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旅社业”话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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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靖文史资料 第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2230
颗粒名称: 南靖县城“旅社业”话今昔
分类号: TS975.1
页数: 4
页码: 118-12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南靖县旅馆业发展历程,从个体经营到合作旅社再到现代化服务模式,展示了其历经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 合作旅社 改革开放 服务升级

内容

建国前,南靖县城所在地的旅馆业统称“客栈”。纯属个体经营,凭借良好的服务态度招揽顾客。通常是以业主的名字代为店号。在城关所在地设有服务社、公馆、客店三种形式接客住宿。
  1938年9月,南县国民党县党部在山城设立党员招待所。1942年,三青团又在山城创造青年服务社。嗣后龙山、靖城、葛山等地亦相继建立以经营年青人住宿为主的服务社。
  1947年,山城镇旅社有:曲江、奎洋、永山、书洋等四个公馆和永华、春寿、锡龙等九家客栈,能容纳客人住宿200人。设备简陋,木板统铺、没有蚊帐。有的公馆虽有床铺,但也设备简单,卫生条件很差。客栈内一般设有炉灶,三餐用饭由旅客个人用“小草袋”(饭包袋)装米,由店主统一代煮,菜则由旅客自备。人夜收费:私营公馆为两个福建角(银毫)。
  建国后,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城所在地的旅社业全部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重新登记营业,改称合作旅社,由县供销社统管。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四人房有床铺的人夜收费0.80元,统铺收费0.40元。
  1959年4月,在县商业局的倡导下,正式成立县饮食服务经理部,撤销原来的合作旅社、客栈,统一组织为荆江人民旅社,地址设在现在的县招待所。安排8名服务人员,接待县内外各种宾客。旅社内部设有120个床位,其中个人房人夜收费1.2元,双人房人夜收费1.00元,四人房人夜收费0.80元,开始接待各种会议食宿。每个房内设有简单的桌椅、蚊帐、茶几等。为了方便旅客,还专设旅社食堂,供应旅客就餐,卫生和环境条件有较大的改观。当时,中山路的曲江公馆,改称华侨旅社,由县侨联会管理。
  1965年,县成立招待所,荆江旅社又迁址到现在县工商局(原县大队),房窄铺位少,每逢圩期常挂“客满”牌。1970年,又迁址现在山城镇卫生院,仍称荆江旅社,场地大,设150个床位,旅社食堂除供应住宿客人外,圩期还对外营业方便赶集的客商,同时,承包小型会议膳食,服务人员10人。客房配有床头小桌,木制沙发,茶几等简单设备。
  1979年,正式迁入公司新建的电影院前的四层楼房,改称“南靖旅社”,尔后再无变动。旅社内设270个床位,其中有个人房,双人房,四人房等,房内设备逐步更新,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1982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深入发展,机关、团体和社会上个体户都大兴旅馆和招待所。除县办的拥有三座大楼的宾馆,还有山城镇、人民电影院、文化馆、搬运公司、车站等团体兴办的招待所,侨联会还新建了一座四层楼房的华侨旅行社。旅馆、招待所竞相设立,招揽顾客的花样翻新。南靖旅社为了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旅客出发,增加服务项目,旅社二楼增设“南靖酒店”,设高级餐厅雅座,承办外界群众的婚、丧、喜、庆酒席。客房中设有个人房配备沙发桌椅、写字台、行李柜。双人房和四人房都有沙发椅、床头柜、办公桌,楼内有专用会议室、电话室、装上三台彩色电视机等设备,供旅客使用和观赏。旅社大楼窗明几净,卫生整洁,服务周到。
  1987年后,南靖旅社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通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合理的六费负担,协商法人代表人选,清点财产后,向饮服公司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一般是原店人马移交,就店消化,承包合同一订三年。住宿费:个人房有电视,软沙发等设备,人夜收费8.00元,双人房人夜收费7.00元,4人房人夜收费3.5元,5人房人夜收费2.00元。
  1990年,城关所在地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承办旅社业共达17家,设有1200个床位,互相招揽顾客,竞争十分激烈。

知识出处

南靖文史资料 第十六辑

《南靖文史资料 第十六辑》

本书介绍了福建省南靖县的历史资料,其中包括红军进漳60周年纪念、山地开发、工商经济、史料汇集、人物春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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