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潮落 云舒云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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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877
颗粒名称: 潮起潮落 云舒云散
其他题名: 写在漳浦县对台小额贸易十三周年之际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8
页码: 31-38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1985年6月福建省批准成立的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作为该县进行对台小额贸易的专营机构,对台小额贸易的定义和形式,以及对政治、经济和两岸关系的影响。文章还描述了对台小额贸易的管理和法规,以及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包括对台贸易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特点。同时还介绍了事实上漳浦县的对台小额贸易的形成必然,对漳浦县经济和两岸交流带来的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以及对台湾的影响等。
关键词: 漳浦县 福建省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 小额贸易

内容

1985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成立“福建省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作为我县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的专营机构,对台小额贸易得以以其独特的形式,在我县的政治、经济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对台小额贸易”系指台湾渔民、小商人使用100吨以下的台湾船只,每航次运进来自台湾的产品,运出大陆产品到台湾。价值分别在3万美元以下,并在我省沿海指定的口岸同我对台贸易企业成交的贸易,是对台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对台贸易,还包括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产物,与各个时期的两岸关系紧密相联。
  13年来,我县的对台小额贸易曾经对我县的政治、经济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且一度产生过冲击和轰动。它不仅拓宽了我县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领域,为我县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更主要的是在政治上冲破了浦台两岸交流长期封冻的坚冰,结束了两岸的封闭与隔绝。对台小额贸易,使旧镇港成了台轮停靠的热埠,成了台胞往来浦台之间的又一个集散地,使更多的台胞能直接了解漳浦,认识漳浦。
  对台小额贸易前我县的对台贸易
  我县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仅一水之隔,两岸有着紧密的地缘关系、历史关系和人文关系,开展对台贸易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1984年11月3日,漳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负责与台商洽谈投资、贸易、技术交流合作,签订经济合同等经济业务,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台轮接待与进出物资管理等事宜。县政府同时规定,浦发贸易公司统一经营全县的对台贸易,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插手经营。起初由于资金及市场、客户的原因,仅以代理业务为主,分别代理了北京、三明、厦门等地一些企业的对台进出口业务。但由于当时全省的一些地方的对台贸易偏离了方向,出现了失控,致使省委、省政府断然于1985年4月中旬下令暂停全省的对台贸易。我县令行禁止,所有的经营活动便告中止。
  紧接着,在国家指导下,全省全面整顿治理对台贸易,处理遗留问题。虽然我县的对台贸易起步晚、时间短,但依然经历了整顿治理、处理遗留问题的艰难复杂的过程。其间,给我县留下了不少痛切针砭的深刻教训和沉痛的反思。而今痛定思痛,更有一番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难忘的感悟。
  我县对台小额贸易概况
  漳浦县浦发贸易公司是我县唯一一家对台小额贸易专营机构,于1985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旧镇码头是我县唯一一个对台小额贸易停靠点,于1984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增辟。
  国家对对台小额贸易实行正常化、规范化管理,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家外经贸部《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福州、厦门海关对对台小额贸易监管实施细则》、《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等,以及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制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
  根据规定,凡到我县进行对台小额贸易的台湾船只,都必须在旧镇港停靠,人员、船只必须接受边防部门的例行检查;其所发生的一切贸易,都必须与浦发贸易公司进行,进出货物都必须向当地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货物必须在旧镇码头装卸。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关心对台小额贸易工作。主要领导总是亲自过问对台小额贸易进展情况,亲自协调对台小额贸易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亲自处理、解决对台小额贸易过程中出现的急难问题和困难。为了营造对台小额贸易的硬环境,浦发贸易公司出资在旧镇修建了海关办公大楼及边防检查办公楼;1982~1987年间,政府不惜耗费巨资疏浚旧镇港,清淤除障,清理航道,还筹资480万元,于1991年建成一个500吨泊位的新的旧镇对台贸易码头。
  我县沿海的有关乡镇,如旧镇、佛昙,古雷、六鳌等,对对台小额贸易寄以很高的热情和希望,迫切要求增辟贸易停靠点,增设贸易机构,以扩大对台小额贸易,增创我县对台经贸优势。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方式,向各级政府提出要求。但囿于国家对对台小额贸易的严格限制,致使乡镇的要求未能如愿。
