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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民俗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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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858
颗粒名称:
民俗
分类号:
K295.74
页数:
23
页码:
148-1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漳浦县的民俗情况,内容包括赤岭畲族乡民俗风情、三王公信仰初探。
关键词:
漳浦县
民俗
风俗习惯
内容
漳浦民俗
黄玉盘
漳浦人的祖先是自晋、唐以来的中原移民,风俗习惯基本上沿袭中原文化。这里引据一些古籍记载来证明,漳浦风俗与中原古风俗基本一致,而又在悠久的流传过程中有些变化,有一些漳浦特色。
一、婚礼
漳浦在旧俗婚礼中,还保留着某些古代特色。行聘时,备酒肉饼礼品之外,有二对或四对大饼,用红丝绳穿连着,分别写着“二姓合婚”、“百子千孙”。女方收一半,奉回一半。送回男方的一半,按例给新婚夫妇共享,故称为“公婆饼”。女方回赠糯米糍和一对用红丝绳连贯一起印着鲤鱼模型的礼饼,称“公婆鱼”,还有桂圆、花生、栳叶、槟榔等果蔬。旧《漳浦县志》说“栳叶、槟榔二物非浦产,浦人用之似无谓,或日:“栳取偕老,槟榔,取与郎相敬如宾。”现栳叶和槟榔已被莲蕉和石榴取代,意取“莲蕉生贵子,石榴多结子”。
迎亲时,男方送一榕(浦人叫“松”)树枝到女家。女方回赠一株带根的竹,意取婚姻永固如“竹苞”,子孙兴旺如“松茂”之义。
漳浦有些富户,虽无居官,但婚娶时,新郎戴红顶“碗帽”(瓜皮帽),身穿长衫马甲。新娘身着红袄,头戴凤冠,俨然如朝廷命官命妇。死后,铭旌、墓碑冠以“进士”或“孺人”头衔,一般人尚不了解其中缘故。据《东都事略(卷外)冯京传》《宋会要·选举·发解》、《江西出土墓志选编》等古籍记载,唐宋直至金元时代,有些“进士”,并非经殿试复试的及第进士,而是国子监生、太学生、贡士、举人、秀才,未经省试府试,也称为“国子监进士”、“太学进士”、“乡进士”、“州进士”、“府进士”,不象明清时代,“进士”、“贡士”、“举人”、“秀才”有严格区分。漳浦读书人于明清时代,仍依唐宋金元惯例,冠以“进士”头衔,这完全是显示虚荣的排场。
为何有些人在夜间娶亲?据《仪礼》郑玄注:“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取“阳往阴来”之义。夜里娶妻,“执烛前导”。《诗·唐风·绸缪》歌咏新郎夜里娶亲诗云:“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三星”即“参星”。“束薪”,据闻一多说:“古无蜡烛,以薪裹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曰:“烛”。(《庄子内篇校释》)。如南方民间夜里迎神赛会,常用甘蔗渣束成“火龙”。或包在竹竿头,灌入花生油,点燃当烛炬引导前行。夜里娶亲和新娘哭嫁,都是原始社会时期抢婚制度的遗迹。这风俗绵延数千年,后世即使在白日迎亲,在仪仗行列中,仍有掌彩灯或举灯笼的人列队在前引导,沿袭古礼夜里举烛娶亲遗迹。
新娘乘轿到达、由新郎小弟或侄儿请新娘出桥,新娘赏给红包。新郎或女傧相陪同进门,跨过火炉,在厅堂举行婚礼。新郎新娘并肩正面而坐,亲属长辈为证婚人作陪,饮合卺酒,小叔请吃合婚红圆,取团圆相亲之义,照例赏给红包。婚礼完毕,新婚夫妇共扛一篮米进入洞房。
结婚吉庆之日,厅堂正中悬挂母舅缎联,亲戚好友恭贺礼物,各有一对写着金色喜字的大红花烛。厅堂、洞房烛光通宵达旦。北周庾信诗云:“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庾子山集·和咏舞》)。南朝何逊诗云:“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何记室集·看伏郎新婚》)。“花烛”成为结婚的代名词。从古代于夜里“绸缪束薪”、“执烛前导”娶亲。到近代于日间仍有“掌彩灯”、举灯笼”仪迎亲,大红花烛贺喜、洞房花烛通霄达旦,几千年来,“花烛”一直作为象征婚姻物品陈设沿袭至今。
