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漳浦行政区划与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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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685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漳浦行政区划与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75.7
页数: 5
页码: 409-413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漳浦县在不同时期的地方政治制度变革。从最初的清朝四级地方政制,到辛亥革命后的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再到民国时期的区、乡(镇)、保甲制度,以及国民政府时期的县、乡(镇)、保制度。漳浦县的行政划分和组织结构随着历史背景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关键词: 漳浦县 地方政治 基层政权

内容

辛亥革命推翻清廷,但政权为袁世凯所篡夺。初时仍实行与清朝同样的省、道、府、县四级地方政制只是改“道”为“路”,全省划为东、西、南、北四路,都以观察使为长官。民国2年(1913年)改“路”为“道”,称闽海道、厦门道、建安道、汀漳道,长官为道尹。废府。漳浦县属汀漳道,道尹署设漳州。后军阀割据,实际上“道”已不存在。
  民国4年(1915年)划漳浦县古雷半岛的古雷、杏仔、油澳、港口一带附东山建县(民国五年正式建立东山县)。
  民国12年(1923年)漳浦全县划分为7个区。那时军阀混战,地方时常易手,没有建立区一级政府,有时有警察所。各区范围大抵如下:
  中区,今绥安镇一带。
  南区,今霞美镇、杜浔镇、沙西乡一带。
  内东区,今旧镇镇、赤土乡、万安农场一带。
  中东区,今赤湖镇、六鳌乡、深土乡一带。
  外东区,今佛昙镇、马坪乡、前亭乡、赤岭乡、白竹湖农场一带。
  北区,今官浔镇、长桥乡,及龙海县辖西山、大埔、松浦、董门、三美一带。
  国民党时代,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于民国17年(1928年)实施《县组织法》,县以下为区,区以下为村(里),村(里)以下为“闾”,闾以下为“邻”。5户为邻,25户为闾,百户以上,乡村为“村”,市镇为“里”,20个村(里)为区。
  民国18年(1929年)改“村”为“乡”,改“里”为“镇”,20至25乡(镇)为区,称“自治区”。漳浦县以原中区为第一自治区,区公所设县城。以原南区为第二自治区,区公所设杜浔。以原内东区为第三自治区,区公所设旧镇。以原中东区为第四自治区,区公所设赤湖。以原外东区为第五自治区,区公所设佛昙。以原北区为第六自治区,区公所设官浔。以原西区为第七自治区,区公所设象牙庄。
  自治区区公所按规定是“自治机关”,但丝毫没有“民众自治”的意味,而是土豪劣绅统治乡民的合法机关,不但群众反感至极,就是国民党上层也觉察到它在群众中的坏影响对现政权的维持很不利。民国24年1月,为“围剿”红军而设的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鉴于各区公所组织既不健全,人选亦甚滥杂,……各地区长大都为土劣所把持,执行政令则不足,压迫民众则有余,……一切政令达县之后即等于具文,无法推进”,特制定《“剿匪”省份各县分区设署办法大纲》,规定凡旧时区公所或区办事处名称一律取消,而改称区署。福建省政府奉令后,于当年8月公布《福建省各县分区设署办法施行细则》,全省62县分三期进行。漳浦属第一期,于民国24年10月完成并区设置,将原全县7区编并为5区:原第一、三区并为第一区,区署设旧镇;原第二区仍为第二区,区署仍设杜浔:原第四、五区并为第三区,区署设佛昙;原第六区改为第四区,区署仍设官浔;原第七区改为第五区,区署设石榴坂。区署置区长一人,助理员若干人。
  在并区设置之前,福建省于民国23年5月遵照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命令,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县以下实行保甲制度。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在漳浦成立。专员(兼保安司令)朱熙兼漳浦县长(另专设保安副司令负责“剿区”军事,有权调动辖区各县保安队,首任副司令朱廷炬)。翌年,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第六区改为第五区,辖龙溪、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平和、南靖、长泰、海澄9县。(民国25年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规程》,规定专员公署为省政府之辅助机关,即地方政制仍为省、县二级)。民国26年12月起,专员不再兼县长,五区专署从漳浦迁龙溪,即今漳州芗城区,民国29年迁平和,民国33年11月迁云霄,民国35年1月迁回龙溪。