  我县对台小额贸易出多进少,以出为主。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大陆的酒类、中成药类、中药材类、工艺品类及干果类等传统的名、优、特产品。进口主要引进农业高优品种及少量生产资料。截至1998年6月,共与台湾船只613航次、台胞5711人次进行贸易,成交总额870万美元,其中出口813万美元,进口57万美元,进出口比例为1∶13.2。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台小额贸易的发展是健康、正常的。但从不同年段、年分看,其不平衡性就显得非常突出。13年中,贸易额突破100万美元的只有4年。1985~1988年连续4年,年度贸易额在当时全省的13个同类公司中,一直保持名列前茅的位置。而大部分年度,都在中下水平之间徘徊,有时整月、整季、甚至整个半年,贸易额曾滑到几乎是“0”的最低谷。近年来,又呈每况愈下之势,1997年全年,只实现3万美元的成交额,是历史以来的最低点。1998年上半年贸易额又是“0”。当然,作为贸易,作为一种经营行为,这种状况值得经营者们深究其原因,探索出一条走出困境,寻求再发展的路子。但是作为贯彻“政治第一”原则,作为经济促政治的载体,又有着其自身不可逾越的诸多制约因素,其中如两岸关系因素、台湾政局、政策因素、客户因素,乃至国际环境、国际市场因素等。换言之,对台小额贸易的作用在实现“三通”之前要远远超过实现“三通”之后,在祖国统一之前要超过祖国统一之后。因此,随着两岸交流、交往、合作的日益扩大,对台小额贸易成萎缩之势,也是在所必然。
  我县对台小额贸易的墓本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一、立足扩大出口,增创外汇。
  在对台小额贸易的整个过程中,我县立足于扩大对台出口,在我县产品紧缺,不能适应台湾市场的情况下,努力把祖国大陆传统的名、优、特产品输往台湾市场,形成了以酒类、中药材、中成药、工艺品、干果等品类为主体的大陆传统名、优、特产品出口优势,吸引广泛的台胞纷至沓来与我贸易。13年来,传统名、优、特商品出口占了全部出口额的60%左右。
  二、对台小额贸易是民间的、直接的贸易形式,有贸易对象广泛、行业广布等特点。
  13年来与我贸易的台湾渔民、小商人累计达5700多人次,遍及台湾的21个县市。他们直来直往往返频繁,在政治上能起到使我广泛联系台胞的作用,是我实现“寄希望于台湾民众”的重要工作。在经济上能互通有无,互通信息,不断扩大经贸合作领域。同时又能促进浦台民间交流与交往,增进两岸互相了解和沟通,加深两岸群众对两岸不可改变的紧密的地缘关系、历史关系和人文关系的认识。
  更为重要的是,对台小额贸易是直接的贸易方式,对台湾当局错误的“三不”政策是一个有力的、直接的、正面的冲击,起到了经济促政治的催化作用。
  三、为浦台农业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我县浦台农业合作成效显著,令人瞩目,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特别是近年来,我县的浦台农业合作已推进到一个历史的新阶段。截至1997年底,全县已引进浦台农业合作项目82家,占台资企业总数179家的40%,台资额1.09亿美元,占台资总额3.29亿美元的33%。这其中,对台小额贸易功不可没。
  对台小额贸易开了浦台农业合作的先河,为浦台农业合作创造了先期条件。
  1、招引了第一位浦台农业合作者——台胞邱伏对先生。
  提起台胞邱伏对先生,县人知之者甚多,他是最早来漳浦的台胞,也是留住漳浦时间很长的台胞。尽管人们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他对我县浦台农业合作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首先,他是浦台农业合作的台胞第一人,是台胞投资漳浦的先行者,开发合作项目的拓荒人。邱先生于对台小额贸易初期从海上乘小渔船来到漳浦,在我县各级领导的引导、鼓励、支持下,毅然承包了旧镇白沙村的700亩虾池,潜心开发草虾养殖。其后,在此基础上,于1988年3月与旧镇经联社合作兴办了我县第一家台商企业——浦台合作浦台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此,他便扎根漳浦,直至1996年病逝,再也没离开过漳浦。
  其次,邱先生之前,我县草虾养殖还是一个空白。其草虾养殖项目的成功,也是我县引进台湾高优农业项目的成功,是浦台经贸合作的成功。它同时对我县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是一个启迪,是养殖经验与技术的传播。
  邱先生的草虾养殖,还带动了我县草虾育亩的发展。当时,我县尚无草虾苗,邱先生所需的虾苗,是由小额贸易引进的。为解决虾苗间题,台胞陈思根先生紧随其后来到漳浦,并自带技术人员、设备和仪器,在竹屿盐场兴办了我县第一个草虾育苗场。这是一个试验性的育苗场,虽然最终没有取得成功,但却为我县此后草虾育苗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教训、经验和资料。现在,我县的草虾育苗完全能够自育自给。
  其三,邱先生发挥了以台引台的招商作用。由于邱先生长期居留漳浦,很多初到漳浦的台胞,包括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台胞,或到漳浦考察投资环境的台胞,以及邻近县市的台胞,都慕名而成为邱先生的客人,这就有机会让更多的台胞进入漳浦,了解漳浦;他们还把邱先生能在漳浦安居乐业,看成是漳浦良好投资环境的体现,是对他们到漳浦投资的安慰与说服。因此,很多台胞选择了漳浦。如现任漳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三兴集团”总裁王茂竹先生、“闽荣集团”总经理陈隆丰先生,初来漳浦,就以邱伏对先生为合作对象,在“浦台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投了资,成了主要的股东之一。王茂竹先生现今还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
  2、开创了浦台农业合作的良好开端。
  我县利用外资的主体是台资,其总量占全县外资额的70%以上。而其发端,是初期的水产养殖项目。在我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进程中,1990年之前是一个缓慢的初始阶段,是以“三来一补”为主体的。然而此时的水产养殖项目,已达到7家,台资额670多万美元,项目占当时外资项目14个的50%,占台资项目9个的77.7%。其台资额分别占外资额1244万美元的54%,占台资总额750万美元的89%
  3、注重引进台湾高优农业品种。
  对台小额贸易初期,我县曾组织一次引进台湾高优农业品种的小高潮。除引进了草虾外,还先后引进了太平洋牡蛎、虱目鱼、“21世纪”梨、芒果、菠萝、葡萄、洋桃等水产、水果种苗30多种。为保证引进的成功与推广实用,县政府专门划拨一块土地,指定对台部、浦发贸易公司、县农业局分别负责联系客户与引进项目,办理引进手续及提供资金、培育与推广等工作,做到引进、资金、技术三到位,在我县花果中心顶马场联办“台湾高优农业品种引进试范场”。这在全省、全国都是首例。
  脱稿于1998年7月15日

附注

我县前后有两个“浦发贸易公司”,是同名异休的两个经营机构。一个成立于1984年11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简称前公司);一个成立于1985年6月,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即现在的对台小小、领贸易专营机构(简称后公司)。前公司于后公司成立时即自动撤销。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本书记述了回忆建国初期稳定漳浦地方秩序的情形、飞向光明、漳浦县土地改革运动、漳浦人民对东山保卫战的支援、1936年官浔“五月十三日事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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