花烛之夜,大摆宴席,难免铺张浪费。宴请亲戚好友及长辈,母舅坐首席,畅饮喜酒。村中青年男女好事者,待酒席一散,就开始闹洞房。新娘端坐于妆台处,任人持灯观看,语言相戏,甚至流于庸俗,新娘不声也不笑。如此风俗,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燕丹遗风也。”可知花烛之夜闹洞房的陋俗,是古代的遗风。
翌晨,新婚夫妇鸡鸣则起,准备“四果汤”,(桂圆、柿饼、莲籽、红枣,加上冰糖,用开水冲泡),先拜祖宗,再敬父母和直属长辈,称新娘“拜茶”,接受“四果汤”者,要准备红包赏赐。
新婚第三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省亲,称“归宁”,俗叫“做客”。古时七日归宁,今改三日做客,礼物之外,还携带两株带尾甘蔗,(此后每年正月初“做客”,也有仍携甘蔗的),意取夫妻感情从头到尾如蔗甜蜜。岳父母设宴请女婿坐首席,新女婿一生只能享受这一次特殊荣誉。席间有许多礼节,事先虽有长辈指教,但届时往往忘记这些礼仪,贻笑大方。故民间有句俗谚:“等到识礼,已无囝婿可做。”娘家回赠一对“小鸡”或“小猪”,称“带路鸡”、“带路猪”,祝愿男家六畜兴旺。
旧俗婚娶多在农事空间的冬季,除夕将临之际,娘家派遣小舅提篮送花到姐姐新房,放置床上,称阿舅“送花”,象征“花喜”,为早生贵子之兆。
正月初二或初三,女婿女儿携“米粉肉”,或称“偎仔肉”,孝敬岳父母。其实这只是礼节仪式,世俗首次不能收受任何礼物。第二年,女婿可不必同往,礼物可酌情收受。此后年年如常,风雨无阻,直至岳父母谢世为止。故有民谚:“有孝女儿初二三,无孝女儿待月半”。现在不拘形式,多讲究实惠,提前于大年除夕之前,备送红包、鸡鸭、海味、茶酒等孝敬,称“送年”。
二、丧葬习俗
《礼记·祭统》说:“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由此可知冲国传统文化的孝道,是衡量人格的重要标准。
漳浦丧葬礼俗沿袭古礼。《礼记·问丧》说:“死三日而后敛”。等待远方亲戚奔丧,筹措资金,制作衣服,购置棺材等有充分时间。据康熙《漳浦县志》(卷四)《风土·丧礼》说:“始死浴尸、含饭、小敛、大敛,而后入棺。”所谓“含饭”,即在死者口中放置“米、贝、玉、珠”等物,事死如事生。所谓“小敛、大敛”,简要说,用白布直一幅、横三幅包扎尸体,称“小敛”。然后再用白布四幅,或直或横包扎结实,称“大敛”。本世纪以来,人的思想观念有所变化,殡葬不受时间限制,古代“含饭、小敛、大敛”等处理尸体的礼俗逐渐简化,而更重视对死者的整容。诸如洗净尸体,换新衣服,梳头发,理须眉,挂手套,穿鞋袜,戴帽子或首饰,化装如活人,然后移遗体于厅堂,让亲戚好友吊唁、瞻仰遗容,告别遗体,而后入棺,也叫“入殓”。一般要放置烟茶及日常用品于棺中,尸体盖上被单,然后盖棺封钉。
自古以来,世俗存在“肉体虽死而灵魂永存”的传统文化心理。尸体入棺之后,官宦之家,或民间富户,延请僧人念经做佛事,超度死者“灵魂”,脱离地狱苦海。或停柩数月,七日做一场佛事,有的连续做七场(四十九日)“罗天大醮”,迷信这样能使死者“灵魂”脱化升天,庇荫子孙后代。或先世祖宗因故未曾做佛事者,则乘此机会补做,称“寄库”。有的延请僧人为死于外地的亲人念经“招魂”。这些迷信活动,至今已较少见,尚未除尽。
父母之丧,民俗仍按古代丧服礼制:“衰冠、绳缨、营履”(《礼祀·丧服》)。即孝子头上束七尺白布,戴草瓣“衰冠”,脚穿草鞋,孝妇头盖七尺麻布,孝男孝妇都身披麻衣,腰缠麻瓣绖带,日夜哭泣守灵,食不甘味,夜不安寝,弄得身体赢弱,送葬时,悲痛难以支持,往往要由别人搀扶。古时,父丧手持竹杖,竹圆象征“天”,母丧手持桐杖,削成方形象征“地”。现在父母之丧,统一用竹杖,俗称“哭丧杖”。
