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封建社会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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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766
颗粒名称: 漳浦封建社会教育制度
分类号: G527.57
页数: 3
页码: 607-60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漳浦在封建社会时期有官学、书院、社学和私塾等多种教学场所。官学和书院始于唐朝,社学始于元朝,而义学则是在清朝逐渐取代社学而兴起。这些教学场所为当地培养了大量人才,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关键词: 漳浦县 封建社会 教育制度

内容

中世纪(封建社会)办学形式主要有官学、书院、社学、私塾。书院和官学始于唐而盛于宋,明、清两代不衰。社学始于元(元制五十家为一社,按规定应有社学,虽未必社社设学,当有不少社学,但漳浦元朝社学情况县志失载),明清漳浦社学无多,私塾则许多乡村都有。
  地方官学及两京国子监(明朝有北京、南京,均设国子监,为最高学府)均为培养封建统治人才而设,其学生必须先经过社学学习到一定水平,由于社学不能普及,群众自办的私塾便起了社学应起的作用,尤其对传播文化和提高群众识字水平起到更广泛的作用。
  科班出身的文官最初都经历过社学或私塾阶段,以学习有成就,经考试录取入县学或府学,称“生员”即秀才,名额有限,已是十分难能可贵。其中参加乡试(省考)中为举人的更为稀罕。举人参加全国会试录取又经过殿试中进士的简直如风毛麟角。据清康熙《漳浦县志》及光绪《再续志》记载:从唐朝到清末废科举为止漳浦县考中进士者235人(其中文进士217人,武进士18人),考中举人者775人(其中文举618人,武举157人)。其中出唐朝的文进士仅3人,宋朝也不过26人,元朝只1人,而明朝有145人之多,在出武官较突出的清朝,文进士亦有41人。值得一提的是:清朝进士都出在前期,自道光年间起一个也没有。那时期民间盛行械斗,大都顾不得读书了。
  以下简述封建时代漳浦各种教学场所:
  官学漳浦官学始设于宋朝,招收官宦子弟及庶人之俊秀者入学。天圣三年(1025年)县令(宋袭唐制,县令为县最高长官)陈坦然把学宫迁至东门外印石山。因有虎患,庆历三年(1043年)县令吕璹将宫学迁至县北(今武装部附近)。以后几经迁徙,于宋乾道五年(1169年)始定址县南官塘(今公安局,地名官学口至今沿用)。明洪武初年,知县(明清政制,知县正七品。为一县最高长官)张理将学宫扩大,建屋28间(分为教室、宿舍、膳厅、学官住所)。发展至清康熙中叶,已有各类斋舍数十区(单元)。同治三年(1864年),除祀孔子的大成殿外,皆焚于战乱,至光绪年间始陆续修复。
  书院书院是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集讲学传授学问、散布学术思想、进行学术研究等诸种活动为一体的处所。有官办和私办两种,官办的书院以收藏、校勘经籍为主,私人书院以传授学术为主,讲学者多是名流,一些学习已有成就而欲求深造者往往前去求学。也有个别书院作为生祠、忌祠。据有关资料记载,漳浦历代书院、书堂、精舍有:
  梁山书院,唐朝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漳浦最早进士潘存实(官至侍郎)曾在这里读书。早废。
  梁山书堂,宋朝元丰五年(1082年)吴与所建。早废。吴与漳浦人,著名藏书家。
  鸿江书院,在县东十七都(今佛昙镇),明洪武元年(1368年)乡人陈则夷建。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毁于寇,后裔子孙重建。
  紫薇书院,在乌石浯江西岸紫薇山,明嘉靖间,乌石林姓族人所建,聘名儒卓先生为师。明、清两代造就大批人才,其中登进士者9人、举人6人。今遗址犹存。
  崇正书院,在陆整所城,旧为白云岩,明嘉靖二年(1523年)学道邵锐改建为书院,用渡租供费。已废。
  文明书院,在县城东郊,明朝名儒黄道周讲学处,原名“东皋书舍”,崇祯十七年(1644年)其学生集资扩建成三进院落,改名明诚书院,又名明诚堂。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封道周为文明伯,赐书院名为“文明书院”。道周殉国,书院后楹祀其神主,前楹为和尚所居。清康熙年间知县陈汝咸驱逐和尚,尽撒佛像,另募附近居民看管,置义田为经费,延师继续讲学,群众称为“讲堂”。民国及新中国成立后曾用为初小校舍,后辟为“黄道周纪念馆”,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馆内尚存一座当时石砌教具“天方图”,俗称“天地盘”。
  南溟书院,即朱文公祠,在铜山城内(今东山铜陵镇)瞭高山上。明嘉靖五年(1526年)巡海道蔡潮奉令所建。同年建文昌宫即魁星楼,又名东璧书院,在风动石前。清初迁界时全毁,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乡绅唐朝彝倡议重建,二十七年漳浦知县杨遇竣其役。三十五年(1696年)知县陈汝咸重修,设义学于此,以渡船税供费。
