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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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859
颗粒名称: 漳浦民俗
分类号: K892.2
页数: 9
页码: 148-1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漳浦人的婚礼习俗保留了中原文化,如行聘礼品、迎亲仪式等。漳浦人婚礼中还有一些特色习俗,如新娘坐榕树枝、送竹子等,寓意婚姻永固和子孙兴旺。
关键词: 漳浦县 婚礼习俗 中原文化

内容

漳浦人的祖先是自晋、唐以来的中原移民,风俗习惯基本上沿袭中原文化。这里引据一些古籍记载来证明,漳浦风俗与中原古风俗基本一致,而又在悠久的流传过程中有些变化,有一些漳浦特色。
  一、婚礼
  漳浦在旧俗婚礼中,还保留着某些古代特色。行聘时,备酒肉饼礼品之外,有二对或四对大饼,用红丝绳穿连着,分别写着“二姓合婚”、“百子千孙”。女方收一半,奉回一半。送回男方的一半,按例给新婚夫妇共享,故称为“公婆饼”。女方回赠糯米糍和一对用红丝绳连贯一起印着鲤鱼模型的礼饼,称“公婆鱼”,还有桂圆、花生、栳叶、槟榔等果蔬。旧《漳浦县志》说“栳叶、槟榔二物非浦产,浦人用之似无谓,或日:“栳取偕老,槟榔,取与郎相敬如宾。”现栳叶和槟榔已被莲蕉和石榴取代,意取“莲蕉生贵子,石榴多结子”。
  迎亲时,男方送一榕(浦人叫“松”)树枝到女家。女方回赠一株带根的竹,意取婚姻永固如“竹苞”,子孙兴旺如“松茂”之义。
  漳浦有些富户,虽无居官,但婚娶时,新郎戴红顶“碗帽”(瓜皮帽),身穿长衫马甲。新娘身着红袄,头戴凤冠,俨然如朝廷命官命妇。死后,铭旌、墓碑冠以“进士”或“孺人”头衔,一般人尚不了解其中缘故。据《东都事略(卷外)冯京传》《宋会要·选举·发解》、《江西出土墓志选编》等古籍记载,唐宋直至金元时代,有些“进士”,并非经殿试复试的及第进士,而是国子监生、太学生、贡士、举人、秀才,未经省试府试,也称为“国子监进士”、“太学进士”、“乡进士”、“州进士”、“府进士”,不象明清时代,“进士”、“贡士”、“举人”、“秀才”有严格区分。漳浦读书人于明清时代,仍依唐宋金元惯例,冠以“进士”头衔,这完全是显示虚荣的排场。
  为何有些人在夜间娶亲?据《仪礼》郑玄注:“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取“阳往阴来”之义。夜里娶妻,“执烛前导”。《诗·唐风·绸缪》歌咏新郎夜里娶亲诗云:“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三星”即“参星”。“束薪”,据闻一多说:“古无蜡烛,以薪裹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曰:“烛”。(《庄子内篇校释》)。如南方民间夜里迎神赛会,常用甘蔗渣束成“火龙”。或包在竹竿头,灌入花生油,点燃当烛炬引导前行。夜里娶亲和新娘哭嫁,都是原始社会时期抢婚制度的遗迹。这风俗绵延数千年,后世即使在白日迎亲,在仪仗行列中,仍有掌彩灯或举灯笼的人列队在前引导,沿袭古礼夜里举烛娶亲遗迹。
  新娘乘轿到达、由新郎小弟或侄儿请新娘出桥,新娘赏给红包。新郎或女傧相陪同进门,跨过火炉,在厅堂举行婚礼。新郎新娘并肩正面而坐,亲属长辈为证婚人作陪,饮合卺酒,小叔请吃合婚红圆,取团圆相亲之义,照例赏给红包。婚礼完毕,新婚夫妇共扛一篮米进入洞房。
