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华安林业的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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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281
颗粒名称: 解放后华安林业的发展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2
页码: 38-4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华安县的林业概况和自然环境,包括该县的林业用地面积、气候条件、树种资源、林业生产等方面。文章还介绍了该县的造林事业发展历程,包括建办国营林场、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全县人工造林和造林事业的发展阶段等内容。最后,文章提到了该县在林业发展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包括在国营林场推广科学造林经验、现场会和全国国营林场商品材基地建设经验总结座谈会等方面。
关键词: 华安县 林业经济 自然环境

内容

一、自然环境和林地概况
  我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地处东经117°16′30″至117°44′15″,北纬24°37′30″至25°12′25″之间。鹰厦铁路沿九龙江北溪从北至南贯穿境内。全县设十个乡(镇),四个国营林场,一个苗圃,一个农场和一个良种场,总人口15.27万。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53.9万亩,占土地面积的77.4%,素称为“八山一水一份田”。境内群山环境,峰峦层叠,丘陵蜿蜒起伏,山间盆谷错落其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山地土壤比较肥沃,自然条件优越,树种资源丰富,据调查全县有木本植物208科742属1865种,属商品材有170种,珍稀树种67种,属国家级保护树种15种,属省级保护15种。本县林业生产,得天独厚,群众营林经验丰富,为我县发展林业提供有利条件。据1985年全县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有林地面积836112亩,未成林造林地174004亩(加上86—89年造林137111亩,累计未成林造林地311115亩),森林蓄积量2540844立方米,人均有林地5.8亩,蓄积量17.54立方米。我县林业生产因抓紧植树造林,合理间伐,发展迅速,无论人均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还是覆盖率都高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且成为福建省36个林业重点县之一,闽南主要林区县。1983年11月间国家主席李先念视察福建路过华安时,对我县林业生产的发展称赞不已。他说:“路过华安建阳等县,看到那里杉木长得很好,很茂密,十分高兴。”並指出间伐的问题一定要很快解决。
  二、响应毛主席号召,大力发展造林事业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林业,把造林绿化当做大事来抓。全县人民积极响应毛泽东主席向全国发出“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伟大号召,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我县林业的发展,由解放初期零星分散的插杉造林逐步向集中成片大面积造林发展,由过去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发展;在林产品上由过去靠出卖原材料单一产品向林业多产品方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5年止,全县人工造林727359亩,经全县森林资源二类清查,保存面积521116亩,保存率为71.6%,1986年至1989年又进行人工造林137111亩,计864470亩,以历年造林保存率71.6%推算,保存面积达618960亩。
  华安县自古以来是森林资源丰富的地方,但在大炼钢铁期间,毁林烧炭,又在文革十年浩劫期间,乱砍滥伐,天然林资源遭受到严重的破坏,至今犹当引以为戒。追溯我县林业的发展,早在1958年就建立国营林场,起了示范带动作用,全县逐步开展大面积人工造林,扩大后备森林资源,而全县造林事业的发展,大体可分几个阶段:
  (一)建办国营林场,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我县于1956年3月间先办仙溪国有林经营所(58年4月更名为金山林场),58年又办西陂和利水林场(后并入金山林场为一个工区)及文华林场(后更名为伐木场,又下放)。59年12月建办潭口林场(把金山林场利水工区并入潭口林场,72年又改建文华林场,现名葛山林场)。现我县金山、西陂、潭口、葛山四个国营林场,有干部63人,工人405人。办场以来国家投资2518.26万元,其中生产经费1100.19万元,经营面积272448亩,有林地215588亩,人工林189982亩,总体林木蓄积量1127160立方米,国营林场有林地、人工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分别占全县总量的21.26%,22.88%和34.61%。金山林场办场成绩最为突出,具见《金山林场三十周年纪念刊、艰苦创业结硕果,续往开来展宏图》一文,这里不赘述(编者按,请参阅《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杨金泉的《金山林场三十年》)。
  为把国营林场科学造林的经验推广到乡村群众中去,县曾多次在国营林场召开现场会,让与会群众参观国营林场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良种壮苗,精心抚育管理和计划间伐的成绩。1987年12月1日至4日,全国国营林场商品材基地建设经验总结座谈会在我县金山林场召开,有黑龙江、四川、甘肃、湖南、江西、福建等六省林业厅和有关部门领导7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参观了金山、西陂、潭口林场,对我县国营林场所取得成绩深表赞赏。