民间迷信风水之说,葬地必延请堪舆家(俗称风水先生)堪察,选择环境幽美,山脉气势流贯而凝聚,周围山脉成拱卫之势,川流溪涧环抱而不泻,局面阔而恢宏,没有风隙、流水、白蚁之患的“风水宝地”。早在清初康雍时代,漳浦人、礼部侍郎蔡世远曾批评民间为选择葬地,竟然有“不修人事,专恃吉地”,而停柩三年不葬的;有“阴谋横据,相争相夺”葬地,而争讼不休的;有迷惑于堪舆家房分好坏之说,“使死者不归土,而生者不得相和”的愚昧怪现象,愤然诘问:“几见有检身乐善,孝敬恭睦,而家不兴者乎?几见存心险刻,门内垂隔,而能获福者乎?”(清《漳浦县志》卷二十一《风土·丧葬攻惑文》)。
明清时代许多高官显宦的坟前排列着石牌坊或石望柱、石翁仲、石羊、石马、石虎等,是厚葬的物证。民国时期,那种隆重的礼制已经革除,仍有一些富人把坟墓造得比较气派,葬礼讲排场,解放后已革除。改革开放以来,有些人先富起来,竞相讲究葬礼,竟有送葬队伍多至上千人的。
旧礼制,为逝去亲人服丧三年。早在公元前春秋时代,孔子已经教导学生遵守。东汉安帝以法律形式规定:“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自此“守丧三年”成为衡量“孝道”的重要标准,行孝成为人们出仕入官的重要途径。历代官宦父母之丧,守制三年。
漳浦自唐初陈元光传播中原传统文化,宋理学大儒朱熹知漳州,朱子《家礼》传播穷乡僻壤,儒家孝道思想深入民间,所以官制与民风孝道传承一千多年。不过,三年丧制并非实数。《礼记·三年问》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自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官制不按科举取士,出仕入官不受三年丧制约束,民间逐渐改为“服丧一年”。
三、岁时风俗
大年春节,元旦早起祭祖宗。乡里不分贫富,老少衣冠楚楚,穿红着绿,访亲会友,恭贺新春。家家酒席相待,往往不醉不痛快,直至初五为止。
十五元霄节,神话中的天官诞辰。张灯结彩,放烟花爆竹,喜庆元霄。城镇踩高跷,舞龙戏狮,沿街遨游。文人雅士悬挂灯谜,猜中者受奖。大族宗祠搭灯棚,新娘在婆婆或婶婆陪同下,进祠堂观灯,告慰祖宗,迎祥纳吉,叫“新娘穿灯脚”。农村鼓乐喧天、贺新婚,贺得子。入夜家家门前燃火堆,抬神跳火。主妇趁队伍巡回三次后,引“火种”放入灶门内,祝愿新年如火旺盛。
二月,春分祭“社神”(即土地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也称“春祈会”。《礼记·祭法》说:“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诸候为百姓立社,曰国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疏注:“成群聚而居,满百家以上得立社。”漳浦与全国各地一样,城邑人口多,立许多“社”,农村依自然村立社。自古以来,“社”成为自然村单位名称沿用至今。
三月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源自春秋时代,骊姬乱晋,太子申生被杀,公子重耳逃亡,十九年后,春穆公出兵护送入晋,为晋文公。随从逃亡者都封官赐爵,唯独曾割股肉给予充饥的介子推被忘了。介子推也不向前叙功,背着老母离城进山。晋文公闻讯深感内疚,亲自入山寻找,终无消息。有大臣建议:介子推是孝子,若放火烧山,他定会背母亲出山。晋文公出于无奈,终于让其引火烧山,竟将介子推母子烧死山中。晋文公后悔莫及,令全国臣民每年于此日上山致祭,而这一天不生火,名为“寒食节”。清明节,家家上山踏青扫墓,荒山野岭,哭声往往相闻,纸钱撒满冢间。今社会团体,学校师生也于清明节扫革命烈士公墓。
四月初八为洗佛节,古称“龙华会”,据说为释迦牟尼诞辰。寺庙和尚沿家唱梵曲,前后十多天,称为“洗佛”,索取主人布施,叫“洗佛钱”。
立夏,吃“面熬煎”(用面粉熬成薄而韧的圆形薄饼。现代城镇有专业熬薄饼出售),用花生拌白糖为馅,或用笋丝、豆芽、韭菜炒肉、虾为馅,卷成圆筒状,称“春卷”,清香可口。农村普遍用面粉拌糖熬煎,称为“麦卷煎”。