  结婚吉庆之日,厅堂正中悬挂母舅缎联,亲戚好友恭贺礼物,各有一对写着金色喜字的大红花烛。厅堂、洞房烛光通宵达旦。北周庾信诗云:“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庾子山集·和咏舞》)。南朝何逊诗云:“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何记室集·看伏郎新婚》)。“花烛”成为结婚的代名词。从古代于夜里“绸缪束薪”、“执烛前导”娶亲。到近代于日间仍有“掌彩灯”、举灯笼”仪迎亲,大红花烛贺喜、洞房花烛通霄达旦,几千年来,“花烛”一直作为象征婚姻物品陈设沿袭至今。
  花烛之夜,大摆宴席,难免铺张浪费。宴请亲戚好友及长辈,母舅坐首席,畅饮喜酒。村中青年男女好事者,待酒席一散,就开始闹洞房。新娘端坐于妆台处,任人持灯观看,语言相戏,甚至流于庸俗,新娘不声也不笑。如此风俗,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燕丹遗风也。”可知花烛之夜闹洞房的陋俗,是古代的遗风。
  翌晨,新婚夫妇鸡鸣则起,准备“四果汤”,(桂圆、柿饼、莲籽、红枣,加上冰糖,用开水冲泡),先拜祖宗,再敬父母和直属长辈,称新娘“拜茶”,接受“四果汤”者,要准备红包赏赐。
  新婚第三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省亲,称“归宁”,俗叫“做客”。古时七日归宁,今改三日做客,礼物之外,还携带两株带尾甘蔗,(此后每年正月初“做客”,也有仍携甘蔗的),意取夫妻感情从头到尾如蔗甜蜜。岳父母设宴请女婿坐首席,新女婿一生只能享受这一次特殊荣誉。席间有许多礼节,事先虽有长辈指教,但届时往往忘记这些礼仪,贻笑大方。故民间有句俗谚:“等到识礼,已无囝婿可做。”娘家回赠一对“小鸡”或“小猪”,称“带路鸡”、“带路猪”,祝愿男家六畜兴旺。
  旧俗婚娶多在农事空间的冬季,除夕将临之际,娘家派遣小舅提篮送花到姐姐新房,放置床上,称阿舅“送花”,象征“花喜”,为早生贵子之兆。
  正月初二或初三,女婿女儿携“米粉肉”,或称“偎仔肉”,孝敬岳父母。其实这只是礼节仪式,世俗首次不能收受任何礼物。第二年,女婿可不必同往,礼物可酌情收受。此后年年如常,风雨无阻,直至岳父母谢世为止。故有民谚:“有孝女儿初二三,无孝女儿待月半”。现在不拘形式,多讲究实惠,提前于大年除夕之前,备送红包、鸡鸭、海味、茶酒等孝敬,称“送年”。
  二、丧葬习俗
  《礼记·祭统》说:“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由此可知冲国传统文化的孝道,是衡量人格的重要标准。
  漳浦丧葬礼俗沿袭古礼。《礼记·问丧》说:“死三日而后敛”。等待远方亲戚奔丧,筹措资金,制作衣服,购置棺材等有充分时间。据康熙《漳浦县志》(卷四)《风土·丧礼》说:“始死浴尸、含饭、小敛、大敛,而后入棺。”所谓“含饭”,即在死者口中放置“米、贝、玉、珠”等物,事死如事生。所谓“小敛、大敛”,简要说,用白布直一幅、横三幅包扎尸体,称“小敛”。然后再用白布四幅,或直或横包扎结实,称“大敛”。本世纪以来,人的思想观念有所变化,殡葬不受时间限制,古代“含饭、小敛、大敛”等处理尸体的礼俗逐渐简化,而更重视对死者的整容。诸如洗净尸体,换新衣服,梳头发,理须眉,挂手套,穿鞋袜,戴帽子或首饰,化装如活人,然后移遗体于厅堂,让亲戚好友吊唁、瞻仰遗容,告别遗体,而后入棺,也叫“入殓”。一般要放置烟茶及日常用品于棺中,尸体盖上被单,然后盖棺封钉。
  自古以来,世俗存在“肉体虽死而灵魂永存”的传统文化心理。尸体入棺之后,官宦之家,或民间富户,延请僧人念经做佛事,超度死者“灵魂”,脱离地狱苦海。或停柩数月,七日做一场佛事,有的连续做七场(四十九日)“罗天大醮”,迷信这样能使死者“灵魂”脱化升天,庇荫子孙后代。或先世祖宗因故未曾做佛事者,则乘此机会补做,称“寄库”。有的延请僧人为死于外地的亲人念经“招魂”。这些迷信活动,至今已较少见,尚未除尽。
