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战线上的一位巾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389
颗粒名称: 司法战线上的一位巾帼
其他题名: 记第一届全国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林雀
分类号: K827
页数: 14
页码: 321-3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林雀曾任绥安镇政府司法助理员、司法办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后升任绥安镇党委副书记。她在担任司法办主任期间,成功处理了多起民间纠纷,展现了担当的锐气、拼搏的意志、干练的作风、无畏的胆识和敬业的精神。她通过强化学习法律知识和深入调查研究,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并成功化解了50多起纠纷积案。她也被群众称为“灭火女将”、“送法阿姨”,被同行夸赞为“改革勇者”。本文还通过两个具体案例,展现了林雀在处理民间纠纷中的英勇无畏和智慧果断。
关键词: 漳浦县 陈辉 主席简历

内容

我曾与林雀同事,她时任绥安镇政府司法助理员、司法办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后升任绥安镇党委副书记)。1995年全国评选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林雀作为福建省的唯一人选参与竞选,经司法部和首都12家新闻单位在全国开展一次群众性评选活动,林雀从31位候选人中竞选夺魁,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这一殊荣。这是多么耀眼的光环,多么鲜艳的旗帜,令全县人民乃至全省人民为之骄傲。荣誉已过二十二载,但她那担当的锐气、拼搏的意志,干练的作风、无畏的胆识、敬业的精神,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记而始终难以忘怀。
  林雀原先在镇当妇联主任。1990年,镇党委决定让她担任镇司法办主任时,她思想斗争很厉害,不太想去。当时她想:“我当了12年的妇联主任,工作已经很熟悉
  了,做起来得心应手,一下子转到司法工作,跨度很大,感到生疏,担子也重。”思想斗争到最后,她还是认为,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还有什么能比党的需要更重要呢?于是,她暗自下决心,不仅要挑起这付担子,而且要把它挑好。
  她上任的时候,镇里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还没有走上正轨,民间纠纷很多,一闹纠纷,人家都去找镇领导,你开会,他就坐在门口等,你出门,他就在后面跟,连你吃饭,他也在旁边缠,搞得领导没办法工作。林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心想着怎样才能尽快扭转这种被动的局面。于是她一边抓紧时间强化学习法律知识,一边走街串巷,上门开展调查研究,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历年纠纷积案。于是,她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攻坚战。晚上查阅卷宗,熟悉案情,白天上门找纠纷当事人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理清纠纷头绪,现场调解处理。三个月时间,风里来,雨里去,50多起纠纷积案全部得到清理。第一回合的突破,领导满意,群众赞扬,更增添了她搞好基层司法工作的信心,同时,她也在工作实践中真正体会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
  打这以后,林雀牢记使命,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哪里出现纠纷,就往哪里冲”、“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就把法律送到哪里”成为她心中坚定的信念。一桩桩即将激发的“火情”在她手中熄灭,一件件萌发的纠纷在他手中化解,一个个法律需求从她手中送达。由此群众称她是“灭火女将”、“送法阿姨”,同行夸她是“改革勇者”,家人却怨她“妈不像妈”。何以称之?让我们踏着她走过的足迹,寻找那一桩桩一件件一个个历历在目的往事。
  “灭火女将”
  民间纠纷就像一把“火”,若不及时扑灭,势必越烧越旺,最终酿成大祸,基层司法人员就得当好“消防员”。