五月初五端午节,家家清扫宅院,门上涂一束带泥的菖蒲,一些坚持旧俗的人头插艾草,沐俗艾水,饮菖蒲酒或雄黄酒。儿童胸佩香囊(内装香料或薄荷丸),说能除邪消灾,实际也有点杀菌消毒作用。户户包粽子,相传为吊祭爱国诗人屈原,守丧的不包。江河上龙舟竞渡,中流角逐,锣鼓震天,先到达终点为胜,获得奖赏。现在成为体育竞赛活动。
七月初七,古称女儿“乞巧节”,吃糯米饭。现代富户人家,用莲只、桂圆、柿饼、冬瓜、红枣,薏米和白糖混合蒸糯米饭,称“八宝饭”。当夜称七夕,设瓜果于庭中宴会,长辈讲牛郎织女神话故事,鼓励女儿向织女学习勤劳和技巧,名叫“乞巧”。
七月十五中元节,神话中的地官诞辰,佛教则称“盂兰盆会”。寺庙备丰盛斋品,召僧人做佛事。家家在门前祭礼无主亡灵(俗称“好兄弟公”),称为“普度”。漳浦向来与全国各地一样,家家预先备好许多食品祭亡灵,时值夏令,苍蝇传染霍乱造成瘟疫情事常有发生,被称为“鬼节”,现在禁止之列。
八月十五中秋节,《礼记·祭法》说:“秋分祭社神”,叫“秋社”。传至中唐时代,每年八月十五日,成为赏月怀人的中秋节。家家蒸糯米糍,买月饼,到“社祠”和田间祭土地神。儿童吃月饼赏月,聆听长辈讲“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等神话故事。
九月初九重阳节,“重九登高”是自古流传至今的好风俗。成年人游山玩水,儿童放风筝比赛。现定为老人节,取祝寿“久久”之意。
十月十五下元节,神话中的水官涎辰。此时五谷入库、喜庆丰年,农村或演戏娱神“谢祈安”。
十一月冬至,吃红圆,取合家团圆之义,称“添岁”。明漳浦进士李瑞和诗:“家家捣米作团圆,知是明朝冬至天。”民间习俗将小红圆涂于门户、牛头、灶头,或整碗放置几桌上,称“祀耗”。
腊月廿四日,家家拂尘洒扫,世俗相传众神要上天,凡寺庙或家中都备牲醴、果品敬神,焚烧印着幡幢、甲马、仪仗图形的黄纸,叫“送神”,除夕将届,晚辈备糖果茶酒向长辈、亲朋好友拜年,叫“馈岁”。受馈赠者回赠柑桔,祝吉祥如意。儿媳、女婿备红包、鸡鸭、海味、果品向父母、岳父母拜年孝敬,祝健康长寿,叫“送年”。父母或长辈送给孩子红包,叫“压岁钱”。家家贴春联,张灯结彩,蒸年糕,杀鸡宰鸭。除夕祭祖宗,送灶神,放爆竹。灶边门边倚着带尾甘蔗,祝愿来年生活如甘蔗从头到尾节节甜,称“辞岁”。全家男妇老幼一同吃团圆饭,共饮团圆酒,称“围炉”。(餐桌下放置炉火),意取万事吉祥如意,兴旺如火之义。等待零时开门放炮迎新年,称“守岁”。新年正月初四日清早,再备牲醴敬神,说是“近神”下天。
赤岭畲族乡民俗风情
蓝沂水
赤岭畲族在长期与汉族接触过程中,民俗大体上已汉化,但仍有个别风俗体现民族特色;在汉化的风俗中,有的在汉族地区已改变,而赤岭乡尚保留一些古老的民俗,这也构成本乡民俗的特色。
一、岁时风俗
岁时风俗也称“年节”,一年十二个月,月月都有“年节”。
正月初一过春节,这与全国人民一致。正月半做上元,大房头的祠堂点元宵灯,自十二日起至十五日止。灯有纸灯和玻璃灯两大类。祖祠大门口挂桶形大灯,左右各一盏,灯笼书写“蓝府”二字。灯笼上下边沿画花纹图案。厅门正中挂柑形圆灯一盏,灯笼写祠堂名如:种玉堂、卜翰堂等,灯笼都是用纸糊的。纸灯尚有圆筒灯、四角灯、六角灯、雨伞灯等,灯笼写有:富贵春、蓝府、添丁进财等吉祥字样,纸灯内点烛,光亮通明;玻璃灯有四角灯、六角灯等,用花生油燃点。正月十五日又是天官大帝生日。
二月初二日是司命灶君生日,家家户户做“大猪菜粿”拜灶君。
三月初三日,称三月节,户户做粿,到祖祠拜祭祖宗。粿料较随意,每户可按自己的物质条件和爱好安排,有的用糯米,有的用籼米,有的用番薯粉等,这是赤岭畲乡民俗的特点。
四月过立夏,有“三天吃立夏,三天吃补夏”的风俗。各户都做面粉煎或面粉粿。
五月初五日是端午节,俗称五月节。家家都缚粽,有肉粽和碱粽两种。午时祭水花,人人擦抹雄黄酒,驱除邪气。家家备一束驱蚊草,一头执在手里,一头点燃,口中念着:“草烟送蚊虫,送去吃树花,倚树丛。”驱赶蚊虫。
六月十五日称六月半,每户都做“半年圆”,拜祭祖宗,圆是用白米做成,一部分加颜料成“红圆”,分三层,同放在蒸茏里炊熟,底白色,中红色,表面柑形,称为“满天星”。
七月十五日中元,也称普渡。都做面粉“发包”和米糕,但有的村社没有做普渡,十五日又是地官大帝的生日,普遍都有拜祭。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兼土地公生日,每户都买中秋饼和猪肉拜祭土地公。拜祭形式有在厝内拜和田头拜,田内插土地公旗,祈求庇佑能获得好收成。
