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的禁烟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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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849
颗粒名称: 漳浦的禁烟禁毒
分类号: C913.8
页数: 6
页码: 107-112
摘要: 本文讲述了漳浦县在民国时期和新中国初期禁烟禁毒的情况,描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苦难,以及禁烟禁毒的必要性。漳浦县通过成立禁烟禁毒专门力量,取得了初步胜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 漳浦县 禁烟禁毒 新中国初期

内容

鸦片,又叫鸦片烟,漳浦方言叫乌烟。漳浦受鸦片荼毒由来已久,上溯明末清初,时西方列强凭藉船坚炮利,用海盗式的走私行为,把鸦片输入中国,在进行野蛮掠夺的同时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惨剧。至道光年间,忠贞之士林则徐等疏请禁止鸦片输入,清廷下令执行。英国竟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割地索款,攫取特权,横行霸道,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加深了中国人民的苦难和中华民族的危机。国仇家恨,唤起了中华民族的觉醒,激发了广大人民的反抗。而鸦片或以“西药”之名合法输入,或大量走私输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当时人民奋起抵制鸦片斗争中形成的反抗外来侵略的真实写照,但由于封建统治者对西方列强卑躬屈膝,朝政日益腐败,因而吸食鸦片烟之风屡禁不止,乃愈演愈烈。时与作为“五口通商”之一口岸的厦门岛仅一水之隔的漳浦,鸦片输入较早,境内烟馆广设,人们深受鸦片荼毒。当时,流传着这么一首民谣:“鸦片未煮是土,煮了是糊;未吃忠厚,吃了糊涂;妻儿没顾,亲友断路;倚壁穿裤,点灯走路。”愤怒地控诉了鸦片烟的危害,反映了漳浦人民要求禁烟的强烈愿望。然而在封建统治者默许下,更有甚者,还从国外引进罂粟种苗种植,对吸食鸦片烟无疑起推波助澜作用。仅1903年,漳浦鸦片产量达730担,吸烟毒之风日炽。
  辛亥革命后,盘踞在闽南的各派军阀为增加军饷来源,无不强迫农民种植罂粟,不管有种无种均按田亩数计算征收鸦片捐,美其名曰“田亩捐”,仅此一项,从漳浦每年可搜刮55万银元。鸦片苗捐征收方式搞层层承包制,实际征收数额大大超过55万银元。此外,地方政府加征鸦片商品税,即“膏厘”税,及对鸦片烟馆征“封灯”税,借开“绿灯”之机多分一杯羹,生财有道。通过迫种鸦片而能进一步榨取人民的血汗,使各派军阀格外眼红,不惜大打出手,也使地方豪门权贵,为争夺包捐权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给漳浦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漳浦农民为了反抗军阀迫种鸦片,曾多次举行反抗,付出了鲜血和生命。1924年秋,以反抗鸦片烟捐为导火线而组织的“乡约”民军,就被北洋军阀杀千余人,群众因牵连受害达2万余家,300多个村庄遭焚毁。1928年间,共产党人在漳浦开展农民运动时,也曾因反抗国民党新军阀迫种罂粟,强征烟苗捐而遭血腥镇压,罂粟花瓣上同样沾满了漳浦人民的鲜血。迫于群众舆论,国民党漳浦县政府不得不成立“禁烟局”,但却是借禁烟之名仍行收鸦片烟捐之实。至1937年间,国民党政府才装模作样下令禁烟禁毒。8月21日,漳浦县成立“禁烟委员会”,下设禁烟科,并设立“戒烟医院”,对烟民进行登记并强制入院戒烟,不久机构便撤销了。查禁鸦片任务由警察局承担,适逢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连抗日都无暇顾及,禁烟禁毒更是鞭长莫及,贩烟毒商人便极尽贿赂之能事,警察也乐于敷衍了事。以1939年为例,警察仅查获烟民255人,缴烟土26.6两,烟膏74.03两,烟具64件。可是在翌年3月一次突击搜查中,则发现经登记未戒烟民就有824人(含妇女7人),烟土月总吸量计344.9两,两年数目对比之悬殊令人惊讶。国民党漳浦县政府不得不于1941年间按律对39名贩、吸毒犯判处有期徒刑,以儆效尤,且规定每年6月3日为禁烟节。但官场腐败、丰厚的利润使权势者染指有加,贩毒者铤而走险,因而民国政府禁烟法令只是一纸空文。彻底禁烟禁毒成为人民梦寐以求的迫切愿望。
  1950年2月24日,新生的人民政权就把禁烟禁毒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福建省人民政府于7月3日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并于当月27日下发《福建省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命令各市县组织实施。漳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决执行,在紧张的剿匪、镇反等斗争开展同时,专门部署禁烟禁毒任务,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禁烟禁毒力度。派遣精干公安干警深入城关、旧镇、赤湖、佛昙、官浔、杜浔等6个集镇调查摸底,查获鸦片烟大贩81人,小烟贩67人,开设烟馆46人,吸食鸦片烟毒者290人。根据所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一举破获烟毒案110起,缴获鸦片烟土2300市两,并对185名鸦片烟贩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遣送原籍、罚款和教育释放等,同时,彻底铲除二区长兴村16户农民所种3亩地罂粟,初战告捷,显示了人民政府彻底禁烟禁毒的决心。由于正值匪患猖厥,未能达到彻底根除。
