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解放前我县征兵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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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2929
颗粒名称: 回忆解放前我县征兵工作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3
页码: 367-36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国民党政府的征兵制度造成了许多人的痛苦和逃亡,贪污腐败也源于此。解放区的参军办法得到了群众支持,提高了士兵素质。
关键词: 诏安县 征兵工作 国民党政府

内容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采取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策略,各战区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损失惨重,侵略者长驱直入,部份国土沦陷。蒋介石为了保存自己实力,把嫡系部队调守后方,将一些杂牌军开往前线。同时,在全国各地开展征兵,补充兵源。新兵人营未经训练,随即开往前线充当炮灰。时间之长,延续至解放前夕(日本投降后停止征兵一年)。征兵工作是国民党一大弊政,也是促其灭亡的主要根源之一。乡长、保长、兵役人员、体检人员、接兵部队串通一气,官绅勾结,利用征兵机会,贪污舞弊,敲诈勒索。不少人为了逃避征兵,离乡背井,流落外地,不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群众视征兵如洪水猛兽,恨之入骨。
  国民党军政部兵役署,总管全国征兵事宜,省由军管区司令部征募处主办,省以下设师管区、团管区,县设兵役股,主管区和县的征兵工作。我县属龙漳师管区(设龙岩)、龙溪团管区(设漳州)。县以下由各乡(镇)保长、乡(镇)保队附负责基层征兵各项具体工作。我县兵役股,于1942年以前合并于军事科,设兵役主任1人,科员2人,办事员1人,雇员1人。1943年改并于民政科。1944年仍归军事科。1945年兵役机构编入国民兵团,征兵办法宣布为征募并举,国民兵团设立征募股。原兵役主任改为国民兵团少校征募团附,兵役科员一人改为上尉役募员,一人改为中尉征募员,办事员改为少尉文书。1948年,县政府成立自卫总团部,仍恢复兵役股,并于自卫总团部。我县先后担任兵役主任(包括国民兵团少校团附)的有陈召周(东山人)、林云龙(泉州人)、吴怀孙(本县人)、陶连生(浙江人)、谢昌荣(连城人)、沈应松(东山人)。
  国民党征兵法规是根据兵役署颁发的“兵役法”和“战时征补兵员实施办法”,规定男子年满18岁至45岁应服兵役;其中年满18岁至35岁应服常备兵役(应征入伍),36岁至45岁应服后备兵役(平时参加集训,必要时应征入伍)。并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役,公务员和在学学生缓役。父亡弟幼或弟残,父老弟幼或弟残,兄弟半数在营均可缓役。还有一条没有载入法规的是县长有权直接批准缓役。这就为官绅勾结,创造条件。
  军管区司令部每年作一次兵额分配,分期接收。我县全年分配数一般在300-400名左右。兵役股接到分配后,层层分配到乡,并由各乡编造当年适龄壮丁花名册;一方面组织兵役人员带同花名册和民国25年度户口册作为依据,分头下乡,配合乡(镇)长、乡(镇)队附挨保调查兵役。这25年度户口册最为混乱,每户记载兄弟都很多人,有的叔伯兄弟、堂兄弟均列为同胞兄弟,有的数户编在一个户口,甚至一个小自然村编成几户。调查时,户口册无所适从,兵役法规起不到遵循作用,只能由当事人提出有力证据,才能决定应征与否。因此,有的拿出父母死亡的神牌,证明是独子,不少人是事先伪造神牌,混淆是非,有的人通过机关、单位和卫生院提出是公务员和身有不治之病的证明书(不少是假证明,通过关系发给的),有的自毁身体,制造残废,有的四处奔走活动,搞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最后不能解决的,还得通过乡、保长盖章证明,决定应征或免缓。兵役调查实际是操纵在乡、保长手里,是他们发财的好机会。地主、富商、乡绅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的子弟虽属应征对象,但通过各种关系,都可以免缓役,广大群众子弟都列为应征。甚至有些人本来就是独子,免服兵役,由于户口错编,乡、保长不予证明,也被征召。