九月初九日称九月节,家家户户用米做白圆,每粒都用指按一凹痕,畲乡以外的人称为“狗脚迹”,这被认为是至今尚保留的畲族标志。
十月十五日称下元,是水官大帝生日,逐户做“红龟粿”和红圆拜祭水官大帝。
十一月冬至日称冬节,家家户户吃汤圆,拜祭祖宗,但丧人家不能做汤圆,只做糕,其出嫁女儿要送汤圆给娘家,娘家以糕还礼。这与别的乡镇不同,别的乡镇是守丧人家端午节不能缚粽。
十二月忙于过年。祖父母、父母应给未成年的子孙分红包,称压岁钱;已成年的子孙应给祖父母、父母红包,称为添福寿。
二、雨霁顶三界公生日
赤岭乡山平村雨霁顶祀三官大帝,所谓三官是天官、地官、水官,古代认为三位大帝是分别掌管天界、地界、水界之神,所以也称为三界公。三官大帝各有生日,分别为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十五日,这也是世俗所谓上元、中元和下元,到时,群众都到雨霁顶拜祭一番。但三官大帝又有一个合祭的日期,在农历正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之间选择一天为拜祭日子,每三年一次,即农历干支纪年逢寅、申、巳、亥年举行。漳浦、龙海、芗城等县、区信徒前来参加祭祀活动,最多人数达四、五万人,常年也有三万多人。这是超越赤岭畲族范围的大型的民俗祭祀活动。除了祭拜形式外,装有“辇”和“艺”,还有舞龙、舞狮等文艺活动。“辇”是在一个宝塔式的六、七层台架上,糊上纸雕和各种图案等民族美术工艺品;“艺”是在一个长方形台架上,装满彩花,台架上坐着一对化装的穿着畲族服装的童男女。“辇”和“艺”都是由四个人扛着游行,很具民族特色。
三、婚礼风俗
在人民政府公布、贯彻《婚姻法》前,一般婚姻都由专业性质的媒人或亲友介绍,双方父母或长辈同意后,即可进行通婚礼仪。此时,男女双方都互不相识,也从未见过面。并且同姓不通婚,都是二姓合婚。婚娶要行六礼:(一)问名;(二)订盟;(三)纳采;(四)纳币;(五)请期;(六)迎亲。具体内容简介如下。
(一)问名。即互通姓名,放定金,俗称“吊串项”。若双方(尤其是女方)家中人畜平安,家具没有损坏,则婚事可成。
(二)订盟,也称“吃小定”。男方给女方猪脚肉、糖仔、糕仔、饼等礼品。女方把这些礼品分给亲戚、邻居,表示此女与人家定亲。
(三)纳采,也称“吃大定”,俗称“行礼”。男方送给女方猪肉,要整只猪除头、尾外的带骨猪肉,劈成两半。还有贡糖、猪脚、聘金、“洗屎裙仔红包”,布料、茶果等等。婚书、盒仪书写有格式,男方婚书写“纳采之敬”,礼品有“全猪成头”、“福糖成双”、“猪肩成曲”、“聘金成封”、“龙烛双辉”、“桔柿成双”、“婚书成通”、“盒仪成对”等套语;女方回贴写“旋吉之敬”,还有“婚书成通”、“启书成封”、“金榴成树”、“莲蕉结果”、“棉苎双色”等套语。
(四)纳币,俗称“送裙袄”。男方婚贴写“纳币之敬”,还有“凤冠成顶”、“襜袄成领”、“绣裙成幅”、“婚员全肩”等套语;女方回帖写“复币之敬”,还有“珠履成双”、“绵袜成双”等套语。
(五)请期,俗称“送日”。男方送给女方迎娶的日期,婚帖写“请期之敬”。女方在认可该迎娶日期后,随即发出回帖,写“于归之敬”等套语。
(六)迎亲,俗称“娶新娘”。首先,男女双方各自在家中给新郎、新娘进行冠、笄,俗称“尚头”。然后,各自换上白内衣,新郎外穿蓝色长衫,戴礼帽,新娘外穿红袄,戴凤冠。各自请父母吃“韭菜肉”,“韭”谐音“久”,寓意为父母添福寿。
迎亲的花轿到女家后,女方父亲或兄长背新娘上轿(与别乡镇牵扶上轿不同),轿前挂包袱,轿后挂一个画着八卦的米筛,轿顶饰一颗木制的小红髻。
花轿到新郎家门口停下,轿放在一个“胶掠”(状如簸箕的大型晒物篾器)中,轿前铺红毯或新草席,头上遮盖竹筛,给新娘步行入屋内,然后由新郎拿出“篮仔米”,新郎新娘共牵提“篮仔米”,进入房中。进房后,吃合卺酒,俗称“酒文桌”,以示夫妻和合,永结同心。桌上摆十二碗食品:公鸡、鸭母、猪肚、腰心酒、韭菜肉、包仔、肉卷仔、豆仔、米糕、鱼、梨、芋等。
