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朝官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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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410
颗粒名称: 古代历朝官制概况
分类号: K825
页数: 24
页码: 414-437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历程中的五个时期以及历朝官制官职的基本情况。从夏商巫制时期到西周卿制时期,再到秦汉丞相制度,官职体系逐渐完善。到了隋唐王朝及五代时期,中央机构设置为三省六部制,官阶分为九品。文章还提到了官职名称的多样性,估计有上万种名称。通过对于历朝官制、官职、官阶和品级的简要介绍,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历史文化。
关键词: 漳浦县 历史 文化 政治制度

内容

官是国家产生以来才有的,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管理机构的扩大,官职的名称经常变化,估计有上万种名称。机构设置也愈来愈杂。中国古代官制历时4000多年,机构体制相当复杂,有同职异名、有同名异职,有官位高而无实力,有品级不高而权力很大的,现就历朝有关国家管理机构的设置、官职、官阶、品级和俸禄作简要介绍,仅供参考。
  一、古代官制发展五个时期
  1、巫制时期,主要是夏朝和商朝,特点是巫史(史、大史、卿史、卿士)掌实权,国家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巫史的占卜来决定,经历时间1000年。
  2、卿制时期,主要是西周和春秋,特点是以公卿为代表的宗室势力是政权的支柱,掌握国家各方面的主要权力,经历时间700年。
  3、相制时期,包括战国、秦王朝和西汉前期,特点以丞相为首的君主家臣掌握国家重要权力,历时300年。
  4、尚书制时期,从汉武帝到明初,特点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发展成为国家政务中心和政府主要部门,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是中央机构主干,历时1400年。
  5、内阁制时期,主要为明、清两朝,特点是以皇帝和亲信组成的秘书班子,中央无设置尚书,中书之类的总理政府机构,政府各部门直属皇帝,经历时间500年。
  二、历朝官制官职简介
  1、夏朝、商朝,最高权力属王,中央机构职官巫史(又称大史、卿史、卿士)占卜政事,决定国家一切活动。置官:义和(掌历法)、作册(学记事),守藏史(掌档案)、大理(掌诉讼)、道人(掌出史)、官师(掌教育)、师(王的老师),保衡或阿衡(保护辅导幼王)。巫史和王族都是世袭,为王生活服务的家奴称臣、尹、宰、庖正等名称。
  地方行政机构,臣服于王的方国(部落)首领,首领仍由本族人担任,称侯或伯,不是由王分封或任命。
  2、西周王朝,最高权力属王,亦称天子、天君、辟君;中央机构职官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设置卿士寮,置职官:司徒(掌田籍)、司马(掌军事)、司空(掌工程)、司寇(掌司法)、大行人(主管外事)。并设大史寮、置职官:内史、御史、宗伯、太卜、东正。
  地方行政机构实施分封诸侯,设置大夫,主要职官:太师、太傅、卿、司、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外行人、太史、宗伯、太卜、宰。基层划分为乡,遂。
  3、春秋时代,最高权力属王,称国君。中央机构职官是令尹(由王任命的最高执政官)。政体沿袭西周。武官,置三将军;将中军,称元帅。将上军、将下军和中军佐。
  地方行政机构设县,长官称守、大夫、公尹,由国君委派,县以下设乡、属。
  4、战国时代,最高权力属王,中央机构职官为宰相,也有称丞相、相、相帮、相围、相官、令尹。武官设置将军,副职称裨将,也有设置大将军、上将军。又增设为君主服务的高级侍从,称中大夫。
  地方行政机构设立郡、县二级制,郡置郡守,郡尉。县置县丞、典狱、县尉、司马、司空。县以下有乡、里、什、伍。
  5、秦汉王朝时,最高权力属皇帝,中央机构设置三公九卿,四将军。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奉常(太常)掌管宗庙礼义,郎中令(掌宫廷警卫)、卫尉(掌宫门守卫)、太仆、廷尉(大理)、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小府。四将军: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地方行政机构设立郡县制,郡为地方最高行政区,置郡守,汉景帝时改称太守,汉武帝时设州,州置刺史;
  成帝时改称州牧,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万户以下的县、长官称长,县以下基层机构设置乡(称啬夫)、亭(称亭长)、里(称里魁)。
  6、魏秦南北朝时代,最高权力属皇帝,中央机构设置八公:大宰、大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空、大将军统称八公。新增设置都水台(掌舟船、水运)、国子寺(掌教育)、昭玄寺,谒者台。武官(禁军)自成系统,晋置左右卫将军、骁骑将军、游击将军与领、护合称六军。皆为禁军长官。
  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州、郡、县三级制:京都州称司州、长官称州牧;其他州的长官称刺史,郡置太守,京都郡的长官称尹;县置县令、县以下设乡、里。