  1991年5月9日凌晨一点,林雀与丈夫老洪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开门后,只见天空黑漆漆的,借着灯光,看清了东门新村的一位老婆婆正语无伦次地说救救她家的人。原来,她的儿媳晚归,儿子陈某怀疑其妻子有外遇,两个人由动口、动手到拼命。林雀、老洪一听,两人迅速披上衣服冲向东门新村。此时,失去理智的丈夫关死房门后,放火点燃了被子、蚊帐,又揪住妻子的头发往烧红的电炉上靠。房间里烟火弥漫,哭声凄厉。说时迟,那时快,老洪立即撞开房门,林雀猛地冲进去救下女方,两人迅速扑灭了室内火焰。接着,又连夜进行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消除了误会,夫妻重归于好。陈某夫妇对一夜没睡的林雀夫妇说:“你们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我们就家破人亡了。”林雀与老洪离开这家时,天都已经大亮了。
  1991年6月9日下午,两名壮汉因债务纠纷在城关食品站附近大打出手,一人持菜刀,一人拿铁棍。持刀人被对方泼了一壶开水,身上烫起颗颗水泡,气急败坏,张牙舞爪地扑向对方。拿棍者毫不相让,怒目相向,铁棍挥舞。围观群众100多人,无人敢上前劝阻。眼看一场血战就要发生。这时林雀闻讯赶到,拨开人群,闯进闹场。有人急喊:“林司法,危险!”她顾不了自己,一个箭步冲到双方之间,一声断喝,如天兵突降,五雷轰顶。两个壮汉万万没想到此时此刻一个女人有这样的胆量,完全被她的大无畏精神镇住了,只好放下了凶器。
  1994年4月15日清晨5时许,林雀家门外响起“快救救我家!”,是东门村郑某的母亲,她语无伦次道:“快!快!很多人,围住我家。”说着转身就往回跑。情况危急!林雀快速跑步来到闹事地点。只见郑家周围约有一百多人,手握镀锌管、钢筋铁,有的守在附近的几条巷子里;有的爬到周围屋顶,向郑家扔石头。郑家人躲在房内竭力还击。附近的居民,大部分紧闭房门不敢露面,林雀不顾陡滑,立即登上高处,展开了说服攻势:“我是司法办林主任,有问题找我讲,我负责处理,这样闹下去会犯法的。”这一喊,一部分闹事者暂时停止了冲击。这时,有人回话了:“林主任,你赶快走开,我们的事自己解决。”也有的在大叫:“不要理她!”乒乒乓乓的撞击声又起。
  这时,林雀的丈夫洪添加不放心她的安全也赶来了。林雀来不及细想,急忙对他说:“我在这里稳住,你赶快去报告公安分局。”老伴迟疑了一下,叮嘱着:“那你要注意安全。”走了。
  林雀走近部分闹事者。经查问得知,原来鹿溪村民运砂石进城,屡次被郑家等拦阻,引发众怒,相约来教训郑家人。
  正在这时,林雀忽然听到旁边一条巷里传来呼救声:“林主任,救救我!”林雀急忙跑过去。只见几个青年人押着反扭双手的郑母,朝郑家门口奔去。林雀快步追上,趁他们措手不及,一把抢过郑母护在身后。急抢中,林雀挨了几下乱拳,觉得肋骨隐隐作痛。在她舍身护卫下,郑母终于安全地躲进了他人家里。
  而林雀返身又冲向械斗的人群。大声疾呼:“运砂的问题,相信政府一定会处理,再闹下去,要受法律惩罚的。”听到林雀嘶哑的声音,慑于法律威严,闹事者开始退后。但还有个别人在继续胡闹。这时,公安干警赶到了,同心协力平息了这场械斗。此时已是上午九点多了。
  为了防止事态死灰复燃,林雀到附近店铺买了块面包,边吃边走,与有关同志一起赶到鹿溪村。果然不出所料,鹿溪村民的情绪还在激愤之中,见到林雀他们就“呼啦”围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说不停。林雀与同志们商量后,在村委会及村调委会的协助下,趁热打铁,结合今天的事件,对在场群众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使他们认清了群众械斗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从而逐步平息了他们情绪。接着对有关的问题做出适当的处理。至此,一场群众性械斗完全被制止平息了。
  “送法阿姨”
  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林雀一心扑在工作上,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她就把法律送到那里。
  1992年3月,林雀探知港商翁先生在绥安镇麦市街南侧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对旧房拆迁能否在短期内进行存有疑虑。为此,林雀主动上门,她首先讲明了漳浦县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措施,接着介绍了许官巷旧房改造办理拆迁补偿合同公证,用两个月全部拆迁完毕的成功经验。翁先生心里踏实了。6月份,他同漳浦县城建部门确立了合作协议。林雀当即率领法律服务所人员主动担负起联络协办旧房拆迁补偿合同公证的重任。
  在麦市街改造中,林雀从早到晚守在拆迁地,一方面参与协办公证,一方面及时调解纠纷,使大部分拆迁户妥善得到安置,但有十多户人家迟迟不搬,理由是房产权属不清,拆迁户之间发生争执。她配合有关部门挨家挨户地察看,调解疏导。连续十多天起早摸黑,马不停蹄。对房产权一时难以确认的,为他们办理证据保全,将有争议的房屋丈量记录在案,先搬迁,后处理。终于,十几个“钉子户”按时搬迁了。二百多户居民按时搬迁完毕,一万多平方米建筑物拆迁工程如期完成。
  县委领导评价说:“运用法律手段搞拆迁的实践,不仅保障了旧城改造顺利进行,而且促进了漳浦县旧城改造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我们要好好学习,推广其成功经验。”
  台商陈先生在绥安工业开发区购置650亩土地建一个工业小区,是漳浦县投资最大的项目之一。当人们问他为何有此举措时,陈先生感慨万分地说:“有林雀这样的法律工作者,我在绥安投资更有信心了。