  父母之丧,民俗仍按古代丧服礼制:“衰冠、绳缨、营履”(《礼祀·丧服》)。即孝子头上束七尺白布,戴草瓣“衰冠”,脚穿草鞋,孝妇头盖七尺麻布,孝男孝妇都身披麻衣,腰缠麻瓣绖带,日夜哭泣守灵,食不甘味,夜不安寝,弄得身体赢弱,送葬时,悲痛难以支持,往往要由别人搀扶。古时,父丧手持竹杖,竹圆象征“天”,母丧手持桐杖,削成方形象征“地”。现在父母之丧,统一用竹杖,俗称“哭丧杖”。
  民间迷信风水之说,葬地必延请堪舆家(俗称风水先生)堪察,选择环境幽美,山脉气势流贯而凝聚,周围山脉成拱卫之势,川流溪涧环抱而不泻,局面阔而恢宏,没有风隙、流水、白蚁之患的“风水宝地”。早在清初康雍时代,漳浦人、礼部侍郎蔡世远曾批评民间为选择葬地,竟然有“不修人事,专恃吉地”,而停柩三年不葬的;有“阴谋横据,相争相夺”葬地,而争讼不休的;有迷惑于堪舆家房分好坏之说,“使死者不归土,而生者不得相和”的愚昧怪现象,愤然诘问:“几见有检身乐善,孝敬恭睦,而家不兴者乎?几见存心险刻,门内垂隔,而能获福者乎?”(清《漳浦县志》卷二十一《风土·丧葬攻惑文》)。
  明清时代许多高官显宦的坟前排列着石牌坊或石望柱、石翁仲、石羊、石马、石虎等,是厚葬的物证。民国时期,那种隆重的礼制已经革除,仍有一些富人把坟墓造得比较气派,葬礼讲排场,解放后已革除。改革开放以来,有些人先富起来,竞相讲究葬礼,竟有送葬队伍多至上千人的。
  旧礼制,为逝去亲人服丧三年。早在公元前春秋时代,孔子已经教导学生遵守。东汉安帝以法律形式规定:“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自此“守丧三年”成为衡量“孝道”的重要标准,行孝成为人们出仕入官的重要途径。历代官宦父母之丧,守制三年。
  漳浦自唐初陈元光传播中原传统文化,宋理学大儒朱熹知漳州,朱子《家礼》传播穷乡僻壤,儒家孝道思想深入民间,所以官制与民风孝道传承一千多年。不过,三年丧制并非实数。《礼记·三年问》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自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官制不按科举取士,出仕入官不受三年丧制约束,民间逐渐改为“服丧一年”。
  三、岁时风俗
  大年春节,元旦早起祭祖宗。乡里不分贫富,老少衣冠楚楚,穿红着绿,访亲会友,恭贺新春。家家酒席相待,往往不醉不痛快,直至初五为止。
  十五元霄节,神话中的天官诞辰。张灯结彩,放烟花爆竹,喜庆元霄。城镇踩高跷,舞龙戏狮,沿街遨游。文人雅士悬挂灯谜,猜中者受奖。大族宗祠搭灯棚,新娘在婆婆或婶婆陪同下,进祠堂观灯,告慰祖宗,迎祥纳吉,叫“新娘穿灯脚”。农村鼓乐喧天、贺新婚,贺得子。入夜家家门前燃火堆,抬神跳火。主妇趁队伍巡回三次后,引“火种”放入灶门内,祝愿新年如火旺盛。
  二月,春分祭“社神”(即土地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也称“春祈会”。《礼记·祭法》说:“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诸候为百姓立社,曰国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疏注:“成群聚而居,满百家以上得立社。”漳浦与全国各地一样,城邑人口多,立许多“社”,农村依自然村立社。自古以来,“社”成为自然村单位名称沿用至今。
  三月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源自春秋时代,骊姬乱晋,太子申生被杀,公子重耳逃亡,十九年后,春穆公出兵护送入晋,为晋文公。随从逃亡者都封官赐爵,唯独曾割股肉给予充饥的介子推被忘了。介子推也不向前叙功,背着老母离城进山。晋文公闻讯深感内疚,亲自入山寻找,终无消息。有大臣建议:介子推是孝子,若放火烧山,他定会背母亲出山。晋文公出于无奈,终于让其引火烧山,竟将介子推母子烧死山中。晋文公后悔莫及,令全国臣民每年于此日上山致祭,而这一天不生火,名为“寒食节”。清明节,家家上山踏青扫墓,荒山野岭,哭声往往相闻,纸钱撒满冢间。今社会团体,学校师生也于清明节扫革命烈士公墓。