婚后第二天,新娘“出厅”,新郎陪同拜“天地公”、拜祖宗,此时礼服都不能脱,要等到妻舅来“探房”后,礼服才可脱下。婚后第四日,新娘回娘家做客,称为“回礼”,头戴小髻,身穿红袄,但不可久留,要当天回夫家。
《婚姻法》贯彻后,婚事新办,手续简便,不用繁琐礼俗。娶亲时不用花轿,早先用自行车,后来用摩托车,现在已有用小汽车娶亲,移风易俗,新事新办。
四、丧葬习俗
丧葬礼俗也很繁琐,现在已逐渐简化。成人死后移尸上大厅,一般情况是守尸一天,守棺一天,第三天出葬。孝男孝妇祭拜死者,祭时要读祭文。孝男要手持“红灯仔”和哭丧棒。死父时哭丧棒用竹;死母时,哭丧棒用“公母木”,又俗语说:“死父扛去埋,死母外家来”。若母丧,必报知外家前来勘尸和“封钉”等手续。
五、喜庆礼俗
男女结婚后生第一胎孩子称“首弄”,生男孩子称“弄璋”,生女孩子称“弄瓦”(出自《诗经、小雅》),生男孩要于正月初二办“丁桌”,祭拜祖宗,正月十五日出钱演“丁戏”。孩子出生后2~4天,向娘家报喜,娘家在6~8天内送鸡和酒给产妇“做月内”。孩子弥月(满月)时,每户分给红圆一碗,人家要回给米一碗或红包。孩子满四个月,要做豆心粿两个相连,俗称“牵仔粿”。分给亲属和邻居,也送给外家,外家要回赠带尾帽、被裙、衣裤、鞋袜等。周岁做生日,称“度际”,做“红龟粿”分给亲属、邻居和外家(娘家),外家同样要回赠夹裘、鞋帽等物品。
老人做生日称庆寿,男人71岁,女人70岁才举行庆寿(汉族地区习俗为男61岁、女60岁举行庆寿)。女儿要做49个“红龟粿”向父母拜寿,由长子或孙敬捧“鸡蛋甜面线”给父母或祖父母吃,祝贺其长寿。
三王公信仰初探
林祥瑞
漳浦民间信仰多崇拜鬼神,其中有不少的“王公”,这些“王公”都是历史上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物,死后被百姓奉祀纪念,后来逐渐神化,各成为民俗所崇拜鬼神中的一员。在诸多“王公”中,较古老的有三王公。
一、三王公的由来
三王公源于广东潮州“三山神”,也称“三山国王”,现据有关资料综述如下:隋代有三勇士,佚其姓名,曾救过隋文帝杨坚,后又助隋炀帝杨广征辽东,有功不受封,隐居广东潮州揭阳三山中,自称三兄弟。所谓三山是巾山、明山、独山。三勇士死后,百姓称为三山神,并在山中建庙奉祀。
唐永隆二年(681年),陈元光再次进潮平乱,道经揭阳三山神庙,祭祀三山神,并写下《祀潮州三山神题壁》诗三首,载《龙湖集》,中有句:“孤隋不尊士,幽谷多豪英。三山亦隐者,韬晦忘其名。”“岭表开崇祠,辽东建神帜。六字动天威,九重颁岁祭。相期翊国忠,我与三神契。”“孤征东岭表,冒雨一登临。再拜烟霞霁,群峰奎璧森。独山峰耸阁,中谷水鸣琴。明山卉木翳,遥林云雾深。”表明陈元光对三山神的崇敬。
唐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任潮州刺史,曾写下《祭界石神文》,载《韩昌黎集》,界石神历来被认为是三山神,经韩愈的拜祭,确定了三山神即社神(相当于土地公)的地位,各村社均建祠崇祀。
北宋初期,宋太祖封三山神为大王、二王、三王;宋太宗诏封巾山为助政明肃宁国王,明山为清化盛德报国王,独山为惠威宏应丰国王,敕赐匾额为“明贶三山国王庙”。从此,三山神就改称为三山国王,其庙也称为明贶庙;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加封为广宁王。
漳浦古属潮州,语言相通,民俗风情大体相同,唐初,陈元光多次进潮平乱,并在隋朝以前曾属潮州的故绥安县地建立漳州,漳浦附州为县。因而,漳浦县应是在唐代就信仰三山神。后来,三山神被封为三山国王,民间习惯把封王的神称为“王公”;又三山是潮州揭阳的山,漳浦后来已不属潮州,因而就把三山神转称为三王公,成为漳浦本土一坛三尊的山神,把对大自然威力的原始崇拜形式加以形象化。
二、漳浦的三王公
漳浦信仰三王公的历史悠久,其祠庙遍及全县各地,庙的规制较小,与土地公庙相似,有的仅用几条石板构筑成小石室。初步调查,漳浦的三王公庙如下:
1、大南坂农场第四作业区三王公村的三王公庙。庙在村东北小山丘上的古官道边。自古以来,受到过往客商的参拜,以祈求旅途平安,生意得利。这是漳浦最古老的三王公庙,名闻遐迩,以至自古就把附近的村社称为三王公社。今庙已荒废,仅存遗址及庙后“狮咬剑”石堆,而三王公社名也讹称三王宫。