  原来,陈先生有过这样的经历。1991年陈先生租赁绥安镇招待所办服装厂,并在旁边的池塘上扩建厂房。前几年,谢某承包这里的池塘养鱼,承包期已届满,却继续放养了鱼苗。在台商陈先生填池塘时,谢某咬住谁损坏谁赔偿的理由,大闹陈先生,并提出无理要求,使得扩建厂房无法施工。陈先生一气之下,想放弃投资一走了之。得知这个情况后,林雀马上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件纠纷,而是关系到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台商合法权益,从而吸引更多台商来绥安镇投资的大问题。于是她立即制止了谢某行为,并向他摆开了法律攻势,反复阐明了主客体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指出向台商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理吵闹台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连续三天,在林雀循循善导下,谢某心服口服,承认了错误。由此,林雀不仅用法律服务留住了陈先生,还激发了他的投资热情。
  1994年的一天中午,70多岁的林阿婆愁眉苦脸来找林雀。原来,她有三个孩子不尽赡养义务,使她生活无着落。林雀心里泛起义愤,怎能如此对待老人?她挽留阿婆吃了午饭,并掏给她50元私房钱,答应明天去帮她调解。
  第二天一大早,林雀就赶到林阿婆家里,召集其三个儿子。一了解,得知阿婆的赡养过去均由三个儿子轮流负责,问题是老人年纪大糊涂了,经常向邻居讲儿子不孝顺。儿子媳妇听了不高兴,觉得反正都是说我们不孝顺,干脆就不给饭吃了。了解了症解所在,林雀向他们反复宣传了《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批评他们这种不对的做法。最后,经协商达成了赡养协议。
  事后,林雀一直牵挂着林阿婆的生活问题。过了一
  段时间,她又进行回访,发现老大、老二协议落实的较好,老三还是不尽赡养义务。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林雀采取了措施:由老三每年一次性拿出一定数额的粮食和现金,分别交给老大、老二俩兄弟来轮流赡养老母亲。这样,老人的生活落实了,林雀也就放下心来。
  “改革勇者”绥安镇基层司法工作有了起色。然而林雀并没有把成绩放在心上,她脑海里已被另一个念头占满: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基层司法工作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进行法律服务改革的“三步曲”出台了。
  1991年11月2日,宣告着绥安镇法律服务所走出“衙门”,上街挂牌为群众服务。这是林雀改革措施的第一步,她的用意就是逐步把法律服务所从“官办”过渡到“民办”,方便群众,从而扭转基层法律服务的被动局面。果然,上街租店挂牌的法律服务所开业以后,群众法律咨询、代书、委托代理等业务大增。
  紧锣密鼓地,林雀又迈开了改革步伐的第二步。她充分认识到,法律服务所能否充满生机与活力,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过去法律服务所“用人政府配,吃饭“大锅端”,干好干坏一个样”。面对这种情况,林雀觉得,只有跳出原有的“圈子”,才有发展的路子。
  林雀本着重人才、重知识、重实践、不看人面、不讲人情、不走后门的“三重三不”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贤选能。很快,来自不同行业的15名法律工作者陆续汇聚绥安镇法律服务所(其中法律大专9名,其中4名取得律师资格;法律中专5名,其它中专1名)。每个成员发挥自身优势,各显神通,业务为此大大拓展。
  法律服务所向“独自核算,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转变后,队伍扩充了,“铁饭碗”打破了,林雀经多方取经,改革的第三步跨出了:在所内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实际效益工资制,分不同岗位和业务种类,按各人办理业务收费量提取个人工资和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由此,大大调动了法律服务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她还制定了“八项制度”,使绥安镇法律服务所成了“门好进,话好听,事好办”的便民机构。
  林雀改革举措为绥安镇法律服务所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妈不像妈”
  翻开绥安镇基层司法工作1992年至1995年成绩
  档案:共调解民间纠纷368件,协办公证、办理见证876件,代书530件,诉讼代理254件,非诉讼代理280件,受聘常年法律顾问45家。服务所业务收入年年比增提升,1992年比增70%,1993年比增35%,1994年比增113%。1995年上半年同期比增48%。
  在林雀的率领下,绥安镇法律服务所一跃成为省级优秀法律服务所。