  7、隋唐王朝及五代时期,最高权力属皇帝,中央机构设置三省六部制、官阶分九品。三省:中央省(拟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设置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合六部,由尚书省管辖,部以尚书为长官,侍郎为副,其下置司,库、馆等。其中吏部设置文选司、验封司、稽勋司、考功司。户部设置度支司、丁籍司、金部司、仑部司等十四清史司、设置三库(银库、缎匹、颜库)、仓场二个衙门,礼部设置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仪制司。兵部设置职方司、驾部司、武选司、库部司。刑部设置统都司,比部司,司门司等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工部设置屯田司,虞部司,水都司,营缮司。下设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皇木厂监督。六部之外还设置九寺五监,九寺是: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五监是:国子监、将作监、少府监、都水监、长秋监。禁军有南北衙之分,南十六卫、其余十二卫分领全国府兵,卫设置上将军1人,大将军1人,将军2人,元帅是最高统帅,在选官方面创立科举制,同时建立休致(退职)制度。
  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州(郡州合并)、县二级,州之上设道(监察区),京都州的长官称牧、尹,一般州的长官称刺史,主要佐官有长史、司马。县的长官称县令、佐官是县尉,县以下,隋朝的体制五家为保,五保为闾,四闾为族。唐代体制四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五百户以上集镇设坊,置坊正1人,附近农社设村,置村长1人。
  8、宋辽金元时代,最高权力属皇帝,中央机构设置基本上沿袭隋朝体制,但有所变化,在三省之外增设中书内省,为宰相办事机构,简称“中书”。又增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机密、边防等,长官称枢密使,副职称枢密副使。沿袭唐设置翰林学士院;科举制度确立殿试制度。元代设中书省为最高中央机构,置中书令,从中央到地方重要官职由蒙古人担任。
  地方行政机构设立分路,府(州、军、监)县。宋朝时长官称知府、元代分路设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之,总管1员、汉人为之。县称县尹。县治所在地及效区设“坊”,县以下设乡,置乡书手1人,里(村社)置里正1人,里下有户,置户长1人。
  9、明清时代,最高权力属皇帝,中央机构有所改变,撤消中书省及丞相官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兼行宰相职权。明朝新设通政使司,掌管内外奏章、封驳和臣民密封上诉之文件,长官称通政使、参政和参议。清朝沿置。清代内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都称中堂(相当宰相级)。实权转移军机处即军机大臣。明清时期中央机构设立五寺、二监、二院、二府。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二监:国子监、钦天监。二院:翰林院、太医院。二府:宗人府、詹事府。明朝军事系统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设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为长官。清代军队分为八旗(满兵)和绿营(汉兵),八旗兵驻扎于全国各险要之地,分别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等。绿营兵建置分为标、协、营、汛四级。标为都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由总督、巡抚、总兵和八旗驻防将军兼辖。提标、镇标、提督为省级最高军职,属为协的是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全国设立十三道(监察区),置官监察御史,直属都察院管辖。
  地方行政机构,明代设立省、府、县三级制,省级除北直和南直隶外,共设十三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职。设立十三提刑按察使司,置按察使、副使、佥事等。设立十三都指挥使司(掌军事)置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成鼎立之势,起着相互节制。清代总督、巡抚拥有行政、军事、监察人权的最高的地方官员,提督只管学校和科举。知府二级行政区,全国设立159府,分上、中、下三等,置官知府、同知、通判等,直隶州置知州、州同、州判。县为最下级行政区,置知县、县丞、主薄等。明清时代,县治所在地称“坊”、以外为“都”,明代基层行政区划分为里、甲,清代划分为保、甲。
  三、古代历朝以官职论品级
  隋唐王朝以后以官职定品级,最高为一品,低为九品、每品级有正、从两级、共九品十八级。
  (一)宋代文官、武官品级
  1、文官职称及品级
  正一品:“三省”长官(宰相)太师、太保、少师、少保、王、为,南宋末年左右丞相
  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枢密使、太子太师、太传、太
  保、嗣王、郡王、国公、特进
  正二品: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