  抗战初、中期,兵源比较充足,征兵工作尚能顺利进行。后来,由于政治日益腐败,群众觉悟不断提高,不愿为国民党卖命,纷纷逃避兵役,兵源缺乏,征兵工作难于进行。接兵部队来县接兵时,县政府派出政警、自卫队兵荷枪实弹下乡催征,会同乡、保长半夜三更,敲门打户,闯进住房,强把壮丁抓走,系以绳索,送县体检。国民党政府自知强行征兵,不得人心,终得不到兵源补充。于1945年前后,由军管区司令部发下一份密代电,介绍解放区人民自愿报名,踊跃参军,新兵入伍,个个体格健壮,身穿新军装,胸带大红花,载歌载舞,沿街鸣炮,锣鼓喧天,干群热烈欢送自己子弟兵的情况。要求各县仿效解放区参军办法,发动志愿入伍。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人心离背,发动自愿参军是绝对不可能的。经过一番的发动和公文命令,各乡,保形成买卖壮丁,冒名顶替。最后,发展到各保按照每期分配数额全部公开雇兵冒充为“志愿兵”,每名雇至40-50担谷子。社会上的兵痞,流氓、小偷、赌棍卖身当兵,兵贩子、兵牙纪纷纷出笼,勾结各保长,公开买卖壮丁,成为自己的职业,这些兵痞流氓大部是为了骗取金钱,入伍后,有的先后逃亡,有的在营惹祸。不少群众,因雇壮丁冒名顶替,倾家荡产,由于顶替者逃亡,本人仍被捕送入伍,这些兵痞流氓逃亡后,改名换姓,再被别保雇征,多的达三数次。广大群众每年摊负壮丁款,十分惨重。我县最后一次征兵,于1949年沈向奎一二一军派一个连长前来募兵,当时兵役股已无力经办,只由该连长联系后,自己下乡募集,带往部队。
  “新兵招待所”是壮丁初检候拨的地方,设在北关何氏宗祠。县政府派自卫队一个分队长、一个班长担任管理员和班长。美其名为“招待所”,实际是人间地狱,是壮丁的牢房,壮丁进所,如同囚犯,房里十分肮脏,床铺上稻草发霉,虱子满床爬,蚤子遍地生,在炎热的暑天,人多房窄,空气污浊,臭气熏蒸,令人窒息,壮丁一住数月,感染病疫,缺医缺药,死亡时有所闻。膳食方面,受到管理人员克扣,每人每天仅能吃两餐12小两糙米饭,真是过着穿不暖、吃不饱的困苦生活。“招待所”内,时常发生虐待和体罚壮丁的事情。有一次,师管区司令来县,到“新兵招待所”视察,有一个壮丁误以为是接兵部队要来拨兵,越墙逃走,因为人地生疏,走进附近的“佛母堂”被抓回来,以破坏视察罪名,被打得皮破血流叫苦连天。更为腐败的是“招待所”管理人员利用壮丁身上有钱(特别是雇佣兵带现款很多),在所内设赌场,引诱壮丁赌博,抽收头钱,有些人输得身无分文,有的人整天酗酒吵闹,相骂打架,有的被折磨得瘦骨嶙峋。
  接兵部队来县接兵,更没有失去良好机会,任所欲为,他们的营房,门庭若市,连长、医官四处活动,与乡保人员及兵贩子勾结联络,获取土产品,接受金钱贿赂。接兵时,任意挑剔,一些为了免受征集,与接兵部队有了联系的人,复检时提出许多病症,不予接收;一些卖兵的,迫切要求接收,事先得到接洽,不论体格如何,一律接收,达到他们各自的目的。
  拨兵以后,县政府照例在中山纪念堂召开“欢送新兵入伍大会”,名义上为“欢送”,实际上是壮丁家属与其子弟生离死别的时刻。入伍新兵面黄肌瘦,衣衫褴褛,部队怕新兵中途逃亡,十数人系同一条绳索,鱼贯而行,每人肩挑四、五十斤重的部队私人贩卖的食盐和伙食工具,每天步行五、六十里路,家属携儿带女跟在后面啼啼哭哭,怨声载道。入伍新兵,有的在精神上,生活上不堪打击,乘机逃亡。记得在抗战后期,有一个接兵部队,接收一连新兵,开至梅洲宿夜,十几个新兵利用管理不严,集体逃跑,接兵部队开枪追捕,当场打伤数人,逃跑人数还要由兵役股补拔。以上,是我县解放前征兵工作的片断情况,也是全国各地征兵工作的写照。
  本文是根据我亲历和见闻,作不完整的回忆,时间相距数十年,难免有差错,希望知情人士加以指正!1985年4月2日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一册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一册》

本书收集了有关诏安的革命斗争、历史人物、文化等方面的文章,包括沈亚练革命斗争事迹、五先烈悼词、丹诏小学简史等。此外,还介绍了诏安县概况、解放诏安城等历史事件,以及一些文化考据和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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