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标准计量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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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326
颗粒名称: 华安县标准计量简史
分类号: G307.72
页数: 4
页码: 51-54
摘要: 本文介绍了华安县标准计量简史,包括机构的成立、领导及人员、仪器设备配置、技术力量、开展业务与执法情况、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工作情况以及技术监督局的成立。
关键词: 华安县 标准计量 计量所

内容

1980年前,华安县没有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标准计量的法规条例,由工商局内设一个小组负责执行。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标准计量这项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而且和安全生产,医疗保健,经济核算,商业信誉的工作主要性日益显露出来了。为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一致,加强卫生、财贸、商业、供销、粮食等网点和厂矿企业的计量监督工作,我县于1980年成立计量所①,计量所原归科委领导,嗣于1985年9月划归县经委管辖②。1985年9月12日改称为县标准计量所,专职于标准化和计量的管理工作。1989年9月25日通知③;授权华安标准计量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其他配套法规实施监督管理,本所属技术监督执法单位。
  (一)办公地点;1980年建所时,办公地点设在原县政府四楼与科委毗连,面积12平方米。1987年12月迁到县经委楼后座二楼,面积15平方米,一楼附设检定实验室,安放计量检定仪器,面积30平方米。
  (二)领导及人员:1980年县计量所成立,郑益强任所长,人员编制3人④。1985年6月郑益强调离,张寿长继任所长,9月份张清水任副所长,定员4人。1987年张清水调回原籍。1989年1月28日杨连才继任副所长。
  (三)仪器设备配置;本所检定仪器大部份由省标准计量局统一配置。自1981年陆续分配四等砝码4吨、标准量提1套、竹木直尺检定器1套、精密血压表1台、四等标准增铊1套、标准压力表15个、压力表校验机3台、五级5公斤天平1台、五级1公斤天平1合、边三轮摩托车1部。1989年9月本所自己添置TG328A电光全自动分析天平1台。1991年添置ZC—8型接地电阻测量仪1台、软饮料二氧化碳测定仪和数字显微镜各1台。
  (四)技术力量:现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检定工2人。通过培训考核取证项目有:台案秤检定、血压计检定,压力表检定、地中衡检定。有2人取得中国计量监督员证和省级产(商)品质量监督员证,3人取得省级工业企业计量定升级评审员资格。用于量值传递的社会公用标准器有:O—1m竹木直尺检定器、标准增铊、冗差砝码、0.4级标准压力表(量程0—60Mpa)0.4级标准压力表校验器、0.5级标准血压计、标准量提。标准情报已与省、市形成网络,目前拥有省地方标准600余册、并受理全县厂矿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1986年经省、市标准计量部门组织对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验收,取得合格证书。
  (五)开展业务与执法情况:本所自建立以来,
  在计量职能方面,现已绘制了全县工矿企业、商业企业、医疗保健、计量器具分布图,建立了台帐档案,每年进行定点定周期强制检定。并依章颁发了许用合格证书。每年检定维修改制器具仪表达4000多台(件)。1986年国家《计量法》开始实施,依据法律手段对全县实施计量监督。加强对农贸市场、固定摊点、国营商店、工矿企事业、邮电和卫生系统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和日常监督,制止和处罚各种违法行为。1989年4月1日,国家《标准化法》正式实施,表明了我国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已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因此,标准计量工作开始了职能的转变,依据法律,对全县工厂及流通领域的产(商)品实施了监督和抽验制度。特别是对那些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粗制滥造,冒充名牌等违法乱纪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条不紊地向前发展。
  (六)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工作情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针对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制,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国务院于1984年发出《关于颁布〈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的通知》,这项《通知》,有利于各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我县于1986年在各工厂企业全面铺开。经过省市县标准计量部门的严格考核。1986年获得国家三级计量合格的企业有:县造纸厂、县农械厂、县金山铁厂。1989年经考核定级的有县钨品厂。1990年经考核
  定级的有县印刷厂、县联营铁合金厂。目前,考核定级工作正在我县各工厂企业乡镇企业中积极开展。
  (七)随着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技术监督与经济监督,政纪监督构成了国家的三大监督体系。因此,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县成立技术监督局。我县县政府1991年4月17日批准成立华安县技术监督局⑤,为科级建置,列入政府机构系列。至此,华安县的技术监督工作将有新的开端。
  注:1、据闽编〔1980〕87号文
  2、据华政〔1985〕179号文
  3、据华政〔1989〕114号文
  4、据闽编〔1980〕87号文下达
  5、据华政〔1991〕55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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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本辑分为华安贤俊录、建国后史料、科教与文卫、海峡两岸情、民国史料考、历史人物传、古迹新探索、补白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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