  从二品: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传、少保、御史大夫、史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上将军、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正三品:正奉大夫、翰林、资政、观文殿、保和、端明殿学士、左右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
  从三品: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御史中丞、开封尹、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开国侯、护军、尚书列曹侍郎。
  正四品: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开国伯、上轻骑都尉、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秘书监。
  从四品:太中大夫、保和殿、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国子监祭酒、诸卫将军。
  正五品: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观察使、开国子、上骑都尉、中侍大夫。
  从五品:中奉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骑都尉
  正六品:朝议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尚书左
  右郎中、国子监司业、骁骑尉
  从六品:朝清大夫、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飞骑尉。
  正七品:朝奉郎、朝散郎、朝清郎、殿中侍御史、太子侍读、侍讲、云骑尉、武翼、保安大夫、左右司谏、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院副承旨、翰林良医。
  从七品:承议郎、监察御史、宗正、秘书丞、大理正、太子中舍人、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武骑尉、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
  正八品:奉议郎、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修武郎、太史局五官正、尚书省都事、编修官、国子监丞、大理司直、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中书、门下省录事、
  从八品:宣教郎、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中书省、门下省录事、京府判官、军训使。
  正九品:承事郎、承奉郎、理亲民资序者、从八品:承务郎准此。殿头高品、郊社
  从九品:承务郎、高班、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等。
  文林郎从九品(上)
  将仕郎从九品
  2、武官职称及品级
  赐封王、公、侯等正一品
  骠骑大将军从一品
  辅国大将军正二品
  镇国大将军从二品
  冠军大将军正三品
  怀北大将军正三品
  云麾大将军从三品(上)
  归德将军从三品
  忠武将军正四品(上)
  壮武将军正四品
  宣威将军从四品(上)
  明威将军从四品
  定远将军正五品(上)
  宁远将军正五品
  游骑将军从五品(上)
  游击将军从五品
  昭武将军正六品(上)
  昭武副尉正六品
  振武校尉从六品(上)
  振武副尉从六品
  致果校尉正七品(上)
  致果副尉正七品
  翊麾校尉从七品(上)
  翊麾副尉从七品
  宣节校尉正八品(上)
  宣节副尉正八品
  御侮校尉从八品(上)
  御侮副尉从八品
  仁勇校尉正九品(上)
  仁勇副尉正九品
  陪校尉从九品(上)
  陪校副尉从九品
  四、明清武官机构设置、官职和品级
  1、明代:兵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四清史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
  五军都督府:都督正二品,都督同知从二品,都督佥事正三品
  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正二品、指挥同知从二品
  卫、所:千户所(都司)从三品,百户所。
  2、清代:兵部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
  武选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车驾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职方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武库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主事,正六品,笔帖式,正九品
  八旗(满兵)
  绿营(汉兵)
  总督,从一品,总兵,正二品
  副将,正三品,游击,正三后改从三品
  都司,从三后改正四品,守备正四后改正五品
  千总,从五品,守御前总从五后改正六品
  把总,正六后改从六品
  五、明代官阶品级定俸禄,以大米(石)计算
  (一)内阁机构官员品级和俸禄
  1、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月大米87石,年大米1044石
  2、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月大米74石,年大米888石
  3、内阁大学士,正五品,月大米16石,年大米192石
