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元的治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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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740
颗粒名称: 蓝鼎元的治台策略
分类号: K825
页数: 7
页码: 541-5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蓝鼎元是清代前期的知名学者,他反对“移民划界”和“移台镇总兵于澎湖”两个政策/主张,认为这会给台湾人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痛苦,且无益于治理。他认为,安土重迁是人之常情,强行迁移无疑会对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可能导致社会动荡。此外,他认为这种政策对国家没有任何益处,反而可能给盗贼提供可乘之机。
关键词: 漳浦县 蓝鼎元 治台政策

内容

蓝鼎鼎元(1680~1733年)字玉霖,号鹿洲,漳浦县长卿(张坑,今赤岭乡)人,清代前期的知名学者。
  康熙六十年(1721年),台湾发生朱一贵起义,蓝鼎元的族兄、南澳总兵蓝廷珍奉命赴台镇压,蓝鼎元参戎幕,多所筹划,文稿书札皆出其手。第二年,把为廷珍拟写的公檄、书禀、条陈、告谕等辑录成《东征集》。平朱一贵后,回漳浦,撰《平台纪略》,详细记述了朱一贵起义始末。雍正元年(1723年),皇帝令全国各地学官选文行兼优之士贡入朝廷,蓝鼎元以优贡,于雍正二年北游太学,撰《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论南洋事宜书》等名篇。雍正三年,校书内廷,分修《大清一统志》,其才华得到赏识,由相国朱高安荐引朝见雍正帝,条奏《经理台湾》、《台湾水陆兵防》等六事。翌年,授广东普宁知县,兼潮阳知县。雍正十年召署广州知府,未几病卒。其著作总集曰《闽漳鹿洲全集》,计八种四十三卷。台湾近代著名历史学家连横评论说:“鼎元著书多关台事,其后宦台者多取资焉。”①。
  蓝鼎元对台湾的风土、人情、历史与现状进行悉心考察和研究。特别是目睹朱一贵起义所显示的问题,不能不令他对1683年以来清政府治台政策之得失进行思索和探讨,并对其后台湾的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的主张和建议。离开台湾后,他依然关注着台湾问题,继续就如何治理台湾提出许多意见,“区区之心颇有与台地人民相关切者。”②他的治台主张虽非全部得当,然不乏灼灼之见,对台湾的开发,祖国海疆的巩固,作出一定的贡献,在历史上闪烁着至今仍然值得注目的光泽。
  (一)反对“移民划界”和“移台镇总兵于澎湖”
  平定朱一贵起义后,闽浙总督满保以为台湾沿山一带易藏“奸宄”,制定了“迁民划界”的计策,即:“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山中居民尽行驱逐,房舍尽行拆毁。各出口俱用巨木塞断,不许一人出入,山外以十里为界,凡附山十里内民家,俱令迁移他处,田地俱置荒芜。自北路起至南路止,筑土墙高五六尺,深挖壕堑,永为定界。越界者以盗贼论。”③当时,朝廷还有人主张“移台镇总兵于澎湖,只设陆路副将于台湾府,并裁水陆两中营”。
