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图书馆
漳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漳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邦都山契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309
颗粒名称:
邦都山契碑
分类号:
K877.42
页数:
4
页码:
134-137
摘要:
该文主要描述了明时期华安县高安乡邦都村邹氏祠堂前的一块碑文,该碑文记录了三起山地买卖契约,涉及土地买卖情况、买方、卖方、土地种类、地价、地界、权利义务及买卖年月等详细信息。这些信息对于研究当时土地交易和经济史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
碑文
考古
华安县
内容
碑在华安县高安乡邦都村邹氏祠堂前,无碑名,因印上买卖山地契约,定名为“邦都山契碑”。碑身高178厘米,宽64.5厘米,厚15厘米,底座高13厘米。碑文以楷书刻成,共22行,每行约61字,全文1301字。内载买卖山地三起,契文三件。这些山契反映出明朝正德、嘉靖年间邦都一带土地买卖情况,对买方、卖方、中人、土地种类、地价、地界、权利义务及买卖年月均有明文记载,颇有经济史料价值,现将原文抄录如下,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作处理山林权属依据。处理依据应按土改后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土地证。
碑文
邹希贡,正德十六年八月明买得邱大璠归德山地,东西南北四至明自界址,即将契文琢在石碑,世世子孙依界执掌。归德社住人邱大政、大璠共承祖明买苗山,坐址本社上村南山坪等处,意欲出卖,托中引就邹希贡等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壹拾贰两正,立契之日,凭中交讫。其山各有四至明白为界,即付银主前去,照依界内掌管为业,不敢阻当。如有不明,卖主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契为照。一山东至石盘头孤寨仑七斗溪、横坑溪八上山至山口。牛角坑为界;南至陈坑头、坪水溪、山荒头为界;西至葛山、马头仑、黄斗坪、炉内、吊狗峙为界;北至七坪头、梅溪山后为界。正德十六年八月,日立契人邱大政、大璠、大辉、大春、大燧、大烈、叔全、伯灿、中人邹童道、戴梁岗。收过邹希贡赎回苦竹上村、圭竹林并山东西四至俱以极水为界,价银四两正,其山即付希贡前去照依至界掌管,不许我子孙昌势混占等情,立批付照。嘉靖十七年五月十四日戴梁岗,中见人邹昆华。
龙溪县廿五都归德住人邱伯夫、大容、大顺、大申、大宾、大栋、邱伯灿、伯润、廖元祖、承祖有苗山,坐落本社上村、南山坪、葛山、山口等处,今有意欲出卖,托中就长泰县王宅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值系银叁拾贰两正。立契之日,交关足讫。其山除本村熟耕田地各付业人照契掌管外,其余山地不分高低寸土木石,俱付王宅前去照依至界招佃,宅葬、樵木、耕种菁禾五谷、杉、竹、茶、桐、棕、果等物及砍做木料、火柴、垦田、燃炭、造炉等项,逐年照例起税,永为祖业,不敢阻当,此二比甘肯,各无抑勒反悔,如邱家人等,如有来历不明,卖主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恐口无凭,同立绝卖契一纸付执为照者。本山北自七坪头,小尖山后葛山至石桥潭、喉仔内,铜安林为界;南自南山坪、暗坑、陈坑溪直入至坪水为界;东自下村、石盘头、七斗溪、菡竹坪、横坑溪直入上山山口、牛角坑、芒畲瓯为界;西自老庵寨、大坑垅、密婆硿、沙母岭、吊狗尖、番内黄、斗坪至山荒为界。嘉靖三十六年正月日立卖契人邱伯夫、大容、大顺、大申、大宾、大栋、伯灿、伯润、廖元祖。为中人张宗元。
长泰县王廷钦明买得邱大容、大申等承祖有苗山坐落廿五都苦竹、上村、南山坪、葛山坪、葛山等处、内除本村旧管熟耕苗田,各依业人掌管外,其余高下山地及栽种杉、竹、茶、桐、棕、果等木并山民砍种畲菁禾等物,及往本山砍做木料生理等项。北自七坪头、逃军塘、后坑、梅溪、小尖山后至葛山、石桥潭、喉仔内、铜安林为界;南自南山坪、陈坑、石盘头、暗坑头至坪水为界;东自七斗坑、石壁尾、菡竹坪、横坑溪至上山山口、牛角坑、芒畲瓯为界;西自老庵寨、密婆控、大垅坑、〓头坑、石狮内、沙母岭、畲内、吊狗尖、微硿至黄斗坪、山荒为界,下承买到任,今来跟同大容等前到本山对佃取税,间有彼地乡民邹良玉、良沛、良材兄弟执出山契,称是伊父邹希贡于正德等年自备银两与邱大政、大璠、邱邦隍敦让及乡官戴宅、陈宅赎回掌管年久,各有契书明证,及查大容等并无承祖文契,理屈无言,时被邱宗厚、阙惟、邹文育等五人连名赴漳南道王告批南靖县问拟盗卖邱大璠山林,大容等各拟徒罪发驲去讫,本宅前项山价银两无从追还,随投地保乡老曾尚义等议处,即断良玉兄弟出头承赎照依大容契内山价银两叁拾贰两正。立契之日,凭公交讫,其山即付良玉兄弟前去照依,界内不分山地高下,及栽种杉、茶、竹、棕、桐、果等木及新开山田、招佃种山、种畲、砍做木料生理等项,俱付掌管,永为祖业,其邱家子孙日后不敢侵占盗卖等情,此系二比甘肯,各无抑勒等情,如有不明来历,系卖主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恐口无凭,亲立卖契并上手缴连二纸,立字付照。嘉靖三十六年二月日立,买契人:王廷钦公处人:曾尚义、魏以扬、曹宗佳、见银人:邱大春、即日收过邹良玉兄弟赎山契叁拾贰两完足,收银人:王廷钦。
编者按:厦门大学杨国桢、陈支平两同志曾写成《从山契看明代福建山地的私有化》一文,发表在《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研究》书上。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研究列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六五”、“七五”规划重点项目,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足见这一项研究的重要性。《从山契看明代福建山地的私有化》文中颇征引华安县山契资料。杨、陈两同志根据山契内容提出了研究结论:“自宋代以降,山地私有化的现象日益扩大,尤其福建省更为显著。山地买卖交易很活跃,而明代中后期福建的山地和山林,已为各家各族的私有占有物。”
该文未收入华安高安乡邦都山契碑上的三件契文。现在作为历史资料登在《华安文史资料》第13辑里,以为研究华安明代地方经济的参考。
自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至今(1990年)已历469年,其间变更了几个政权。我国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后,通过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公布)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本辑所刊《邦都山契碑》只有历史价值,而没有法律效力。这是需要特别说明的。
来涵照登
华安政协文史办:
我写和平解放华安,因年代已久,参加华安解放的同志漏掉了杨青山、朱锦坤、林道钊、高维新等人,请今后代补上为盼。此致
敬礼!
平浪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五号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本资料分为经济概况、科技园地、文教撷英、人物春秋、游踪摘记、旧事稽补、古迹新探、政协之音、补白等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潘海华
责任者
邹才金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华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