  4、六部:尚书,正二品,月大米61石,年大米732石左右侍郎,正三品,月大米35石,年大米420石各司郎中,正五品,月大米16石,年大米192石各司员外郎,从五品,月大米14石,年大米168石
  主事,正六品,月大米10石,年大米120石
  5、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月大米61石,年大米732石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月大米35石,年大米420石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月大米24石,年大米288石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月大米7.5石,年大米90石
  6、翰林院:学士,正五品,月大米16石,年大米192石侍读、侍讲学士,从五品,月大米14石,年大米168石侍读侍讲,正六品,月大米10石,年大米120石修撰,从六品,月大米8石,年大米96石检讨,从七品,月大米7石,年大米84石五经博士,正八品,月大米6.5石,年大米78石侍帖,从九品,月大米5石,年大米60石
  7、国子监:祭酒,从四品,月大米21石,年大米252石司业,正六品,月大米10石,年大米120石
  五经博士,从八品,月大米6石,年大米72石助教,从八品,月大米6石,年大米72石学正,正九品,月大米5.5石,年大米66石
  8、六科:都给事中,正七品,月大米7.5石,年大米90石左右给事中,从七品,月大米7石,年大米84石给事中,从七品,月大米7石,年大米84石
  (二)省、府、县地方行政机构的官员品级和俸禄
  1、省级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从二品,月大米48石,年大米576石
  左右参政从三品,月大米26石,年312石
  左右参议从四品,月大米21石,年252石
  2、省级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正三品、月大米35石,年大米420石
  副使正四品,月大米24石,年大米288石
  事正五品,月大米16石,年大米192石
  3、省级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正二品,月大米61石,年大米732石
  都指挥同知从二品,月大米48石,年大米576石
  都指挥佥事正三品,月大米35石,年大米420石
  4、府:知府,正四品,月大米24石,年大米288石
  同知,正五品,月大米16石,年大米192石
  通判,正六品,月大米10石,年大米120石
  推官,正七品,月大米7.5石,年大米90石
  5、州:知州,从五品,月大米14石,年大米168石
  同知,从六品,月大米8石,年大米96石
  判官,从七品,月大米7石,年大米84石
  吏目,从九品,月大米5石,年大米60石
  6、县:知县,正七品,月大米7.5石,年大米90石
  县,正八品,月大米6.5石,年大米78石
  主簿,正九品,月大米5.5石,年大米66石
  典史未入流,月大米3石,年大米36石
  六、漳州府及漳浦县职官品秩和俸禄
  (一)漳州府(正德漳州府志、大明官制65—85)
  知府一员、其官正四品、俸粮每月24石。
  同知一员、其官正五品,俸粮每月16石。
  通判一员,其官正六品,俸粮每月10石。
  推官一员,其官正七品,其章服仪仗等俱与通判同,俸粮每月7.5石.。
  经历司经历一员,其官正八品,俸粮每月6.5石。
  知事一员,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正九品)其章服与经历同,俸粮每月5.5石。
  照磨所照磨一员,其官从九品,其章服与经历同,俸
  粮每月5石。
  检校一员,其官未入流,其章服得用黄鹂鹌鹑,俸粮每月3石。
  司狱司司狱一员,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仪仗俸粮与照磨同,俸粮每月5石。
  儒学教授一员,其官从九品掌印其勋阶章服仪仗俱与照磨同,俸粮每月5石。
  训导四员其官未入流,其章服仪仗俱与检校同,俸粮每月3石。
  阴阳学政术一员,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与儒学教授同,不制禄。
  医学正科一员,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与儒学教授同,不制禄。
  税课司大使一员,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俸粮俱与照磨同。俸粮每月5石。
  杂造局大使一员,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俸粮俱与照磨同。俸粮每月5石。
  副使一员,其官未入流,其章服俸粮与检校同、俸粮每月3石。
  僧纲司都纲一员,其官从九品掌印,副都纲一员,其官未入流,皆统领众僧焚修以祝,圣为事有关推举各寺僧有戒行者为之,不制禄。
  道纪司都纪一员,其官从九品掌印,副都纪一员,其官未入流,皆统领各道士人焚修以祝,圣为事有关推举各道士戒行者为之,不制禄。
  常平仓大使一员,其官从九品掌印,其勋阶章服俸粮俱与照磨同。俸粮每月5石。
  副使一员,其官未入流,其章服俸粮与检校同。俸粮每月3石。
  镇海仓副使一员,其章服俸粮俱与常平仓副使同。俸粮每月3石。
  丹霞驿驿丞一员,其官未入流,印用条记其章服与常平仓副使同,旧不制禄,近例定与月俸1.2石。
  (二)漳浦县(与龙溪县同)
  知县一员,其官正七品掌印,其勋阶章服仪仗俸粮(7.5石)俱与本府推官同。
  县承一员,其官正八品,其勋阶章服仪仗俸粮(6.5石)俱与本府经历同。
  主簿一员,其官正九品,其勋阶章服俸粮(5.5石)俱与本府知事同。
  首领官典史一员,其官未入流无印记,其章服仪仗俸粮(3石)俱与本府检校同。
