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值与物价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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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879
颗粒名称: 币值与物价今昔
分类号: F726
页数: 11
页码: 38-48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漳浦地区的币值和物价情况。文章首先讨论了民国时期银元、铜元以及法币的流通情况,以及不同时期的货币贬值情况,以及对民众生活的影响。接着描述了解放后的物价情况,包括粮食、布料、水果和肉类等商品的收购价和市价,以及政府实行的限量供应和议购议销等措施。整篇文章通过详细描述货币和物价的变迁,展现了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漳浦地区的经济情况。
关键词: 漳浦县 币值 物价今昔

内容

一、民国时期
  现在有人说,民国时期币值高,物价低;也有人说,民国时期钞票贱到买一个小物件也要上亿元,使人不知道那一种说法对。其实,两种情况都曾存在,前后不同。
  在说钞票币值以前,先谈一下货币变迁。漳浦自唐朝建县至清朝,一般通用硬通货,即银和铜钱。银原以重量计值,自明朝隆庆至万历年间,开放月港通航东南亚各地进行贸易,西班牙在中、南美洲殖民地制造的银圆(“圆”以下按现行通行字写作“元”)经吕宋(今菲律宾主岛)和噶喇吧(今印尼雅加达)等地流入我国,形成元和两并行币制。清代又有其他西洋银元及日本银元流入;清末我国自铸银元,浮雕龙图案,俗称龙元。在市场上流通的银元多种多样,成色(含银量)各不相同,与银两的比率也就有差异。宣统二年(1910年),颁布《币制则例》,规定银元为本位币。民国元年(1912年),铸“开国纪念币”,浮雕孙中山半身侧面像,俗称“孙头”;民国3年,铸袁世凯头像银元,俗称“袁头”。民国22年,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每枚银元总重量26.6971克,含纯银23.493448克,并铸帆船图案的银元,俗称船元,投入流通领域。当时市上的银元兑银率,墨西哥“鹰元”(有墨西哥国徽图案),每元兑银0.745两;我国制造的“龙元”、“孙头”及“袁头”、“船元”每元兑0.743两。但有一种“鹰元”成色较差,据说是“炉底”银,或者是仿造的,要经过有信用的商家“钉号”才能与一般银元同值使用,过埠要另行钉号,变成凹凸不平,很不受欢迎,只能八折使用。以上所说银元俗称“大银”(北方叫“大洋”),还有一种“小银”,又叫银角(北方叫小洋,广东叫毫子),有20分(2角)、10分(1角)二种,多为各省军阀所铸,成色差,虽规定100分(10角)为1元,而市上每10角只能兑银0.654市两,每10角叫做小银1元,折算“大银”为8角。
  历代都是银和铜钱一并流通,零售生意以铜钱为主。光绪年间开始仿照外国铸造铜元“光绪元宝”,宣统元年又有“大清铜币”,辛亥革命时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北方称铜元为“铜片”或“铜板”,闽南叫“镭”,一枚当10文制钱(制钱是官局铸造的标准铜钱,还有私铸的铜钱质量不好,叫做“呆钱”,要打折使用)。19世纪20年代,铜钱已不在市上流通,铜元(镭)成为最小的货币单位。由于各省滥铸铜无,加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不平等条约所订的低税率向我国倾销工业品,吸收去银元,又由于铜元笨重不易携带,除零星买卖外,商家多不欢迎铜元,造成“银贵铜贱”,银元对铜元的市场兑换率逐年上涨。民国19年(1930年)每元兑252镭,民国21年兑294镭,民国22年兑364镭。当时又有国家银行“中国银行”及私人银行“中南银行”的钞票在市上流通。民国24年实行法币制度,以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家国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禁止银元流通。法币币值稳定,群众乐用。虽有5分、10分、20分三种镍币,并有福建省银行发行5角、2角、1角、5分、1分小钞作为辅币,而铜元继续作为辅币使用,继续贬值,民国24年,每元法币可兑360镭。民国26年“7.7”抗战开始,铜虽是造子弹头的原料,每元法币仍可兑300镭,即3镭等于法币1分。
