量,对接受改造的工商业进行清产核资和经济改组,先组织店务委员会,充分协商,强调“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以做到“生活资料不核,生产资料不漏”。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定股资金共10.2035万元(其中华侨股本1.0269万元)。债务处理,贯彻“从宽处理,尽量了结”原则,共处理了68笔6208元;债权24笔2294.4元,退还增资44笔,折人民币1185.4元,并确定国家于1957年将付给私股股息5101.75元,以兑现国家对资本家的赎买政策。债权、债务、入股股息的具体解决,大大减轻了工商业者的包袱,保证了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这项工作基本完成后,对资改造工作队又集中总结运动中的经验教训,以弥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同时由县工商联合会干部和工商界代表人物组成一个业余政治学习中心组,领导全县城乡私营工商业者开展业余政治学习,不断进行教育、转化和疏导工作,巩固社全主义改造成果,使大多数私方人员,在开展服务良好月和社会主义竞赛中,发挥自己智慧和才能,积极搞好经营或生产,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至此,全县私营工商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和平过渡的方式,纳入社会主义经济轨道,基本完成了一项复杂而深刻的历史变革,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

《诏安文史资料》

本书为诏安文史资料合订本,共五期,分为 第七期、八期、九期、十期、十一期,其中包含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特辑、光辉业绩、人物春秋、史海钩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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