  本县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二员,其职掌其印记其章服俸粮俱与龙溪县儒学官同。(县教谕与府教授同。俸粮
  每月5石,县训导与府学训导同俸粮每月3石)
  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各一员,其官未入流,其出身职掌章服及不制禄,与本府阴阳医学官同。
  县属古雷巡检司巡检、洪淡巡检司巡检、后葛巡检司巡检、青山巡检司巡检、井尾巡检司巡检、岛尾巡检司巡检、金石巡检司巡检、东沉赤山巡检司巡检、盘陀岭巡检司巡检。
  以上巡检各一员,其官品职掌等俱与龙溪县巡检同。其官从九品用方印,其勋阶,章服仪仗俱与本府照磨同,旧不制禄,近例每月实支米1.2石。
  玄钟仓副使,陆鳌仓副使、铜山仓副使各一员,其章服俸粮(3石)及职掌俱与本府常平仓副使(从九品)同。
  临漳驿驿丞,云霄驿驿丞、南诏驿丞各一员,其官其印记,其章服及职掌俱与本府丹霞驿驿丞同(其官未入流,旧不制禄近例定与月俸1.2石)。
  僧会司僧会一员,其出身并职掌及不制禄俱与僧纲同。
  道会司道会一员,其出身并职掌及不制禄俱与道纪同。
  注:明俸禄系洪武25年修订标准。按规定10斗为一石,一石120斤。
  七、清代官阶品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干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干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令、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洲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簿。(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一品光禄大夫荣禄大夫
  二品资政大夫通奉大夫
  三品通议大夫中议大夫
  四品中宪大夫朝议大夫
  五品奉正大夫奉直大夫
  六品承德郎儒林郎
  七品文林郎征仕郎
  八品修职郎修职佐郎
  九品登仕郎登佐郎
  (一)清廷内阁机构官员品级和俸禄,以白银(两)计算
  1、内阁大学士,正一品,年俸215.5两,柴薪银144两,合359.5两协办大学士,正一品,年俸215.5两,柴薪银144两,合359.5两学士,从二品,年俸120两,柴薪银144两,合264两侍读学士,从四品,年俸105两,柴薪银72两,合177两侍读,从四品,年俸105两,柴薪银72两,合177两中书,正七品,年俸27.4两,柴薪银36两,合63.4两
  2、军机处:军机大臣,章亲……(另列)
  3、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从一品,年俸183.8两,柴薪银144两,合327.8两左右侍郎,从二品,年俸120.5两,柴薪银144两,合264.5两各司郎中,正五品,年俸48.7两,柴薪银48两,合96.7两各司员外郎,从五品,年俸42.5两,柴薪银48两,合90.5两主事,正六品,年俸35.4两,柴薪银48两,合83.4两
  4、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另列)尚书,从一品,年俸银183.8两,柴薪银144两,合327.8两郎中,正五品,年俸银48.7两,柴薪银48两,合96.7两员外郎,从五品,年俸银42.5两,柴薪银48两,合90.5两主事,正六品,年俸银35.4两,柴薪银48两,合83.4两笔贴式,正九品,年俸银21.5两,柴薪银24两,
  合45.5两
  5、都察院
  左都御史,从一品,年俸银183.8两,柴薪银144两,合327.8两
  左副都御史,正三品,年俸银88.8两,柴薪银120两,合208.8两
  六科给事,正五品,年俸银48.7两,柴薪银48两,合96.7两
  监察御史,从五品,年俸银42.5两,柴薪银48,合90.5两
  (二)地方行政机构官员的品级和俸禄
  1、都督院:总督,正二品,年俸银152两
  (加兵部尚书衔为从一品、加大学士衔为正一品)
  院部年养廉银15000—20000两
  2、巡抚院:巡抚,从二品,年俸银120.5两
  (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抚院年养廉银10000—
  15000两
  3、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正三品,年俸银88.8两
  经历,正七品,年俸银27.4两
  知事,正八品,年俸银24.3两
  提刑按察使司年养廉银3000—8000两
  4、十三道监察御史,正四品,年俸银62两
  监察道年养廉银3000—8000两
  5、府:知府,从四品,年俸银48.7两
  同知,正五品,年俸银42.5两
  通判,正六品,年俸银35.4两
  府年养廉银1200—4000两
  6、直隶州:知州,从五品,年俸银42.5两
  州同,从六品,年俸银29两
  州年养廉银500—2000两
  7、州(散州):知州,从五品,年俸银37.6两
  州同,从六品,年俸银29两
  州判,从七品,年俸银25.8两
  州年养廉银500—2000两
  8、县:知县,正七品,年俸银27.4两
  县.丞,正八品,年俸银24.3两
  主簿,正九品,年俸银21.5两
  巡检,从九品,年俸银19.8两
  典史未入流
  县年养廉银500—200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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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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