  在台湾“迁民划界”,实际上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以前在大陆东南沿海实行“移民迁界”政策的翻版,是对台湾回归以来近四十年间所取得的社会进步的一种倒退。实行之,必将给台湾人民带来极大的祸害。蓝鼎元在为蓝廷珍代拟的《复制军台疆经理书》、《复制军迁民划界书》等书禀中,对“迁民划界”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他认为,“自古以来,有安民无扰民,有治民无移民”,“迁民划界”于国于民一无是处。他分析“迁民划界”可能给台湾民生带来的种种祸害,指出:“(人情)安土重迁,本非易动。况无故而使千五百里之人轻弃家乡,以糊其口于路乎?开疆拓土臣职当然,整国百里诗人所戒,无故而掷千五百里如带之封疆,为民乎?为国乎?为土番盗贼乎?以为民,则民呼冤;以为国,则国已蹙;以为生番东人,则划去一尺,彼将出来一尺,界墙可以潜伏,可以捍追,正好射杀人民;以为欲穷盗贼,则千五百里无人之地,有山有田,天生自然之巢穴,此又盗贼逞志之区。不知其数者之外,有所取乎?”⑤由于上书及时,理由充分,分析中肯,“满保乃止,唯立石禁入番地”。
  台湾回归时,清政府内部曾对台湾的留弃问题产生严重分歧。一些大臣昧于形势,认为台湾“孤悬海外,易薮贼”,主张“迁其人,弃其地”,而“专守澎湖”。后经福建总督姚启圣,靖海将军施琅等人为“留台”疾呼,本来倾向“弃台”的康熙帝采纳了“留台”的正确主张,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台湾府,加强了对台湾的管辖和治理。近四十年后,又有人主张“移台镇总兵于澎湖”,仅以陆路副将留守台湾,这势必大大削弱台湾的防御力量,其实质,犹如蓝鼎元所说,也是“欲弃台湾”。像当年的施琅一样,蓝鼎元在为蓝廷珍拟写的致满保《论台镇不可移澎书》一文中,对“移台湾镇总兵于澎湖”的主张给予抨击,发出了留守台湾,加强海防的呼吁。他指出:“以澎湖总兵控制台湾,犹执牛尾一毛,欲制全牛,虽有孟贲、乌获之力,总无所用。今在廷臣工莫有敢出一言为皇上半壁封疆之计,何异欲弃台湾府?台湾一去,则泉漳先为糜烂,而闽、浙、江、广四省俱各寝食不宁,山左辽阳皆有边患。”⑦这个见解得到提督姚堂等人的支持。于是,“移台镇总兵于澎湖”的主张终于被否定,“仍以总兵官驻台湾”。⑧
  蓝鼎元是一个很有见识的学者,他之所以反对“移民划界”和“移台镇总兵于澎湖”,来自两个可贵的思想认识:
  一是高度重视台湾岛的战略地位。在他的有关文章中,屡次强调台湾与祖国海防的密切关系。他认为:“台湾沃野千里,粮糈足食,舟楫之利通天下”、“末可以遐荒海岛目之”;它外与“日本、琉球、吕宋、噶罗吧、暹罗、安南、西洋荷兰诸番一苇可杭(航)”、内与“福建、广东、浙江、江南、山东、辽阳不啻同室而居,比邻而处,门户相通”,其“治乱安危关系国家东南甚巨”。⑨他指出:留守台湾,治理得当,大陆沿海六七省才能“安枕而卧”。他对台湾战略地位的重视,一方面着眼于防止为“盗贼所有”,一方面着眼于防止外来侵略。对外国侵略者可能对台湾的染指,他一直牵挂心头,曾说:“台湾海外天险,日本、荷兰所朵颐之地”,“即使内贼不生,野番不作,又恐寇自外来,将有日本,荷兰之患,不可不早为绸缪者也。闲居无事,燕雀处堂,噬脐何及?前辙未远,可不为寒心哉?”⑩施琅当年力主留守台湾,以防红毛(荷兰)“乘隙以图”。而蓝鼎元则不仅提出须警惕荷兰殖民者卷土重来的企图,而且提出必须警惕日本对台湾的窥视,二百多年以后发生的不幸事件,证明了蓝鼎元是那样具有远见卓识!今日,重新阅读他的这些言论,一个爱国知识分子的拳拳之心不是跃然纸上吗?