  林雀为党、为人民呕心沥血,党和人民也给予她众多的荣誉:她多次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个人一等奖和基层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被漳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被漳浦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10月,她光荣地作为全省16位政法战线英雄模范之一,由省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英模事迹巡回报告,受到全省政法战线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
  面对鲜花、赞美、荣誉、奖章,林雀忘不了家庭的另一半——丈夫洪添加的奉献。
  林雀记得,自从担任司法助理员以来,她一心扑在调解工作上,早出晚归,使得个人家庭生活变得没有规律,家里的饭食经常是从街上买回的面包、馒头。对此,爱人老洪虽有怨言,但总是理解和支持。每逢纠纷当事人找上门来,他都热情接待,端茶送水。有时自己还未回
  家,是老洪帮着干起调解。特别是三更半夜,他总是陪着赶去制止矛盾激化。
  面对鲜花、赞美、荣誉、奖章,林雀耳边也响起女儿懂事的话语:“妈妈,你平时很忙,经常不在家,现在我临近考试,你在家煮一点好吃的行吗?”那时1994年,那时女儿初中即将毕业,正在温书准备参加中考。
  林雀听了,心里一颤,热泪盈满眼眶。作为女人,她既是人妻,又是人母,可是为了调解工作,自己却没有尽到人妻、人母的责任和义务。面对孩子提出的这么简单的要求,她还能说什么呢?当即答应下来。正当她准备尽一下做母亲的职责和义务时,纠纷又不遂人愿地找上门来:6月3日,阴云低垂,压得人心里沉甸甸的,林雀接报:后港村荔枝园因承包纠纷发生了较大规模的群众闹事,双方一触即发。面对焦急万分的当事人,又看看正在认真温书的女儿,林雀向孩子嘱咐了几句,狠了狠心,就跨出了家门。当时她心里默念着:孩子啊,孩子,你是有妈又像没妈,原谅妈妈吧。
  经过几个日日夜夜的忙碌,林雀终于使这场较大规模的群众性闹事得到制止。一波刚停,一波又起,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又大造荔枝园“低产包”的谣言,并煽动群众再一次哄抢瓜分荔枝果。正在这时,林雀接到爱人老洪挂来电话:“女儿由于一日三餐没规律,加上复习功课紧
  张,作息不正常,得了重病。她一直在梦中喊你。”
  林雀听了,一阵心酸: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时候,她却不在孩子的身边。负债感再次袭上心头。然而,哄抢瓜分荔枝果的事件正在发生,必须制止事态发展,维护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她怎么能撒手走开啊!
  林雀在电话里简单地向老洪说明情况,交代老洪赶快送孩子到医院治疗后,就义无反顾地赶到纠纷现场。纠纷处理了,事态平息了,林雀这才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望着女儿那憔悴的脸、向她伸出的双手,林雀倍感心疼……
  林雀就是这样,为了大家,牺牲了小家。她运用法律武器,平息了一件件纠纷,化解了一桩桩矛盾,含辛茹苦,无怨无悔,奉献出一片深情……
  司法部1995年第8期《人民调解》刊物,以林雀肖像作为封面人物并给予写意:
  南国的熏风,
  吹拂着她柔润的发丝,
  清新雨露
  浸润着她恬静的爱心。
  曾经,她用三个月的时间
  清理了常年积压的五十多起纠纷,那一桩桩
  的矛盾,是难涉的旋涡,
  一件件的纠纷是风风雨雨。
  多少次,她在刀光棍影里周旋,
  多少次,她用身躯护住被围攻的群众,
  她把大街小巷,千家万户当作办公地点,
  调解纠纷,难分黑夜、白天
  巾帼里她有情、有胆、更有识
  须眉男子也常发出弗如的慨叹。
  林雀是司法战线上一位值得崇敬的英模,荣誉已过二十二载,但留在大地上的足迹坚实而永恒,在记忆的眉眼里飞扬。如今,她虽已退休10多年了,但仍继续领办绥安法律服务所,每年调解民间纠纷或参与民事诉讼上百件,为人民的安宁,社会的稳定,坚守一方热土。向您致敬,林雀!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本书设有经济建设、水利建设、文化建设、百善孝为先、浦台关系、外资企业、委员风采等栏目,收录《港湾变坦途——沿海大通道佛昙湾、旧镇湾跨海特大桥建设纪实》本书设有经济建设、水利建设、文化建设、百善孝为先、浦台关系、外资企业、委员风采等栏目,收录《港湾变坦途——沿海大通道佛昙湾、旧镇湾跨海特大桥建设纪实》《大道通衢——漳浦迎宾大道改造工程建设纪实》等文章。《大道通衢——漳浦迎宾大道改造工程建设纪实》等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郑梧桐
责任者
林主任
相关人物
洪添加
相关人物
郑母护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漳浦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