  月湖书院,清雍正年间漳浦绅民为纪念陈汝咸任知县期间政绩,自愿集资所建。
  梁峰书院,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知县孝凝就文昌宫旧址拓建为梁峰书院。道光十三年(1833年)知县李若琳重修。已废。
  义学、社学社学属于地方政府辅助基层组织所办免费小学,始于元朝,但元朝漳浦社学情况无考,据县志记载,漳浦明朝嘉靖年间,县城(在坊)有仁字、义字、礼字、智字等4所社学和各都(乡里)12所社学,清初俱废。继之而起的是义学,有官办和地方人士倡办,经县批准,以渡租、公产租为经费的,有乡里宗族以族里公产租为经费的,学生免交学费。著名的有:一、城东义学,在县学东偏文昌宫后,康熙二十四年(1635年)知县杨遇建,聘庠生(秀才)陈麟趾为师。康熙三十六年知县陈汝咸聘廪生蔡祚燕为师。二、铜山义学,在铜山所城内,以渡租为经费,知县陈汝咸聘增生王亹为师。三、云霄义学,在朱子祠,由地方绅士陈天达发起,经知县陈汝咸批准,以公溪泥泊租为经费,聘岁贡生吴璐为师。又: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知县陈汝咸在县城四门及杜浔都设义学。清末光绪年间,马坪乡溪东村秀才陈烈扬在村里倡办义塾一所。
  私塾按办学形式,由富裕人家出资聘师在自家教读子弟及其亲戚子弟的叫“私馆”或“教馆”、“坐馆”;贫寒人家临时合资聘师利用私房或祠堂、庙宇设立的叫“村塾”;塾师在自己家中开办的叫“家塾”,其“束修”(学费)由学生家长缴交。每间私塾一般只有一个塾师,学生人数不定,一般十多人至二十多人。学生年龄不一,一般为十岁左右学童,名义上男女兼收,但女生极少。没有固定学制,程度参差不齐,学习年限长短不等,采取逐个轮流授课办法,施教时塾师在学生课本上逐句以红朱笔圈点,每次教读份量有的仅数句或十多句至一页,视学生接受能力而定。教材大体上由《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入门,由浅入深,依次教读“四书”,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也有教读《诗经》、《易经》、《古文观止》、《左传》、《笠翁诗韵》等。学生作业以读、背、写课文为主。最初要求死读硬背,不能背念不能过关。在熟读之后塾师才讲解字义和文意字义,指导学生造句,对“对子”,逐步学写文章、作诗。写毛笔字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由描红、仿写入手,以后练写大楷、小楷。学生字写得好坏,是衡量学习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私塾有一套严格的封建管理方法,凡顽皮和愚钝的学生常要受体罚,常见的有训斥、谩骂、罚站、罚跪、拧耳朵、打手心、打屁股、“画嘴箍”、“关学”等,这种野蛮手段,学生和家长大都很反感,也有个别家长认为严师才能教好学生,忍受子弟受体罚。
  私塾老师一般由在乡的名儒如秀才、贡生担任(受聘或自己办学),集镇的师资较充裕,程度较高,穷乡僻壤的村落需向外地聘请,程度较低。课堂一般只有一间,各种程度混在一起学习,各读各的。课堂课椅由学生自带,课本自己去买,老师除了一副椅、红朱笔墨砚和打学生用的“戒尺”或藤条,没有什么教具。除塾师薪金外,几乎不用其他经费。薪金靠学生“束修”供给。逢年过节(春节、元宵、清明、立夏、端午、中秋、重阳、孔子诞辰等)“东君”要设宴款待塾师,并送红包,礼数多,费用大。乡间并有学生于节日或迎神赛会时给塾师送糕馃的习惯。尊师是传统风俗。
  私塾都按封建礼教的传统施教,不必立案,官府不管。只要一个老师,一间房屋,便可招生受业,人数不限,程度不拘,不要考试,去留自愿,不计学籍,以其办学条件简便,故生命力颇为顽强。清末,有“科第世家”雅称的乌石36个自然村就有18所私塾。民国期间小学教育未能普及,乡间私塾仍盛行,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调查统计,全县有私塾103所,学生2005人,其中已改良的(塾师接受政府举办的短期训练,部份课本采用国家审定教材)31所,学生1261人。其后民国政府明令取缔,才逐渐敛迹。
  上述资料是根据有关史、志、牒、谱综合编成的,内容粗糙,请前辈贤达及行家们补充订正。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本书主要介绍了《漳浦文史资料》的出版情况及其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文章提到,这些文史资料填补了中国近代史的诸多空白,并对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资料共14辑每年编写一辑,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资料残缺不全的问题给查阅带来了不便,因此政协文史委决定将历来的文史资料汇编、合订成册。这一工作得到了陈桂味副主席的负责和落实,经过重新打印编排和审校,最终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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