  二是充分认识开发台湾的发展趋势不可遏抑。针对“迁民划界”和“欲弃台湾”的错误主张,蓝鼎元提出了“从来疆域既开,有日辟而无日蹙,气运使然”的观点,⑪即认为开发台湾是一种必然趋势,是不可禁遏的。他回顾了台湾的开发历史,特别是肯定清政府在台湾设立府县以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提出:“由此观之,可见有地不可无人,经营疆理则为户口贡赋之区,废置空虚则为盗贼祸乱之所”,并进而指出:“台湾山高水肥,最利垦辟,利之所在,人所必趋”“虽厉禁不能使止也”。他预见“过此再四五十年,连内山山后野番不到之境皆将为良田美宅,万万不可遏抑”,认为“即使今乃欲令现成村社废为丘墟”也是“厉禁不能”。⑫⑫这种认识,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在他之前或同时代,像他这样认识台湾地位和前途的人并不多。
  (二)建议高速治台政策
  既不能“移民划界”,更不能“欲弃台湾”,那么该如何治理刚遭到起义风暴袭击的台湾呢?蓝鼎元以竭诚之心,主动提出一系列建议,如:增县邑,行保甲,信赏罚,儆吏胥,革规例,加强政权建设,办学校,重师儒,兴教化,禁恶习,增添兵力,周密设防,增置墩台,修建城池,训练乡壮,实行军屯,以防内乱外患,巩固东南海圉。他所提出的这些治理方针和措施,是以前面所述的两个思想认识为基础的,而其核心是“因其势而利导约束之”。他满怀信心地说:“惟化导整济之,均田赋,平狱讼,设义学,兴教化,奖孝悌力田之彦,行保甲民兵之法,听开垦而尽地力,建城池以资守御,此亦寻常设施耳。而以实心行实政,自觉月异而岁不同,一年而民气可静,二年疆圉可固,三年而礼让可兴,而生番化为熟番,熟番可为人民,全台不久安长治,吾不信也”。⑬
  在蓝鼎元所提出的建议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调整治台政策的问题。
  朱一贵起义是清朝统一台湾后人民第一次大规模的反清起义。四月十九日于凤山县黄殿庄起事后,斗争风暴迅猛席卷台地,于五月初一攻占台湾府。其显示的巨大力量逼使蓝鼎元认真思索近四十年来清政府治台政策之得失,从中探讨“致乱之由,定乱之略”,进而筹划“善后之策”。
  清政府统一台湾所制定的治台方针政策,主要是以施琅等人的治台思想与主张为依据。施琅的一些主张,如核减台湾钱粮数目,奏设官庄,主张兵屯等,有利台湾民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他是以防“乱”为治台的出发点,因此,有些主张则是消极的,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如严禁渡台者携带家眷,不许惠州、潮州的人入台,实行挂验陋规等,实际上是封闭台湾,不让大陆人民自由前往台湾。这是想通过这种严格限制大陆人民赴台的做法,达到防台之“乱”,实现台湾的长治久安。但将近四十年的事实证明,这些做法恰恰是台湾致乱的因素。另外,清政府所实行的其他一些政策,如比内地重的田赋,禁止开垦“番地”等,也是错误的。蓝鼎元在充分肯定近四十年来治台成绩的同时,要求清政府调整政策,修改那些不利于台湾社会进步与安定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有:
  1、变禁止携带家眷为鼓励携带家眷
  不准携带家眷,这本身就已经不近人情,使众多的赴台开垦者和官吏兵卒不能享受家庭之乐,而且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首先是造成了台地性别比例严重失调。蓝鼎元说:“统计台湾一府,惟中路台邑所属有夫妻子母之人民;自北路诸罗、彰化以上,淡水、鸡笼山后千有余里,通共妇女不及数百人;南路凤山、新园、郎乔以下四五百里,妇女亦不及数百人。”⑭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使台湾社会出现了这么一种反常现象:一方面是广大男性建立不起家庭,处处有鳏夫寡男,另一方面,有女儿的家长视女儿为“奇货可居”,“待价而贾”,这样,“三十老女尚有待年不嫁者”。蓝鼎元不无伤感地说:“此等怨旷,最足伤天地之和。”⑮再者,造成了众多的“无赖游手”。许多无法建立起家庭或无眷属在旁的男性只好“流窜”于社会,甚至“为非”,蓝鼎元视之为“无赖游手”。他指出:这些人“无室家宗族之系累,欲其不逞也,难矣”,⑯“今欲驱之使去,则势不能,纵其所如,巩为地方之害。”⑰他认为这是台湾社会一大隐忧。