  抗战前法币币值稳定,由于交通条件改善(开始有公路通汽车,海上交通也逐渐以机动船取代帆船),物价平稳。抗战前一年的民国25年(1936年)夏,我去佛昙纯美中学寄宿读书,每月伙食费4元,每日三餐一稀两干,吃得不错。若身体不适,吃不下干饭,报停膳一餐领回5分,可买一大碗馄饨吃,够饱。县城著名的“颔阔水面”(采和香汤面店老板陈阔,绰号额阔)一小碗4镭,即法币1分多,3~4碗可吃饱。甜糯米粥或咸肉粥、蚝仔粥每碗3镭;油条可掰成两半卖,1镭买半个油条;有的小孩投出1镭,要小贩卖给半镭花生米,半镭瓜子,小贩也不嫌麻烦。1小块花生贡糖1镭;1个大肉包5镭,够1个小孩吃饱,成人吃2个够饱,食量大的吃3个。1市斤白米6分多,黄豆8分多,小麦5分多,花生(带壳)6分多,花生油2角左右,煤油不上1角,盐3分多,棉花5分多,白糖、红糖1角5分,面粉4分,番薯一百市斤7分左右,稻谷一百市斤2元多,猪肉1市斤1角多,豆腐干1块4镭,鲜鱼鲜虾1市斤1角多。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后,封锁我国海口;闽南为防日舰入侵,在抗战的第二年厦门沦陷后,自己也封锁海口,在九龙江出海口及旧镇港口沉船坠石筑防锁线,而且破坏了沿海公路,汽车调到龙岩以上营业。申于原来工业品多数是进口和上海所产,海运和陆运受阻碍之后来源短缺;闽南食米也大都靠进口,仰光米、西贡米、泰国米来源断绝。漳浦、海澄虽是余粮县,受泉州地区粮价影响,漳浦一带粮价也上涨。起初,由于厦门的英、美商行的市场在内地,厦门沦陷后,外商做不成生意,通过其驻厦领事向驻厦日军交涉,日军也需要从内地补给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当时的福建军政当局也认为有内外互补的必要,因此,允许石码商家与厦门外商通过十多只持有中日双方许可证的“交通船”,悬挂中立国国旗,运出土产,运入工业品,因而抗战前期物价涨幅不是很大(粮食、禽畜虽为禁止资敌物资,不得运出,但沿海走私商仍偷运往日占区的浯屿、厦门,回头贩回鸦片,故粮食涨幅较大)。民国30年(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事爆发,翌年,东南亚各处遍地烽火,英、美对日宜战,撤回驻中国日占区领事和商行,闽南工业品和洋米来源彻底断绝,物价飞涨。没有洋碱和肥皂,用草木灰浇滤出碱水代替。没有煤油点灯,用花生油代替。没有洋纱和机织棉布,自己种棉纺纱织布。全福建只有一家建华火柴厂,产品由官办的省贸易公司包销,统一分配销售,一般老百姓买不到,用火刀打火石取火,有的利用牛屎干的持续慢燃特点保持火种。
  物价的上涨一方面由于物资缺乏,一方面由于通货膨胀。抗战的后阶段,在物资来源短缺的同时,通货开始膨胀。“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本来是一种缴纳关税的专用手段,民国31年(1942年)4月,以一关金折合法币20元的比率,将很多“关金兑换券”投入市场,与法币并行流通,刺激物价更加上涨。翌年,物价比战前上涨一百多倍,以后,每年又再几十倍的猛涨。
  抗战结束后,海上交通恢复,工业品又大量进入漳浦市场,但物价却比战时几百倍的猛涨,这已经不是物资缺乏所致,而完全是因为国民党为了扩大内战而大量滥发钞票,造成通货恶性膨胀。当时物价一日数涨,我已记不清各个时期各种物品的具体价目。好在漳浦与全省各地物价差不多,这里借用《福建省银行季刊》所记载的抗战最后阶段两年(1944年及1945年)和抗战结束后第一年(1946年)3年的物价资料,以供参考。
  1944~1946年3年物价表(以12月份为准)
  重量单位:市斤金额单位:法币元
  抗战结束后第二年(1947年)起,已经不是早晚时价不同,而是一日数涨。抗战结束后的第三年(1948年)8月,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规定每圆金圆券含金量0.22217克,但不可兑现。以每圆金圆券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法币,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和外币,不准将金银作为货币和以外币进行交易。当时人们恐怕触犯法令被惩办,同时,对于宣称这次币制改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抱相信态度,一时间纷纷将金银、外币拿到银行竞换金圆券。收兑率为:纯金1市两合金圆券200圆;纯银1市两合金圆券3圆;银圆每圆合金圆券2圆,美钞每元合金圆券4圆。