  漳浦县于民国23年朱熙兼县长时开始推行保甲制度,10户为1甲,10甲为1保,5至7保为一联保,设办事处,置主任1人,办事员2人,联保丁2人。全县306保编为50联保,分属5个区领导。
  民国28年(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行政院据以颁发《县政府分区设置规程》,漳浦县根据规定,自民国29年起取消联保办事处,将全县306保编属30乡(镇)。
  民国32年7月裁撤区署,原30乡(镇)并编为22乡(镇),306保并编为235保。乡(镇)公所置乡(镇)长及副乡(镇)长(后改为主任干事)、经济建设千事、户籍员、会计员、事务员等共9至10余人。民国33年(1944年)又编并为15乡(镇),保亦并编为199保。
  民国37年(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面临崩溃危机,提出所谓“战乱时期为确保各县治安,完成征兵征粮任务”,饬5令各县复行分区设署。福建省政府规定各县自民国38年1月起择要设置区署。漳浦县奉令后于石榴坂及佛昙复设二个区署,但翌年漳浦便告解放。
  初实行保甲制度时,保甲长没人愿当,大都是由族长或乡村中有地位的人推荐给区长报县批准,幕后仍受族长牵制,自民国26年“七·七”全面抗战以后实行征兵制度,保长有“油水”可揩,一些游手好闲的人争相担任保长。自民国31年(1942年)国民党宣布准备“实施宪政”,一些绅士开始利用“民主”外衣树立封建势力,从保长、乡(镇)民代表(每保一人)、乡(镇)长、县参议员选举,便都展开剧烈争夺。
  民国34年(1945年),各保保民大会选举乡(镇)民代表一名,3月,成立各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代表会主席。乡(镇)民代表会各选举县参议员一人,农、工、商、渔、教育各职业团体亦产生县参议员(农会2人,余各1人),于9月成立县参议会,选举杨拔萃为议长、陈则蔡为副议长。在此之前,已于民国32年6月6日成立临时县参议会,临时参议员、正副议长人选由国民党漳浦县党部、县政府拟定,报省政府遴聘,实际大部份由拥有地方势力的军统闽南站站长陈达元(漳浦赤湖人)决定,因为当时县党部书记长许元瑜及县长黄明日都听从他;就是正式参议员的选举,也大部份轻他首肯。省、县参议会有审议施政、财政预决算之权,有提议权、质询权。
  民国34年11月起,本县先在绥安、旧镇2镇选举镇长,其余各镇相继选举。第一届乡(镇)长选举结果如下:
  由于一般群众是文盲,选举都受有权势人士操纵,派人到会场代写选票,一些势力比较单纯的乡(镇),投票大都能较集中于权势人士内定的候选人,在两派对立的乡(镇)、选举便闹纷。在第一次选举还无大争执,至下一次选举于民国37年(1948年)举行,便闹“选灾”。全塘乡最剧烈,竹屿新当选保长陈土法被对方包围住宅,入内枪杀。主使人魏乃构及凶手畏罪潜逃,爪牙敛迹,对方林茂财乘机以打手队胁迫选民将大部份保长和乡民代表改选由他指定的人担任,使自己当选为乡长。酿成魏乃构的同盟者陈思明派人暗杀林茂财的后台陈秀夔(三青团漳浦分团干事长)事件(误杀其妻)。杜浔镇的选举双方也拔枪相向,落选的丘志民雇人谋杀当选人洪文祺(未遂)。其他各乡镇有的有小规模磨擦,有的妥协分权。如绥安镇,第一次选举由柯汉扬属意的丘珍伍任镇长,由陈则蔡属意的王文章任代表会主席;第二次选举由王文章任镇长,柯汉扬属意的陈育嗣任代表会主席。一些乡(镇)单方面可以垄断,如赤湖,第一次和第二次镇长当选人都是陈达元的堂弟陈连盛;旧镇镇镇长也是国民党漳浦县党部监委陈雨苗的亲信王明汉二次联任。有的乡(镇)有竞争,但一方有压倒之势,如长桥乡有黄鑫竞选,但无力斗争,到底还是封建势力雄厚的黄明理联选联任。
  这次各乡(镇)长当选人是:绥安镇王文章、旧镇镇王明汉、佛昙镇杨早达、杜浔镇洪文祺、官浔镇陈福星、赤湖乡陈连盛、湖西乡蓝镜波、马坪乡林成基、霞美乡林瑞祺、屿头乡林秉秀,六鳌乡黄兆瑞,浯江乡林梦尘、长桥乡黄明理,象牙乡吴家钦、金塘乡林茂财。
  这是国民党时期漳浦基层政权的第二次选举,也是最后一次竞选,翌年漳浦解放。群众都说:幸而解放,不然漳浦地方秩序不堪设想。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本书主要介绍了《漳浦文史资料》的出版情况及其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文章提到,这些文史资料填补了中国近代史的诸多空白,并对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资料共14辑每年编写一辑,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资料残缺不全的问题给查阅带来了不便,因此政协文史委决定将历来的文史资料汇编、合订成册。这一工作得到了陈桂味副主席的负责和落实,经过重新打印编排和审校,最终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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