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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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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新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606
颗粒名称:
人物志
分类号:
K825
页数:
5
页码:
52-5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清朝初期的知名官吏蓝鼎元的一生经历和主要事迹,包括他的成长历程、治理台湾的经验、在普宁知县任上的贡献以及他善于治盗和治讼师的能力。
关键词:
漳浦县
人物
蓝鼎元
内容
漳浦历史人物传记之一
蓝鼎元
张兆基
蓝鼎元,字玉霖,别字任庵,号鹿洲,福建漳浦县长卿里(今赤岭张坑)人,生于清康熙十九年(一六八〇年),卒于清雍正十一年(一七七三年)。清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年)曾随从族兄蓝廷珍征讨朱一贵于台湾,后以拔贡入京师为太学生,历任普宁知县,广州知府等官职,是清初一位有胆识、有作为的知名官吏。
蓝鼎元的祖父蓝继善,博学多识,隐居家乡。鼎元的父亲蓝斌是县里一名秀才,去世时鼎元的母亲许氏才十九岁。鼎元年幼时依靠寡母做女红度日,吃的是番薯拌菜粥,生活困苦。他年幼力学,在山中读书时,每月只带一罐白盐佐膳,有的同学因此嘲弄他,他作了一篇“白盐赋”以自勉,每年只在过年时为了探望亲人和祭祀祖先,才回家一次。他平日广泛阅读诸子百家,礼、乐、名物、韬略、行阵等书籍,熟习古文、古诗,尤喜经济之学,通达治体。他十七岁时,曾从厦门泛舟出海,南至南澳,北至舟山,考察福建、浙江沿海岛屿港湾形势。
鼎元的文才为漳浦县令陈汝咸所嘉赏,但九次参加乡试都落选。康熙四十六年(一七〇七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在福州设立鳌峰书院,延召九郡一州学行兼优的人纂订儒家前辈著作,蓝鼎元受召参加。张伯行异常器重他,称赞他“确然有守,毅然有为”,说“蓝生经世之良才,吾道之羽翼也”。过了一年,鼎元因思念家中年近七旬的祖父母及体弱的寡母,辞职回家。张伯行再三下书征召他,他写了一封感情洋溢的回信,婉言辞谢。他在信中,陈述家中困境,诉说他侍奉老人的时日不可多得,培养弟妹成人是自己的责任,说他不能只顾自己的丰衣鲜食,背离儒家“孝悌”之道。此后,他又专心致志在家里读了十一年书。那时经常遭到饥荒年,他作《饿乡记》表述了自己的志向。这篇文章曾为当时的人所传诵。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年)夏,台湾爆发了朱一贵反对当地酷吏横征暴敛的战争。蓝鼎元随从堂兄南澳总兵蓝廷珍率师前往镇压。他出入风涛,赞划军政。平定台湾后,他又随从蓝廷珍,招抚降众和逃亡的百姓,绥靖番社,在台湾住了一年多。返回乡里后,著论治理台湾的策略,其大意说:台湾的土地将会愈辟愈广,用心经营管理,就是一个“户口贡献”的地区,如果废置空虚,就会成为“盗贼倡乱之所”,台湾山高地肥,最有利于开垦,“利之所在,人所必趋,不归之民,则归之番与贼,即使内乱不生,寇自外来,将有日本,荷兰之患,不可不早为措置。”此外,他认为台湾的罗汉门、阿猴门、槟椰林、郎乔等地不应抛弃;对于南北路要害地方文武官员如何驻扎,官兵、营汛如何添设更置,哨船如何换班等问题,鼎元的论述都剀切而详明。当时有些大官要员主张台湾镇总兵应当移驻澎湖,鼎元极言不可。鼎元的建议多被清总督满保等大臣所采纳。如后来清政府划出诸罗的地方,建置了彰化县,又设置北路三营,总兵官仍然驻扎台湾等措施,都出自鼎元的王张。此外,他又为台湾的善后工作提出了十九条措施,就是:“信赏罚,惩讼师,除草窃,治客民,禁恶俗,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田,复官庄,恤澎民,抚土番”。后来治理台湾的多以此为法。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年),蓝鼎元以优贡被选入京,校书内廷,分修《大清一统志》。当时有很多著名的学者共同推荐他,说他是一个很好的治史人才。雍正六年(一七二八年)由于大学士朱轼的举荐,他得到清世宗的引见,条奏经理台湾、河漕、兼资、海运、凤阳民俗土田、黔蜀疆域六件时务,世宗认为很好,回头对朱轼说“朕观此人,便用作道府亦绰然有余”,不久授予鼎元广东普宁知县,并议准鼎元所奏,把原属四川的遵义府划给贵州管辖。