  潭口林场自1974年开始在鹅山工区引种湿地松,经过几年来的植树造林,共种植湿地松6586亩,据87年调查,大面积湿地松生长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现林分蓄积量15660立方米,平均每亩蓄积量2.38立方米。同时湿地松也引种到西陂、葛山林场1225亩,均获成功。
  (二)社队林场兴起,造林势头旺盛
  社队林场是农村一种专业集体经营林业的组织,也是发展林业的一种好形式。我县最早于1958年上半年在西埔南山宫创业办耕山队,全县于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初,乡村普遍建立耕山队,以后在原耕山队的基础上或通过整顿提高,建立林场,或直接按林场要求办成林场。1972年全县已有乡办林场10个,村办林场86个,在场劳力2145人,经营山林面积555743亩,人工造林244293亩。沙建乡于1975年发动全乡十三个村委会,以股份制形式,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集体造林,到1980年办成万亩林场(实有面积9850亩),林木畅茂,长势喜人。据测定:活立木蓄积量达5033立方米,价值1500万元,全乡人均蓄资有722元,现有400多亩杉木可间伐;而且从1984年已开始间伐,几年来共间伐872立方米,收入198222元,杉木间伐的收入除用于以林养林外,还用于果业的发展,创办官古,上樟二个集体果场,已开始投产;还曾为五中教学大楼、汰口竹溪桥、乡村道路投资7万多元。新圩村于1972年创办林场,至今营造人工林3183亩。自1980年开始间伐,几年来共间伐1700多立方米,纯收入34万元,这笔收入除用于群众造林投工股份分红及扩大再生产外,还修建一条3.7公里林区公路和一座场部宿舍楼,以及兴办其他福利事业,且有节余。仅间伐收入就使该村经济面貌一新,进入主伐期,林业将是该村主要经济支柱,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我县造林规划重点是抓好“一江二线”(即九龙江及华安——漳州,华安——安溪两条公路线)绿化,已逐步建成了18片39万亩用材林基地,5片近6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并做到了基地办林场,乡村林场有一座房子,有一个领导班子,有一片林子。乡村林场的人工造林幼林星罗棋布于全县每个山岗。至1978年全县国营、集体人工造林达33.13万亩。
  (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县林业发展突飞猛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府按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山区特点,分析我县林业生产的现状,提出“华安要致富,发展林电路”的建设方针,全县以林业为“龙头”,采取了“以国营林场为核心,办好基地搞示范;以乡村群众为基础,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大举向山地进军,全县以国营集体造林为主,出现了“国营、集体、联合体、个人”四轮齐驱发展林业的新时期。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年到1989年,造林的浪潮一年高于一年,十一年间,全县造林542815亩,群众个人造林蓬勃地发展,由少到多,从无到有,全县个人造林达147118亩,占全县总造林面积的27.1%,联合体373个,造林30647亩。
  三、本县造林的重要措施
  (一)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
  我县林业“三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委关于稳定山林权的指示精神,县成立稳定山林权发证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于1981年5月试点后,全县组织191人组成定权发证工作队,在全县九十个大队(村)和七个农林场全面铺开,于82年10月底结束,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在“三定”工作整个过程中,认真地按照党的林业政策,实事求是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①澄清山林权属:全县核实山地面积为1515132亩,定权发证1498834亩,占98.9%,未定权属16298亩,占应落实山场的1.1%,全县有林993177亩,已落实权属面积976879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8.4%,未定权属面积16298亩。同时也把疏林地134676亩和无林地387278亩,造册发证。全县范围内基本清楚国家、集体、个人山林的现状,做到山林底子清,山林权属明。
  在这期间,全县调处山林权纠纷173起,其中县内纠纷171起,县际纠纷2起。
  ②划定自留山:全县有77个村划定自留山122556亩,占集体山地面积10.3%,人均1.3亩,户均7.9亩,其中有个人原来种植杉木给予承认的有14431亩,新划分山地面积108125亩。自留山政策落实后,调动了个人造林积极性,当年春,就完成自留山造林16240亩,占当年全县造林面积的33.1%。群众普遍反映说:
  “政府政策灵,划定自留山,发证安了心,利国又利民”。
  ③确定国营林场经营区:我县金山、西陂、潭口、葛山四个国营林场原有经营面积207266亩,涉及7个乡镇36个行政村,办场时虽有协议,但是通过办场以来林场职工的艰苦奋斗,山变貌,林成片,个别地方发生了争山场,争资源的纠纷。在“三定”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国营林场经营区作了专门调查处理,原则上维护现有经营权和协议。为了方便经营管理,对个别地段和插花地进行适当调整协商解决。经过调整后,国营林场经营面积为228938亩,增加21672亩,其中属集体山地有116884亩。