  随着剿匪、镇反、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不断取得胜利,社会治安同时明显好转和趋于稳定,彻底禁烟禁毒时机已经成熟,漳浦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调集精兵良将,以公安、民政部门人员为骨干,抽调宣传、财政、卫生、妇联等部门28名干部配合,组成一支禁烟禁毒专门力量。为了加强对这场斗争的领导,1952年7月6日,成立“漳浦县禁烟禁毒指挥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崔德珍任指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启祥任副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组成逮捕审讯组、武装集训组,其时,各区均相应成立禁烟禁毒领导机构。
  机构建立后,首先集中参战人员反复学习《通令》和《暂行条例》等有关指示,领会其精神,崔德珍同志还作了动员报告,并宣布参加此次行动必须遵守的7条纪律,陈启祥同志则部署具体行动方案。8月12日,龙溪专署公安处马振兴副处长专程到漳浦传达省公安厅有关禁烟禁毒的方针政策和应着重打击的13种类型的对象,即打击重点是制毒者;大量或集体贩运组织者、主谋者;武装押运者等。使参战人员进一步提高对这场斗争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政策,以便在运动中能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办案、执法必严,更好地深入开展这一斗争。
  漳浦禁烟禁毒斗争在上级正确领导下,紧紧地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步骤、分阶段进行。首先,大张旗鼓地把党有关禁烟禁毒的方针、政策及这场斗争的意义向群众做广泛的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威慑力量,其次,有针对性地召开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调动各方面人士参与这场斗争的积极性,全县共召开有关会议83次,与会人数达2万多人。再次认真做好教育贩、吸烟毒者家属工作,动员他们规劝贩、吸烟毒的亲人能迷途知返,改革恶习,并能检举揭发同伙,争取从宽处理。此外,把浮在面上的贩、吸烟毒犯集中教育,这样,做到宣传与教育、检举与调查、公开与秘密、集训与登记、逮捕与审讯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管齐下,基本摸清全县12个区中隐藏较深的贩、吸烟毒状况。
  第二阶段,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肃毒方针、政策,稳准狠打击应打击对象,坚持注重证据,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把群众检举揭发的材料与调查摸底的材料反复核对,对新发现的线索进一步深挖,千方百计获取罪证。该阶段共查出经数次打击后,全县尚有烟毒大贩99人;烟毒小贩133人;开设烟馆116人;吸食烟毒者841人,合计贩、吸烟毒犯1189人。
  第三阶段,将贩、吸烟毒犯一网打尽并绳之以法。为了达到彻底铲除贩、吸烟毒社会丑恶现象,采取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做法,既坚决打击那些占少数人的罪大恶极的烟毒大贩,又彻底改造那些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社会的烟毒小贩,同时教育和挽救一大批犯有轻微违法犯罪的贩、吸烟毒犯,及真正形成群众自觉抵制吸烟毒的局面,因而把对每个打击对象的处理,量刑的轻重公诸于众,组织群众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根据每个贩、吸烟毒犯的罪恶程度,参照政务院《通令》和省《暂行条例》及群众意见,作出裁决,并完善法律手续,呈报上级审核批准,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了扩大教育面,在城关、旧镇先后召开公判大会,宽严处理大会4场,共判处贩、吸烟毒犯极刑×人、有期徒刑××人、罚款××人;经教育释放××人;已登记不予处分×××人。被判处极刑贩烟毒犯中,有旧镇镇西示村×××,该犯在解放前后数年间,贩运烟毒62次,累计达9092市两,实属罪恶满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经省府批准,于1952年11月19日在旧镇执行枪决,对贩、吸烟毒犯的判决,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威慑声势。
  漳浦禁烟禁毒斗争实际进行2个多月已基本结束,禁烟禁毒成效显著,在漳浦大地上,蔓延百余年屡禁不止的贩、吸烟恶习被强有力遏制,并最终被彻底根除;屡见不鲜的因吸烟毒酿成的家庭悲剧已不再重演。禁烟禁毒,深得人心,群众莫不拍手称快,赞颂共产党、人民政府英明领导,有办法、有能力为民除大害、革陋习、办实事、办好事,同时也不愧是创造了一个奇迹。
  在漳浦烟毒绝迹的同时,世界上的毒品已发展为多种多样。至90年代,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又有漳浦人涉案烟毒的制造与运销。1993年,有台湾不法分子,以生产清洁剂为名,在霞潭村秘密制造冰毒(安非他命),公安机关察觉这个非法工厂的秘密,经调查布控,于5月8日破获,以案情重大,移送上级处理。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本文集收录了关于漳浦县城市变迁、海堤建设、教育、经济、政治、乡镇历史、人物、民俗和史海钩沉等各个方面的文章,反映了漳浦县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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