  这次发行金圆券,宣称以中央银行所存的黄金和证券作保证,运用宣传手段和政治力量,吸收民间二百多万两黄金和大量银圆、外币。由于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蒋介石于民国37年(1948年)杪已决定撤退往台湾,令将中央银行储存的黄金运往台湾,大陆黄金已剩下无多。金圆券的发行额不加限制,至民国38年(1949年)元月底,发行额达200多亿元,至6月底达1303046亿元,面额竟有高达100万元的。由于没有真正的黄金作储备,发行量又无限膨胀,金圆券便比原来法币更快的速度贬值,不到10个月,物价上涨120万倍以上。当时厦门《江声报》曾发表一则题为《平生艰苦积,一夜哭金圆》的新闻,说一个菲律宾华侨一生勤俭粒积,积一笔钱要回晋江故乡置业,到厦门的时候,听说金银外币不可以流通,用外币作买卖是犯法的,为了怕犯法,将带回来的美钞和菲律宾比索全部向中央银行换了金圆券,而他还在厦门逗留未回故乡,他的金圆券已贬值得连三餐都难维持,在一夜痛哭之后,吊死在旅社房间里。
  漳浦也有很多人因为金圆券贬值而破产。有些人为怕“钞票薄去”(土话将纸币贬值叫“薄去”),将现款存入某些兼营“寸仔利”的商行,双方言明到什么时候取回多少实物(稻谷、糖或花生油),立条为据。接受存款的商行将那种实为“买空卖空”得来的资金用于放“寸仔利”(一日一分利息叫做一寸,利息有高达数寸的),虽然不上几天,利息就超过本金一倍,但与物价猛涨相比,却好似龟与兔赛跑一样,结果,“寸仔利”老板都败得很惨,如西街某某人因此精神失常,东埔某某人因此逃债,他们原来都是殷实商人。
  金圆券贬值到没人要,人们将隐藏的银元和铜元再挖出来流通。在漳浦,用米支付理发工资;买卖婚姻和雇代壮丁以及不动产买卖,用多少担花生油或多少担稻谷计价。有信用的商行和金银首饰店印发“金条”在市上流通(纸条上写“凭条向本行支付黄金若干钱”,盖上商号印章和负责人私章),由于这种凭条可以兑现,所以可以在本地流通。
  国民党政府在金圆券没人要的情况下,只好允许本来已经禁止的银元继续流通,甚至于1948年7月3日公布“银圆及银圆兑换券发行办法”,宣布于7月4日起恢复银本位制,金圆券5亿元兑换银圆兑换券(简称银圆券)1元,9月1日起金圆券正式作废。在漳浦,由于银元券无处兑换银元,还是受到拒用,人们宁愿使用商家私自发行的“金条”。
  国家银行发行的“国币”不能行使,显示这个政权已不能维持下去了。
  二、解放后
  漳浦解放前的“法币”、“金圆券”相继贬值到没人要,本来已于民国24年(1935年)禁止流通的银元,在1949年初,只好允许继续使用,影响到解放初的1949年9月至1950年,余波未息,市上还是银元价格,白米每市斤(0.5公斤)银元0.3元。当时的旧人民币以100元为最低单位,人们怕与“法币”一样,会再贬值,这种心理影响人民币的流通。但时过不久,人们看到物价稳定,人民币便树立了信用,市上银元绝迹。尤其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以1比1万回收旧人民币,物价更趋向稳定。当时物价,每担(50公斤)中等米10.50元、花生果15元、花生油50.50元,红糖25元,猪肉40元,活鸡40元,中等鲜鱼20元,鲜荔枝7元,鲜李5元,鲜柑6元,番薯2元,白菜1.50元,煤油56元,龙头布每米0.90二元。
  1953年起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非农业户和农村缺粮户基本上得到满足供应。1954~1960年,统购价每50公斤晚谷6.80元,小麦11.20元,黄豆15.60元;统销价中等晚米10.40元。虽然有人用粮超过统销配额,以略高于统购价购买若干粮食补充,差价不大。
  由于1958~1959年“大跃进”、“大炼铁”、“反右倾”造成的生产失调,加上苏联中止合同、逼债等影响,至60年代初,又逢自然灾害频繁,出现暂时性困难,物资紧缺,物价开始上涨,出现“黑市”。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拨出一些粮、油、糖,制售“高价食品”,将社会上多馀的货币吸收回笼,遏制了通货膨胀,使物价迅速回落。
  1963年8月起,以议购议销作为统购统销的补充,农民可将统购后的余粮以议购价(略高于统购价,略低于市价)卖给粮食部门。粮食部门加8%经营费议销,平抑了粮价。
  当时停止进口布料,国内所产还不充裕,1960年起定量供应,每米龙头布0.99元,咔叽布3.15元,花布1.44元。
  水果的收购价与市价相差渐大。60年代收购价每担(50公斤)中等规格鲜荔枝乌叶7.30元,早红5.80元,鲜龙眼11.80元,桃5.10元,香蕉6.60元,西瓜4.50元。1962年,对各种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奖售限量供应和计划内供应的物资如粮食、化肥、棉布、火柴、食糖、卷烟等。奖售标准(以1978年为例)每50公斤鲜荔枝“乌叶”奖售化肥4公斤,“早红”2.5公斤,荔枝干奖售化肥1.1公斤,龙眼干奖售化肥4.5公斤。