鼎元任广东普宁知县时,该县与邻县潮阳、揭阳一带,连年饥荒,盗贼白昼杀人抢劫,民不聊生。他一到任,便严为教约。有一个叫王士毅的,盗尸诬告好人,鼎元查明事实真相后,办他“反坐”,并惩办了主谋的讼师,满城的人说他办案如神。过了一个月,他被调摄潮阳县事。原先潮阳豪绅役吏互相交结,抗欠或侵吞赋税以致五营兵丁半年没发粮饷。鼎元责成豪绅率先完纳,同时严禁吏役图差作奸侵蚀。按通例每纳赋谷一石要加耗粮一斗,鼎元给予宽减。当地有船四百条,按旧例新县令到任,每条船要交银四两换取新照,元鼎严令废除这一苛累,还将这条规定刻在码头岸石上。从此士民争赴纳税,营兵粮饷解决,治安强化。那帮截道抢劫和夜间行盗者,稍有活动即被破获,因而多数逃到外县。有一次,他接到南澳镇的檄文,要普宁县逮捕二名洋盗,鼎元认为能出洋行劫,人数一定不止二人。他经过调查,知道那二人並非洋盗,便立即释放,却因此查得洋上积盗四十八人姓名。吏属说那些并非本县盗贼。鼎元认为那些盗贼虽属外县,但都威胁水道商旅通行,便分别檄令潮阳、揭阳等县协同缉拿归案,按律问罪。此后,他又智捕潮阳与揭阳交界葫芦地的盗首十八人。
鼎元不仅善于治盗,也善于治讼师。普宁等地原是讼师特别多的地方,民俗健讼。鼎元经常巡视境内,劝告百姓从事农业。他召集父老,询问疾苦,因而得知讼师姓名。他嘱咐当地父老转告那些无事生非的讼师,说只要他们改过,可以既往不咎。对于不听劝告的恶讼师,他不宽贷,因此讼风有所敛息。鼎元尤长于断狱,冤案多得平反。有一次,龙湫埔发现一具王元吉的尸体,王元吉的弟弟王煌立控告他的冤家姓杨的是杀害他哥哥的凶手。鼎元见煌立神色慌张,心里怀疑,便设计以言词惊动煌立的约保人,约保人才说出这桩案件是讼师李阿柳和刑书郑阿三等合谋吓诈姓杨的。鼎元虽知姓杨的不是凶手,但还不知王元吉的死因。为侦破此案,他亲往龙湫埔验尸,夜间路过石埠潭乡时,当地老幼执火炬列队路旁罗拜说:“我们以前被盗贼害苦了,现在依靠您才安然无恙,为此前来迎接”。鼎元询问远近盗贼情况,了解到龙湫埔有恶贼五人,王元吉是其中的一个,因行盗拒捕,伤重身亡,乡人将其尸体移弃溪畔,是讼师李阿柳等伙同煌立诬告姓杨的。案情大白后,诬告者被惩办。另一桩是乞丐蔡阿灶死了,其弟阿尾控诉说阿灶是因为卖地争价,被买主陈兴觐打死的,鼎元亲自下去调查,得知阿灶是因病死的,便传讯阿灶的另外两个弟弟阿完和阿辰。他们说出了真情,原来是讼师陈兴泰为了争买蔡阿灶的屋地,趁阿灶病死之机,收养并煽动阿尾控告原买主陈兴觐的。陈兴泰却狡辩说他没有收养阿尾,而是陈兴觐改养了阿辰和阿完。鼎元说:“这不难分辨,他们兄弟一同在庙中乞食,阿辰、阿完面色青黄,是饥饿所致,而独有阿尾面色红润,是经常饱食的表现,若不是兴泰诱养又是什么”。鼎元这分析,惊动了左右的人,兴泰也不敢再狡辩了。又有一起是郑候秩的妻子认定一具溺水的死尸是她的丈夫,控告萧邦武等五人是凶犯。她的儿子郑阿伯运回此尸后,母子俩还杖蓑哀恸。鼎元叫随从检查尸体,而尸体已经腐烂难认。鼎元对此怀疑,却勒令郑阿伯母子俩收殓腐尸,众人都惊愕。鼎元传问萧邦武等五人说:“你们知道郑候秩真的死了没有?”他们都回答“不知”。鼎元说:“你们甘愿偿命吗?”邦武等五人都哭了。鼎元说:“哭无济于事,郑候秩先前当过保正,纵盗殃民,现在见我来了,才畏罪潜逃,但他不可能逃很远,只要在邻近的惠来、海丰等地寻找,是不难捕获的”。萧邦武等人真的到那一带寻觅,果然只用五天时间就在惠来境内把郑候秩捕获归案,同时也捕到造谋的讼师一起治罪。
鼎元重视教育,反对迷信。潮阳县有一个自号“后天教主”的妖女林妙贵与号称“仙君”的奸夫胡阿秋,建造迷信祠庙,书符咒水,声言能为人治病求嗣,且能使寡妇夜见其夫,煽动数百人参加迷信活动,很多县的人受骗接踵而来。鼎元派吏卒拘捕,吏卒却说林妙贵有“阴兵”,怕自己受害。鼎元亲赴其地把他们擒获。林妙贵与胡阿秋供出了很多参与者的姓名。鼎元只惩罚为首的林妙贵与胡阿秋,将他们处决在市上。还没收了迷信祠庙,改成“棉阳书院”,与当地人讲明正学,並拨部分官租做师生膏火之费,从此风俗为之一变。
鼎元治狱严肃认真,而且注意策略,他对罪犯不稍宽待,但对于那些罪状未显著的,则常释放他们回去,对于讼师也只惩治少数为害大的,至于“小犯”就采取反复开导的办法。教育他们悔改自新,极力做到“严而不残”。