2、盘陀镇梁山脚下盘陀内村三王公庙。此庙原建在梁山上的中周社,因建梁山水库,梁山的口黄、中周、内曾三个村子移民到梁山下,原村中三王公庙也随迁至此。庙虽新建,庙中一副对联和三尊骑虎神象却十分古老。其对联为:“策杖扶鸠,善功铭钟鼎;贻谋绵世,泽虎帐延厘。”据说此联是原梁山三王公庙对联,从字面上看,山村居民已把山神三王公作为“策杖扶鸠”的土地公。庙中三尊骑虎神象十分威武,按中、左、右排列。居中者白脸,左手执弓,右手持箭,坐骑头朝前,尾向后;左边者黑脸,两手执双剑,坐骑横站,头朝中,并转向庙前方;右边者红脸,双手执双锏或鞭,坐骑也横站,头朝中,并转向庙前方。从神象来看,三王公是三位武将,与记载中的“三勇士”相符,以老虎为坐骑,充分表现其为降伏老虎的勇猛山神,与峨冠博带,手持元宝的土地公大不相同。
3、石榴镇澎水三王公庙。庙原在山凹中,建水电站时,移建在山上。
4、中西林场内过溪三王公庙。
5、中西林场外寮三王公庙。
6、宫浔镇横口三王公庙。庙在近山处,今已无存,而“三王公”地名沿用。
7、赤岭乡南坑后学三王公庙,原倾圯,今已重建。
8、湖西乡坑仔尾三王公庙。庙制较大,今修整一新,香火兴盛。清乾隆间,香火传往台湾蛤仔难(今宜兰),现三王公庙遍布台湾,其匾额为“古公三王”。据台湾传说,此“三王公”系南宋末元初在湖西抗元的三勇士柳信、叶诚、英勇,也许是另一种“三王公”,也许是传闻讹误。此三勇士名字、事迹未见史志,又与《漳浦县志》所载北宋三勇士:蔡青、邹进、熊保者不同,今并存以待查考。
9、马坪镇溪东三王公庙。庙在山间,今已荒废,仅存遗址,今已重建。
10、佛昙镇石门村三王公,与帝君等神合祀。
11、赤土乡水磨村附近三王公庙,原有村以庙得名,今庙与村均无存,仅留地名“三王公”。
12、赤土乡万安村三王公庙,庙制较大。
13、旧镇镇山兜东行村附近三王公庙。庙在海云山(俗称乌石岩山)下,规制很小,只用几块石条筑成石室,与崇峻巍峨的海云山成强烈的反差。庙已荒废,仅存地名“三王公”。近来少人去祭祀,只有狩猎者每次上山时才去拜祭一番。
14、旧镇镇东厝村西边三王公庙。庙下原有一村,名为庙仔下社,今庙与村均废,尚留遗址,附近狩猎者偶尔去拜祭。
15、旧镇镇埔尾山边村三王公庙。庙在村外近山处,庙已废,尚遗地名“三王公”。
16、旧镇镇甘林村三王公庙。庙在甘林村外路边。前几年,台胞回乡认亲,曾以此三王公庙作为家乡村社的标志。
17、石榴镇梅林白石头村三王公庙,村中多狩猎者,均崇拜三王公。
18、石榴镇山边村村东路边三王公庙,已废,今仅存地名三王公。
19、石榴镇长兴庵中三王公,与佛祖等神同祀。原有白脸、黑脸、红脸三尊骑虎神象,后被猎户请回家中奉祀,今仅存空殿。
20、石榴镇胜利村宪台山三王公庙,在溪边,庙较大,为土木建筑。
21、石榴镇东山大帽坑九曲溪三王公庙,庙已久废,今仅存地名三王公。
22、官浔镇溪坂顶埔村(马口)三王公庙,在顶埔村内,隔公路即为三王公山。有三尊神象,文官打扮,坐交椅,双脚各踩狮、虎,村民用以问药医病,至今香火不断。
上述这些汉是漳浦三王公庙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遗漏。总之,三王公庙几乎作为社神来崇拜,民众在山间采伐竹木、采药、烧木炭等大都要祈求三王公保佑;靠近沿海一带尊三王公为山神,虽也祈求保佑村社坪安,但主要为入山作业者所崇拜,尤其是进山狩猎者,每次狩猎必祭三王公,祈求把“大头的”(老虎)赶得远远的,并能获得更多的猎物。
三、三王公信仰的衰落
漳浦的三王公信仰不如潮州,至今已日渐衰落。
潮州的三山神经韩愈写祭文拜祭后,其地位由山神转化为社神,其功能与土地公相同,每个村社都有祠庙,有的一村有好几座,如潮州斗门乡在1934年进行一次社会调查,乡里有神祠10座,其中有三山国王庙3座,土地公庙仅2座,三山神不但作为社神,百姓对其信仰超过任何神,所以三山神的信仰在潮州能长盛不衰。
漳浦三王公信仰却日趋衰落,其主要原因有三点:
1、三王公主要被作为山神来崇拜,其祠庙大部分在山脚下,拜祭的人越来越少,庙也渐趋荒废,至今,有的仅存村名或地名。个别村社如盘陀的梁山三村,中西林场的内过溪、外寮、湖西的坑仔尾,赤岭的后学,佛昙的石门,赤土的万安,石榴的长兴庵等,都把三王公作为社神来崇拜,因而,这些庙才得以长期保存下来。