  从维护社会治安出发,蓝鼎元力主改变不准赴台者携带家眷的做法。他说:“必先使其遂其有室之愿,盖民人各遂家室,则无轻弃走险之思”;只要他们有了家室,顾虑一家人的生活,“虽有奸豪意气,亦将消磨净尽”。⑱因此,他在呈雍正帝的奏疏中提出:“饬着文武官员,凡民人欲赴台耕种者,务必带有眷口,方许给照载渡编甲安插;其先在台湾垦田编甲之民,有家属在内地者,俱听搬取渡台完聚,地方汛口不得需索留难”。与这个主张相适应,他建议严格限制单身汉赴台:“只身游棍,一概不许偷渡”,“诚实良民必将渡台何事,归期何月叙明”,“倘有过期不还”,“押解回籍”。对潮州、惠州之民,认为只要有家眷,也当同样准许赴台。
  蓝鼎元这个同以前治台政策完全相反的建议,拖延到雍正十年(1732年),经大学士鄂尔泰奏请,才准许入台者携眷。“于是至者日多,皆有辟田庐、长子孙之志矣。”乾隆年间,屡次反复,直到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禁令方废,从此,“至者愈多,拓地愈广”。⑲
  2、革除挂验陋规
  为严禁偷渡,清政府规定,凡渡台者均须经厦、台两边海防同知批准给照。为了简便手续,施琅实行了所谓挂验陋规:“在府则同知家人书办挂号,例钱六百,在鹿耳门,则巡检挂号,例钱六百。”⑳而验船之礼,不在此数。若舟中载有禁物,则需索数十金不等。“例钱”实际上落入有关官员的腰包,除公开的“例钱”外,借口进行敲诈勒索的又不知有多少!“船户畏其留难,不敢不从”。对此陋规,蓝鼎元认为必须剔除,他说:“台船每岁出入数千,统而计之,金以数千两矣。一念留心,为民间舒省数千两,非小事也。”㉑这个建议,反映了他对改善民生、澄清吏治的关注。但官场贪污成风,陋规积习相沿,欲剔除之,谈易行难。这一点,蓝鼎元也心中有数:“六百钱之弊,屡经上宪禁革,阳奉阴违。”乾隆帝曾于乾隆二年(1737年)谕旨裁除陋规,“永行禁革”,然而也没有什么实效。连圣旨尚且如此,何况一个书生的言论呢?
  3、宽田赋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令苏拜等议订台湾钱粮数目,所议与郑氏政权相去不远。施琅认为过于苛重,建议核减台湾钱粮,“俾四方乐业,亿兆欢戴”。清廷采纳施琅的建议,议定的田赋比郑氏政权有明显减轻;一甲租率,郑氏官田上等田14石,中等田12石4斗8升,下等田8石1斗6升;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六年,民田上等田8石8斗,中等田7石4斗,下等田5石5斗(资料出处:《台湾通史》卷八《田赋志》)。
  但蓝鼎元认为,比起内地来,台湾人民的田赋负担还是重的。在《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指出:台湾的田地,上则每甲(合内地十一亩三分)每年征栗八石八斗,谷价贱时,每石三钱,这样,每甲征本色银二两六钱四分,而内地是每甲征收一两三钱,台湾的租赋“较内地加倍。”他还指出,台湾的田地多系新开辟的,“丈报未必告实”,而且由于多系沙质地,“溪谷冲淹,乍垦乍弃”。因此,他反对有人提出的丈量土地,“清亩加赋”议论,强调只能减赋而“万万不可加赋”。当时,巡台御史黄叔敬也有同样的看法。雍正九年,清廷“诏以台湾土地自七年开垦及自报升科者,改照同安则例”㉒上田每亩征银八分五厘三毫四丝,即每甲征银约一两。这样,台湾的租赋有了较大幅度的减轻,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据地方志记载,自雍正七年至乾隆二十六年(1729~1761)的32年间,台地增垦田园3293顷54亩,是康熙朝39年间所有垦地面积的两倍多。
  4、募民开垦以尽地力