鼎元由于秉性伉直,刚正不阿,使不少人畏惧,也忤逆了上司。当时潮属数年遇到饥荒,朝廷同意惠潮道楼俨的请求,用公款就地籴粮备赈,而运官和船户却依靠楼俨的权势,沿途盗卖官粮,掺杂糠秕或和水充数,各县忍气吞声。鼎元查知实情,便将不法船户拘捕入狱。运官称说楼俨请他释放被拘船户,鼎元不允许,因此楼俨衔恨,串通藩、臬两司诬告鼎元六条罪状,其中的第一条竟是因为辖免渔船例金,亏空公款千余两。当地渔民听到这一消息,扛着勒刻豁免鱼船例金的岸石,为鼎元呼屈呜冤,百姓争着为他偿还“官债”。虽然这样,鼎元还是被革职回籍。为此,二县的士民为他奔走叹息,有的持盒提筐,相望于道。总督郝玉麟知道他遭受冤屈,致书巡抚设法为他昭雪。后来,鄂弥达任两广总督,深知鼎元才识,留他在幕府,并具奏摺,申明鼎元被诬始末雍正皇帝特旨征召他到京城,亲自与他作了长时间的谈话,命署他为广州知府,并赐御书谕训、诗文、貂皮、紫金锭、香珠等珍贵物品。
当时广州是旗人、汉人和洋人混居之所,番船出入频繁,而外国又在香山、澳门等地构筑炮台,对我国海防甚为不利,鼎元正想加以整顿振刷,但到任才一个月,壮志未酬就遽然亡故了,卒年五十四岁。
鼎元的名著有:《鹿洲初集》二十卷,《女学》六卷,《东征集》六卷,《平台纪略》一卷,《棉阳学准》五卷,《鹿州公案》二卷,《修史试笔》及所编《潮州府志》等书,都曾刊印行世。
鼎元见识甚广,他所编的《一统志》描述海内外的山川、风土、禽兽、少数民族文物等情状无不瞭如指掌。在《论北直水利》《论江南应分州县》《贵州全省总论》《论边省事宜》等著作中,显示了他的博学才能,确实是一个“经世之才”。
鼎元对我国东南海疆尤为熟悉和关注。他在《论台湾事宜书》《福建全省图说》《粤夷论》《潮州海防图说》《南洋事宜论》等著作中,多方地论述东南海疆形势与民情。在《南洋事宜论》中,他对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所下的禁海令曾作过具体的分析和尖锐的抨击。他指出康熙在禁令中提出的某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如禁令中的第一条理由是出洋商人将船“卖在海外”。熟悉海外贸易的鼎元批驳说:“商人一船造起,便为致富之业”“谁肯卖船?”“顶嘛桅一条,在番不过一二百金,至内地则至千金”,因此“,则以我送彼,尚非所尔,况令出重金以买耶?”“禁海令”的第二条理由是商人偷运粮食“出海贩卖”。鼎元指出:“番地出米最饶,原不待仰食中国,”而且商船载米出洋,“一石之米,所值几何?舍其利犯法,虽愚者不为也。”(按:当时我国不仅没粮食输出,相反,南洋有大批粮食输入沿海地区)。鼎元还进一步分析海禁之害说:“闽广人稠地狭,田园不足于耕,望海谋生,十居五六”“南洋未禁之先,闽广家给人足,游手无赖亦为欲富所驱,尽入番岛,鲜有在家饥寒窃掠为非之患,既禁之后,百货不通,民生日蹩”“一船之敞,废中人数百家之产”“使沿海居民,富者贫,贫者困,驱工商为游手,驱游手为盗贼耳”,康熙六十年台湾之变,“其明验大效也”。(按:康熙一七一七年禁海的后果,不仅沉重地打击了处于发展中的我国手工制造业和海外贸易事业,使大批沿海居民失去生计,进一步加剧了正在激化中的阶级矛盾,而且限制我国与外国经济文化交流,为有清一代的闭关自守政策奠定了基础,给后来清朝的历史进程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蓝鼎元对康熙禁海政策的评论是非常中肯的。他不愧为清代“有识之士”。
按:蓝鼎元腹有实学,通经史,达治体,却屡次不第,幸有“伯乐”荐举,以布衣致士,居官有惠政,既长于断狱,亦善于治盗,重调查而不轻信,执法不阿,宽猛兼用,是故虽严而不残。秉性伉直,竟而坐事劾罢,志在经世,而不竟其用,诚可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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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文史资料新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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