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诏安县小学教育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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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2954
颗粒名称: 民国年间诏安县小学教育概述
分类号: G629.2
页数: 8
页码: 46-5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辛亥革命后,诏安县小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分为民国初年阶段和北伐军入闽以后阶段。
关键词: 诏安县 民国年间 小学教育

内容

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成立民国。民国期间,诏安县小学教育情况,可分为3个阶段:
  一、民国初年阶段(1912年-1925年)
  民国成立至1925年(民国14年)为学校始创阶段。
  1912年(民国元年),福建省军政府指令各县建立新学制,我县便把清末遗留下来的几所“学堂”改名“学校”。
  这阶段,全国普遍兴起办学热潮,我县学校也象雨后春笋一般相继创办。当时的小学有两种;一是公立(官办)的;一种是私立的。这些小学或停、或并、或转。至1925年现存的学校:公立的,城区有丹诏、明新、竞耀和平化女子等小学校;乡村有梅溪小学校。私立的,城关有松斋、滁亚、望益、东华、毓奇、达材、灵源、耀藻、乐育、正谊、南雍、震南、三育、培英、南藩、薰南、启蒙等小学校和东亚女子小学校。农村有田庄、溪东、滨海、维新、肇西、南溪等小学校。
  这些公、私立学校规模都很小,有的是由私塾改良的,学生数不多,一开始大都是单班复式,分甲、乙、丙、丁四种程度,均由一位教师任教。最早只有丹诏小学办高等班,以后兼办高等班的校数才逐年增加。但开始设办高等班时规模也不大,大都是每届1班,学生数不多,一般是10来个,最多20来个。
  学制分为四、三制,即初小4年,高小3年,课程设置,一般学校初小班设国文、修身、算术、书方、图画、手工、唱歌、体操等科。高小班除将国文科分设读经(四书、古文)、国语(学习普通话)、作文3门外,增设英文、历史、地理等科,余与初小班同。学校统一使用“共和国教科书”。课本均是文言文,学生作文也是写文言文,
  师资来源,开始只能聘请清末老举人、老秀才和一些知识分子。以后,逐步充实师范本科,师范讲习所和中学的毕业生,教师待遇低微,一般初小教师月薪3元至8元左右,高小教师月薪10元左右。丹诏小学的教师月薪较多,低的12元,高的18元至22元。
  办学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生缴交学费。公立小学再由县府拨款补助,私立小学再由族田、公产,公款的收入或私人解囊捐助。由于经费不足,学校设备都很简陋。
  这阶段,农村教育尚未顾及,私塾还普遍存在,但新兴的教育制度已在我县奠定了基础,占主导地位。
  二、北伐军入闽以后阶段(1926年-1936年)
  1926年(民国15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设第三科专管全县教育行政。有鉴于当时小学教育质量不高,师资素质不齐,于是县成立教育改造委员会,责令学校人员填表造册报县,举行统一考试,审核教员的文化程度和资历,合乎设校标准才准许立案。并将全县学校不论公立、私立,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转的转,进行整顿。整顿后全县公立小学紧缩为7所,其中城区6所,均用数序命名,即县立丹诏小学改称第一区县立第一小学(第一区即城关地区);竞耀小学改称第一区县立第二小学;南关原设的各小学合并改称第一区县立第三小学;北关原设的各小学合并改称第一区县立第四小学;东门内原设的各小学合并改称第一区县立第五小学;南门内原设的各小学合并改称第一区县立第六小学。乡村一所,即县立梅溪小学。私立小学整顿后,城区只保留松斋小学,但增设公立诏安公学(经费由厦门集美学校侨资拨给)。经过这次整顿后,结束了过去城区设校庞杂现象,有利于转入发展乡村教育。
  这阶段中乡村小学发展较快,公立小学分为县立小学和县立初级小学两类。校名多以学校所在地名称之。后校名虽屡有更换,但多不与当时县以下行政体制即乡(镇)、保名称一致,学校体制也不与乡(镇)、保行政体制相配合。据1931年(民国20年)统计,全县小学计30所,其中县立小学13所,初级小学17所。学生数2583名,其中男生2383名女生200名,教职员工163名,其中男教师157名,女教师6名。城乡私塾逐步改良或淘汰,截至1935年全县私塾只存96所,其中已改良的10所。改良后的私塾多数归入私立小学类型。
  学校规模有所扩大,多数小学设有2-4班,每班学生约是20-30名左右,还配备工友。
  1928年(民国17年)小学学制改为四、二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课程设置,初小设国文、算术、自然、美术、体育、唱歌等科,高小增设公民、社会2科。
  这期间,随着各类师范毕业生和中学毕业生的逐渐增多,师资素质有所提高,以前任教的老举人、老秀才已被新师资所代替。合格教师的待遇分甲、乙、丙三类,甲等教师月薪16元,乙等教师月薪12元。丙等教师月薪8元,不合格教师月薪低于8元,但多少不等。