  四月初八为洗佛节,古称“龙华会”,据说为释迦牟尼诞辰。寺庙和尚沿家唱梵曲,前后十多天,称为“洗佛”,索取主人布施,叫“洗佛钱”。
  立夏,吃“面熬煎”(用面粉熬成薄而韧的圆形薄饼。现代城镇有专业熬薄饼出售),用花生拌白糖为馅,或用笋丝、豆芽、韭菜炒肉、虾为馅,卷成圆筒状,称“春卷”,清香可口。农村普遍用面粉拌糖熬煎,称为“麦卷煎”。
  五月初五端午节,家家清扫宅院,门上涂一束带泥的菖蒲,一些坚持旧俗的人头插艾草,沐俗艾水,饮菖蒲酒或雄黄酒。儿童胸佩香囊(内装香料或薄荷丸),说能除邪消灾,实际也有点杀菌消毒作用。户户包粽子,相传为吊祭爱国诗人屈原,守丧的不包。江河上龙舟竞渡,中流角逐,锣鼓震天,先到达终点为胜,获得奖赏。现在成为体育竞赛活动。
  七月初七,古称女儿“乞巧节”,吃糯米饭。现代富户人家,用莲只、桂圆、柿饼、冬瓜、红枣,薏米和白糖混合蒸糯米饭,称“八宝饭”。当夜称七夕,设瓜果于庭中宴会,长辈讲牛郎织女神话故事,鼓励女儿向织女学习勤劳和技巧,名叫“乞巧”。
  七月十五中元节,神话中的地官诞辰,佛教则称“盂兰盆会”。寺庙备丰盛斋品,召僧人做佛事。家家在门前祭礼无主亡灵(俗称“好兄弟公”),称为“普度”。漳浦向来与全国各地一样,家家预先备好许多食品祭亡灵,时值夏令,苍蝇传染霍乱造成瘟疫情事常有发生,被称为“鬼节”,现在禁止之列。
  八月十五中秋节,《礼记·祭法》说:“秋分祭社神”,叫“秋社”。传至中唐时代,每年八月十五日,成为赏月怀人的中秋节。家家蒸糯米糍,买月饼,到“社祠”和田间祭土地神。儿童吃月饼赏月,聆听长辈讲“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等神话故事。
  九月初九重阳节,“重九登高”是自古流传至今的好风俗。成年人游山玩水,儿童放风筝比赛。现定为老人节,取祝寿“久久”之意。
  十月十五下元节,神话中的水官涎辰。此时五谷入库、喜庆丰年,农村或演戏娱神“谢祈安”。
  十一月冬至,吃红圆,取合家团圆之义,称“添岁”。明漳浦进士李瑞和诗:“家家捣米作团圆,知是明朝冬至天。”民间习俗将小红圆涂于门户、牛头、灶头,或整碗放置几桌上,称“祀耗”。
  腊月廿四日,家家拂尘洒扫,世俗相传众神要上天,凡寺庙或家中都备牲醴、果品敬神,焚烧印着幡幢、甲马、仪仗图形的黄纸,叫“送神”,除夕将届,晚辈备糖果茶酒向长辈、亲朋好友拜年,叫“馈岁”。受馈赠者回赠柑桔,祝吉祥如意。儿媳、女婿备红包、鸡鸭、海味、果品向父母、岳父母拜年孝敬,祝健康长寿,叫“送年”。父母或长辈送给孩子红包,叫“压岁钱”。家家贴春联,张灯结彩,蒸年糕,杀鸡宰鸭。除夕祭祖宗,送灶神,放爆竹。灶边门边倚着带尾甘蔗,祝愿来年生活如甘蔗从头到尾节节甜,称“辞岁”。全家男妇老幼一同吃团圆饭,共饮团圆酒,称“围炉”。(餐桌下放置炉火),意取万事吉祥如意,兴旺如火之义。等待零时开门放炮迎新年,称“守岁”。新年正月初四日清早,再备牲醴敬神,说是“近神”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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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本文集收录了关于漳浦县城市变迁、海堤建设、教育、经济、政治、乡镇历史、人物、民俗和史海钩沉等各个方面的文章,反映了漳浦县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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