  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实行鼓励垦荒的政策和措施。首任知府蒋毓英抵任后,“集流亡、垦荒地,安辑诸番,教以授产之法”。㉓清政府准许土著、流寓报荒垦埔,而且一般在三年后才开始征赋。这些,有利于台湾的开发,促进了台湾垦殖事业的发展。蓝鼎元认为,应进一步放开手脚,“劝民尽力开垦,勿令垦芜”,㉔指出“惟募民垦辟,使地无遗利,则赋不期加自加”。㉕他对台地的垦殖提出许多具体建议,其中涉及调整治台政策的主要有:设官庄、行兵屯、开“番地”。
  (1)设宫庄
  施琅克台后,以台地肥沃,土旷人稀,奏设官庄。所谓官庄,“系由各衙门养佃给种,垦成田园”,其租税一般“为文武养廉之资”。但到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兵备道陈宾以其有弊,奏请废止。蓝鼎元主张重设官庄。他认为取消了官庄,使“各官救口不瞻”,而重设官庄,可为“臣子养廉之资”,有利于澄清吏治。但他主要还是从大力发展台地的垦殖事业着想。他说:“旧庄虽没,新地可再垦也。查台北有竹堑埔,沃衍百馀里,可辟千顷良田”,“但地大需人,非民力所能开垦,莫如合全台文武各官,就此分地垦殖,各捐资本,自备牛种田器,结庐招佃,永为本衙门恒产。此不独一时之利也,万世之利也。”㉖他视设官庄促垦殖为“益国富足民食”的大事。清政府采纳了这个建议,并由蓝廷珍率先垦殖猫雾拣,名“蓝兴”。从此,官庄成为清代台湾官田的主要形式。
  (2)行兵屯
  施琅在《恭陈台湾弃留疏》中建议实行兵屯,以解决台湾粮饷问题。留驻台湾的兴化总兵吴英、诸罗知县季麒光也接着主张实行兵屯。但屯田之计没有为康熙帝所采纳,这不论是对发展台地的垦殖事业还是加强台湾的兵备,都是一个损失。蓝鼎元重提屯田,力主实行。他在《复制军台疆经理书》中,建议在台湾南端的郎乔驻扎军队,“三六九期操演之外,准其自备牛种,就地屯田,以为馀资,虽险远而弁兵便焉”。后,在呈康熙帝的《台湾水陆兵防疏》中把兵屯的主张阐发得更清楚、具体,特别是提出了两个很有价值的建议,一是“募民共耕馀地,基置村落”,这样做,不仅可以扩大开垦范围,而且是因为兵屯共耕,民有兵为后盾而“得安耕”。二是招募农民为屯丁,“其父母妻子皆许携至行间,助耕送饷”。他认为,这不仅有利垦殖,而且有利于兵防,因为“兵丁有父母妻子,必不肯受贼蹂躏”,临阵一定英勇拼杀,何况“力农之兵,手足粗劲,血气坚强,较官兵猛壮加倍”。总之,他认为兵屯“利国利民,一举两善”,必须实行。然而,其主张像当年施琅等人那样,也不为当国者所重视。一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清廷在镇压林爽文起义之后,才经钦差大臣福康安奏请而始有屯田。
  (3)开“番地”
  清政府治台后,实行禁垦“番地”的政策。之所以禁垦,从主观原因来看,随着汉族赴台垦殖人数的增加和垦殖范围的扩大,汉族同胞和高山族同胞发生了一些矛盾,既出现汉族侵夺高山族利益的现象,也引起“生番”(即社会进化尚落后的居住于深山地带的那部分高山族同胞)戒备、仇视以至无端杀害汉人的现象。汉人侵夺高山族利益的现象应该制止,汉人与高山族发生的矛盾应该解决。而禁垦“番地”的做法却是极为消极的。它既不利于台湾垦殖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汉人与高山族同胞的团结,更不利于高山族同胞的社会进化,居住于台湾西部平埔地带的高山族人(“熟番”)正是在与汉人的广泛接触和相处之中,经济文化都得到显著进步的。设立“番界”,禁垦“番地”,只能造成“生番”与文明社会隔绝的封闭状态,长期得不到社会进步。康熙六十年(1721年)满保虽然在蓝廷珍、蓝鼎元劝说下,放弃了“迁民划界”的打算,但是,“乃饬沿山各隘立石为界,禁民深入”,㉗这样,“番界”为“民人耕种樵采所不及”,“往来者鲜”。㉘蓝鼎元主张取消“番界”,听民开垦。他屡次建议开垦竹堑埔(今新竹)、彰化等处“番地”。他说:“彰化县土地多荒芜,宜令民开垦为田,勿致闲旷。前此皆以番地禁民侵夺,今已设县,无仍弃抛荒之理。若云番地,则全台全取之番,欲还不胜还也。”㉙他认为,如果听民开垦,荆棘日辟,就可以“将生番皆熟”,“番患自消”,又可以“为朝廷扩土疆,增户口、贡赋”,一举数得。㉚他还就如何处理开垦“番地”中汉人与高山族人的矛盾提出意见:“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垦辟,限一年内尽成田园,不垦者,听民垦耕,依部例即为业主,或令民贴番纳饷,易地开垦,亦两便之道也。”㉛这个意见,既为发展垦殖,改变荒芜状态着想,也考虑到高山族的利益以及避免矛盾的发生。清廷于雍正三年(1725年)“复准福建台湾各番鹿场闲旷地方可以垦种者,命地方官晓谕听各番租与民人耕种”。㉜尽管后来曾有反复,但汉人承垦、包耕“番地”成了事实上的合法,《台湾通史》收录蓝鼎元有关开垦“番地”的言论后写道:“其后当道从之,颁行例则,而垦务乃大进。”㉝