  “宰猪一把刀”,猪肉限量供应,每0.5公斤价格,1962年0.49元,1964年0.78元。生猪收购价每50公斤49元。
  蔬菜最便宜,尤其产量很高的萝卜、高丽菜,50公斤1元左右。
  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上情况不复存在。
  粮食方面,1980年粮价放开,随行就市。1983年规定,农民完成统购任务后的粮食可以议价卖给粮食部门,也可以投放自由市场。粮食部门按市场规律稳定粮价。1983年1~4月,连续降雨成灾,市场粮价不断上涨,粮食部门拨出议价粮1025吨投放市场,平抑了粮价。1985年取销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订购。国营成品米牌价调高为每公斤0.33元,市价涨至1元左右。1986年1月,粮食部门拨出1000吨原粮,加工投放市场,稳定粮价。1988年4月中旬,因市场信息误传而粮价猛涨,粮食部门拨出议价米1540吨,以平价投放市场,1989年继续调供,使粮价回到原来水平。90年代,成品米市价每0.5公斤保持在1元左右,出现居民不到国营粮店购粮,而到自由市场买粮的情况,因为自由市场上买粮的商贩很多,价钱与国家供应的差不多,而有选择余地。国家粮店面临自由市场的挑战,因而在质量上精益求精,服务精神和方式也有改善,加入市场竞争的行列,同时,于稻谷登场时,按保护价大量收购粮谷,掌握粮食市场,保持粮价稳定。
  猪肉方面,取销“宰猪一把刀”的做法,放开经营,市场满足供应,任顾客拣精择瘦,按质论价。但价格一涨再涨,每公斤肥瘦相间的“三层”猪肉,1985年1.60元,1986年2.5元,1988年至1989年3.45元。90年代初曾高达6元,90年代后期稳定在6元左右(纯赤肉7元)。
  水产品方面,自1954年以来的统制购销于1984年取销,改为自由交易。水产品的涨价则完全由于交通利便,销路通畅及产量下降之故,如大黄鱼,1951年每50公斤收购价仅17.70元,由于1956年用“敲〓”法滥捕,使大黄鱼濒临绝种,1987年涨到2345元,80年代以后市场上已看不到大黄鱼。其他鱼类也都价格昂贵。90年代后期由于发展养殖业,水产品价格回落,尤其牡蛎,1988年每0.5公斤涨到2.3元,1989年跌为1.9元,90年代由于大量外销而涨价,每0.5公斤4元,中等鲜鱼3元。
  蔬菜的涨价是一件好事,因为过去价钱太贱,不利于调动菜农的生产积极性。80年代,上有晋江,下有广东来大量采购,因此菜价一直看好,1981年每0.5公斤花菜0.80元,芹菜1.50元,荷莲豆1.10元,白菜0.70元,至1989年,每0.5公斤花菜1.30元,芹菜1.80元,荷莲豆2元,白菜1.20元。90年代,除遇水灾外,菜价平稳,甚至下跌,每0.5公斤荷莲豆2元、白菜0.40元,高丽菜0.30元,萝卜0.25元。
  水果,1981年起取销统一收购和奖售,全面放开经营,按市价购销。由于停止县界运销限制,漳浦的柑桔、荔枝、龙眼、香蕉、桃、李等大宗水果运销南北各地,有的转输出国,因此,果价一直上涨,至1987年,每50公斤荔枝180元,龙眼70元,凤梨56元,桃64元,西瓜35.49元。1989年上升为每50公斤荔枝251元,龙眼456元,柑200元,香蕉104元,凤梨63元,桃71.50元,西瓜32.85元。进入90年代,除凤梨滞销,价格涨幅不大以外,其他大宗水果一再上升,至1996年,每50公斤鲜荔枝500元,龙眼600元,香蕉300元。由于果价上升,刺激了生产,出现全县到处果园连绵的情况。1997年果价回落,每50公斤鲜荔枝300元,龙眼400元,香蕉100元左右,柑桔一项,由于产地遍地及江南各省,产品供过于求,价格惨跌,每50公斤仅60元左右。1988年夏季、荔枝、龙眼果价回升,才免有“果贱伤农”之叹。
  日用工业品方面,由于轻工业发展,货源充足,价格平稳。1976年取销布票,布料敞开供应,除高级衣料外,一般布料一直低廉。其他日用百货,如五金器皿、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等,在60~70年代属于紧缺物资,要“开后门”才能买到,80~90年代,街上到处有百货商店,店里商品琳璃满目,任人挑选,购者可以货比多家,价问多家,因此价格平稳。
  自60年代以来一直上升的物价,至90年代末期稳定下来,并开始回落。原因一是币值稳定,二是物产丰富,这标志着经济的稳定发展。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本书记述了回忆建国初期稳定漳浦地方秩序的情形、飞向光明、漳浦县土地改革运动、漳浦人民对东山保卫战的支援、1936年官浔“五月十三日事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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