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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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392
颗粒名称: 来稿须知
分类号: G239.2
页数: 1
页码: 83
摘要: 本文规定了用字的简化体字、数字和记数、地名和称谓的写法、注解的采用方式以及来稿时的要求。
关键词: 华安县 来稿 笔者

内容

用字或数记:用字一律采用1982年10月重新公布计量的简化体字。数字和记数,如公历及民国纪年均用阿拉伯数字,若五位数以万、亿为单位。
  (二)地名与称谓;用所述年代的原(日)地名,如与今名不同,应括注今名。称谓按根据不同时期的名称。“伪”字仅用来称呼汉奸政权。
  (三)笔画及注解;书写字迹要正体,不涂草。本文须要注解,采用尾注方式。
  (四)来稿时必须写明笔者的通讯住址。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出版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华安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本辑分为本刊专稿、九龙大观园、桑梓情、经济开拓、人物春秋、科技园地、民间习俗、寻根问祖、古迹新探、委员风采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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