  (三)对高山族政策的意见
  蓝鼎元在台期间,注意考察和研究高山族的社会情况,人情风貌,这在《东征集》和其他著作中多有反映。他对高山族的政策思想,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以武力威慑为后盾,采取“招来”、安抚的方针。其招抚方针有下列几个要点:“凡以前效顺之番,皆加恩与民一体”,㉞即主张让“熟番”取得与汉人一样的地位:开垦“番地”,促使那部份尚处在原始状态的高山族人日益进化;实行“以番和番”,㊱即通过“熟番”做“生番”的招来、归顺工作;体恤“土番”之劳苦,惩办通事、社棍对番人的克剥和唆谋,“使番族安居循法,乐役趋公”。㊲这些都是积极的,反映了蓝鼎元民族政策思想的进步一面。
  另一方面,在其有关的言论中,过于强调“土番”的“野性”和“顽蠢”特别是雍正十年,当他得知合北地区发生“番变”时,立即上书执事,主张严厉镇压,“连根扑灭”,以便“使他社番夷知国法万不可犯”,认为“不能扑除,反议招抚”,只能是“损威示弱”,不利统治。㊳
  (四)蓝鼎元在台湾开发史上的地位
  蓝鼎元未曾执事台地,治理台政,也没有直接从事台地之开拓,但他却以关注巩固祖国海疆,开发祖国宝岛的爱国之情,以一个有才干的知识分子的经世谋略,对台湾之经理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嘉庆年间,曾任台渡嘉义县教谕的谢金銮在《蛤仔难纪略》一书中对蓝鼎元作了这样的评价:“自施靖海以后,善策台事者,莫如陈少林、蓝鹿洲二公,可谓筹台之宗匠矣。”㊴道光四年(1824年)创建的台湾鹿港“文开书院”把蓝鼎元请进祭祀之例,且所祀礼的清朝人物唯蓝氏一人。书院的创建者邓传安称赞蓝鼎元是“文章上追太仆(指沈文光)兼著功绩于台湾”㊵的先贤。
  今日,我们论台湾开发史,论闽台关系史,也不会忘却蓝鼎元的!

附注

注: ①连横《台湾通史》卷三十四《蓝鼎元传》。 ②②⑮⑯⑳㉑㉕㉖㉙㉚㉛㊱㊲《与吴观察论台湾事宜书》,见《鹿洲初集》卷二。 (③⑤《复制军迁民划界书》,见《东征集》卷三。 (④⑦《论台镇不可移澎书》,见《东征集》卷四。 ⑥㉓㉝㊴《台湾通史》卷十五《抚垦志》。 ⑧《台湾通史》卷三十《蓝廷珍传》。 ⑨《复制军台疆经理书》、《与制军再论筠城书》,皆见《东征集》卷三。 ⑩《平台纪略》、《鹿洲奏蔬》。 ⑪《平台纪略》 ⑫《平台纪略》、《复制军台疆经理书》。 ⑬《复制军台疆经理书》。 ⑭⑰⑱㉔㉞㉟《鹿洲奏疏》 ⑲㉗《台湾通史》卷三《经营纪》。 ㉒㉜《台湾通史》卷八《田赋志》。 ㉘黄叔瑾《台湾使槎录》卷八《番界》。 ㉝《上郝制府论台湾事宜书》,见《鹿洲初集》卷三 ㊵邓传《安文开书院从祀议示鹿仔港绅士》,见《蠡测汇钞》。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本书主要介绍了《漳浦文史资料》的出版情况及其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文章提到,这些文史资料填补了中国近代史的诸多空白,并对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资料共14辑每年编写一辑,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资料残缺不全的问题给查阅带来了不便,因此政协文史委决定将历来的文史资料汇编、合订成册。这一工作得到了陈桂味副主席的负责和落实,经过重新打印编排和审校,最终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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