2、由于年代久远,神的来源失记,未明三王公为何神,文化层次较高的人不去盲从崇拜。信仰范围越来越小,社会影响也越淡薄,尤其是入山狩猎者越来越少,有的山间虽尚有三王公庙,但已无人问津。
3、被其他神灵信仰所取代。自南宋以来,民间除了信仰佛教外,普遍崇拜广惠尊王,开漳圣王、天上圣母、关帝君等等。广惠尊王是东晋宰相谢安,有指挥淝水之战的功绩;开漳圣王是创建漳州并首任刺史的陈元光;天上圣母是妈祖林默;关帝君是三国蜀将关羽。这些神都是历史上功勋卓著或救民危难的人物被神化,在民间有较深的影响。神庙的规制较大,且都建在人烟密集之处,又都有专业庙祝管理,因而逐渐取代三王公的信仰。
四、三王公与梁山明王
在漳浦诸多“王公”信仰中,梁山明王与三王公有着密切的关系。梁山明王俗称梁山王,是梁山山神。如果说三王公是外来的山神,它对于全县每一座山都适宜崇祀,那么,梁山明王就是道地的漳浦的山神,它只适宜在梁山及其附近崇祀。梁山是漳浦的主山,崇祀梁山神也在情理之中。据《漳浦县志》庙宇篇记载:“梁山明王庙,在汤坑,宋帝昺(应是宋端宋帝是)时,文丞相(文天祥)过此,尝祷于庙,夜梦神授方略,是日军容大振。”足见梁山明王庙历史之悠久。
据初步了解,漳浦县有6座较大的梁山明王庙,4座在盘陀镇,2座在霞尾镇,都是建在梁山脚下。
1、盘陀镇汤坑庙埔村梁山明王庙。这就是《漳浦县志》所载的那座明王庙,是漳浦县最古老的梁山明王庙,祀梁山明王。庙旁形成一个村社,名为庙埔社。
2、盘陀镇雀仔埔太公明王庙,祀梁山王。
3、盘陀镇龙福王公庙,祀梁山王。此庙规制较大,前后两进,与其他王公庙相同。
4、盘陀镇盘陀内太公明王庙,祀梁山王,此庙随梁山口黄、中周、内曾移民迁到梁山下,其历史十分悠久。
5、霞尾镇过田村梁山祖庙,祀梁山祖。
6、、霞尾镇巷内王公庙,祀梁山尊王。
梁山明王与三王公虽同是山神,但有几点不同之处:(1)三王公是三尊骑虎神象,而梁山明王是一尊坐轿神象;(2)三王公是武将,而梁山明王是文臣;(3)三王公是单身汉,而梁山明王有夫人丁氏;(4)三王公庙小,多建在山间,而梁山明王庙较大,多建在村社间。
虽然梁山明王与三王公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仍可看出两者之间的关系:(1)在盘陀村新建庙中有一副门联:“浩封太公明王,卓著传四海;威振邻臣辅翼,神光照三山。”据说这是原梁山庙中的对联,如果此说真实,那么对联中的“三山”就不单纯是与“四海”成对偶作用,而是直指潮州揭阳的三山。又对联中有“诰封”的字样,从未见漳浦梁山山神曾受某朝皇帝诰封的记载,这分明是借用曾受宋朝皇帝诰封的潮州三山神的故事;(2)《漳浦县志》没有注明梁山明王是何神,也没有说明“明王”的含义,在“王”的前面冠以“明”字,应作如何解释?很令人费解。初步查考,“明王”应系“明贶”之误。潮州的三山神被诏封为三山国王,其庙敕赐匾额“明贶三山国王庙”,简称“明贶庙”。“贶”是生僻字,音不易读,字义也较难解,在移用到漳浦梁山的过程中,把“贶”讹音为“王”,明贶庙就成为明王庙,以至历代沿用;(3)梁山明王称“太公明王”,与台湾三王公庙称“古公三王”的提法相似。从上述可知,梁山明王是潮州三山神所衍生出来的山神,崇祀梁山明王应是在北宋以后,此时,漳浦崇祀三王公已有很长的历史,以至梁山三个村子两种神都建庙崇祀:三王公为社神;梁山明王配上“王妈”,成为与广惠尊王、开漳圣王等同类型的“王公”。
总之,漳浦三王公信仰历史悠久,它与梁山明王都源于潮州三山神,同是作为山神来崇拜。只不过三王公是漳浦普遍的山神,而梁山明王仅是梁山山神。三王公信仰已被其他“王公”所取代,渐趋衰落,而梁山明王成为漳浦“王公”中的员,梁山脚下的村社尚在崇祀。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本文集收录了关于漳浦县城市变迁、海堤建设、教育、经济、政治、乡镇历史、人物、民俗和史海钩沉等各个方面的文章,反映了漳浦县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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