  县设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由教育行政当局会同教育界人士组成,办理全县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收支保管各项工作。1935年(民国24年)以后,由于地方不宁,赋税加重,民生凋敝,教育经费十分困难,有时学校几个月领不到经费,教员长期领不到薪金,生活无着。教师集体向主管当局索薪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育事业日趋衰落,原有农村设立的学校难于维持,有的被迫停办。由于政府和社会人士轻视教育,不少优秀教师改途,教育风气颓败,学龄儿童入学率低落。据1936年统计,全县学龄儿童18570人,入学的只有4730人,入学率仅占24.5%。
  三、抗日战争开始后阶段(1937年-1949年)
  1937年“七·七”抗日战争开始,政府采取对学龄儿童实行强迫入学的措施,小学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教育当局将全县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进行整顿。每乡(镇)设县立中心小学1所,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若干所。中心小学校长还兼任该乡(镇)的副乡(镇)长,把学校体制与乡(镇),保行政体制结合起来,实行政教合一。
  1945年(民国34年),诏安县22个乡(镇)改划为10个乡(镇),教育当局又一次把全县小学布局进行调整,并更改校名,将现有100所小学分为3类:(一)中心国民学校,计13所。(二)高级国民学校计13所。(三)初级国民学校计74所。另私立初级国民学校2所。中心国民学校以乡(镇)名作为校名,初、高级国民学校以保名或所在地名作校名,亦有两村学区各取一字合称的。
  1946年2月,再裁并城厢、牙头(中歧)、溪雅、深桥、湖美、宫口、新溪、竹港、漳朗、上营、湖内、上陈、庄溪、西峤、后厝、港庙、下傅、西张、双港、玉墩头等20校,紧缩为80校,抗日胜利后,校数略有增减。1949年建国前夕,全县现存小学88所,324班,在学学生9273人,教职员工322人。
  学制仍沿袭以前的四、二制,直至新中国成立。课程设置,1939年(民国28年)初小设国语、常识、算术、工作、唱游。高小设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体育、音乐。建国前几年的小学课程,分年段设置,一、二年级设国语、算术、美术、唱游,三、四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五、六年级设国语、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三至六年级均设体育、音乐、美术、劳作等。
  县建立小学教员登记检定制。教员分试验检定和免试验检定两类。凡师范毕业、专科毕业者属免试验检定,登记为小学教员或小学专科教员;简师或乡师毕业者,登记为免试初小教员,由省教育厅统一发给合格证。不属师范毕业的教员均须参加考试检定。但其中如教学成绩优良,经过嘉奖者,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为免试验检定,或由初小教员晋升为高小教员。教员的薪俸按其资历原定。1941年教员月薪改发6市斗大米,但遭经管人员层层敲剥,生活极度困难。至1946年(民国34年),全县小学教员名额原有400余人,经上年11月裁减163名,这年2月间又再度裁减59名,合计222人,计约裁减教员总数的50%。
  小学教育经费原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统支。1948年3月,县成立国民教育特种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经管机构,但由于筹集的基金甚少,有名无实,小学教育经费仍陷于困境。
  以上是普通(正规)小学教育概况。此外,1936年6月,我县城乡还创办短期小学校,以补各地设校的空白。城乡改良后的私塾,经核准后均改为短期小学校,学制一年,全县计48所。当时编制分为全日制和半日制2种,按各乡(镇)、保户口册,凡不能读全日制的学龄儿童,征询家长的意见,分别编上午班或下午班,每班人数不等。课程设国语、算术、公民训练、体育4门。至1938年8月,短期小学改为简易小学,每校开办复式班1-2班,每班约有20-30人。学制2年,课程设置增加常识科。1940年8月,简易小学改为战时国民学校,修业时间规定1年,课程设置和简易小学相同,只把常识科改为战时常识。翌年,战时国民学校撤销,纳入普通小学轨道,和普通小学的体制统一调整,分别命名为中心国民学校和国民学校。保简易小学和战时国民学校除办儿童班外,还兼办成人班和妇女班。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

《诏安文史资料》

本书为诏安文史资料合订本,共五期,分为 第七期、八期、九期、十期、十一期,其中包含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特辑、光辉业绩、人物春秋、史海钩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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