  ④建立,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全县有76村,527个林业生产单位,根据林业生产项目和林业生产不同时期的特点,确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面积551542亩,签订合同,明确权、责、利,又妥善地解决投工与受益,干部怕挨批、怕乱、怕麻烦和群众怕政策变等思想问题。同时调处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动群众加速绿化荒山的积极性。
  全县建立了多种多样林业生产责任制,主要有:
  (A)专业管理,几定一奖:全县有235个林业生产单位,而多数是近熟林和中龄林的管理采用这种办法。即由村统一抽调劳力组成专业管理组,对林业生产等项目完成数量、质量和报酬都有具体规定要求,多劳多得,超额奖励,以克服吃大锅饭的弊端。
  (B)分自然村管理,收益比例分成:全县有85个林业生产单位实行这种办法。即由原那个自然村造林,就归那个自然村管理,采取收益时比例分成,30%归行政村,70%归管理单位。
  (C)村有户种户管,收益比例分成:全县有199个自然村对新造林和新造幼林采用这种管理办法。即由自然村统一规划山地,把任务落实到户,供应其苗木,谁种谁有谁管,今后收益时70%归个人,30%归自然村所有。
  (D)定额计工,工值累进:我县良埔南福山有三个村民小组。他们规定,杉木从整地挖穴,种植到抚育任务完成,每亩定35工,每年按完成任务数计工,发给林业投工券,并按投工年限累进计算工值。投工当年兑现的,每工付给0.8元,当年不领取的,也可以“储蓄”起来,逐年增值;次年兑现的,每工付给1.2元,第三年1.6元,第四年2元,第五年2.5元,第十年5.5元,第十五年每工10元。他们联营管理办法还规定,收入除付劳动工资外,利润提取10%为公共积累,20%作生产基金,70%按投工分红。由于采取这种新颖、独特的管理形式,群众投工的积极性,大大地调动起来了。实行三年,群众投工12500多工,每个劳力年均投工48工,造林种果1286亩,加快了荒山绿化步伐。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福建省林业厅的肯定和赞赏,并向全省推广南福山联营的做法。
  “三定”工作期间,建立健全林业档案,图书表册,资料齐全,可以长期作为参考文件。
  (2)探索改革,实行贴息贷款造林,调动千家万户造林积极性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群众分得自留山,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加速绿化荒山步伐。县政府于1983年10月6日作出“关于实行贷款扶持集体和个人造林的意见”规定,凡是乡村集体造林,专业户或重点户承包造林,个人联合承包造林和自留山造林,面积在10亩以上者,均可申请享受贴息贷款,经验收实绩不足10亩的,不予贴息。贷款本金由贷户归还,最长期限十年,对贷款需要款额最多的头一年,其利息由县林业局负责支付;以后各年的抚育贷款利息,由造林单位或个人自付。并规定营造各树种最高限额标准,如杉木每亩40元,第一、二、三、四年分别是25元,5元,5元,5元等等。1984年对这一规定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由于实行这一办法,千家万户造林积极性提高,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至1984年,全年完成造林73626亩,其中贴息贷款造林面积55665.5亩,占全县造林面积的75.6%,发放贷款1331760元。1985年继续实行贴息贷款造林,造林浪潮又高于前一年,全县完成造林88291亩,贴息贷款造林面积75572亩,占全县造林面积的85.6%。这两年间,涌现出个人自留山和承包荒山造林1197户,其中造林千亩以上就有17户。华丰镇下坂村李金火一户承包荒山造林1189亩,种杉木1149亩,马尾松40亩。林间还搞套种,发展养猪,做到以短养长,以副养林,长短结合,为全县包山造林千亩大户之冠。
  四、苦战三年,绿化华安
  (一)全县进行造林绿化教育
  根据省委、省府在三明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市在平和召开农村开发性生产会议精神,我县于89年9月22日至24日召开全县农村开发性生产会议,县委书记叶正芬同志传达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苦战三年,绿化华安”的战略任务,要求全县三年内要完成造林绿化荒山328362亩,疏林地改造80838亩。县与乡(镇)、村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落实1990年造林种果栽竹10万亩,立即开展整地挖穴,做好造林地准备工作。县、乡二级成立了开发山地绿化荒山指挥部,县由县长王复兴任指挥,刘炳南、刘树木、沈锦才任副指挥,各乡镇都由主要领导担任指挥。会议之后,时逢国庆四十周年,全县各地开展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国庆重要讲话为动力,乡村多次分别召开乡村“两委”、党员和户主等各种不同类型会议,应用广播、放电影、出专栏、写标语等作为宣传鼓动方式,光写标语就有115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162条,全县进行全民大办林业、造林绿化意义的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8万人次。县乡党政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摆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深入山场参加劳动,亲自办造林种果示范点,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县乡二级领导有102人办示范点78片,面积4.58万亩,并挂示牌明确责任。
  (二)科学规划山地,林果竹一齐上,开展多种联营
  全县1990年计划造林7万亩,种果2万亩,种竹1万亩,重点抓好漳华公路沿线汰口至半岭两侧荒山为主战区和高安、华丰二个点。有关业部门事先做好山地规划,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宜林则造林,宜果则种果,宜竹则栽竹,先果竹后造林,科学地规划山地,讲究经济效益,做到林果竹一齐抓,一起上。
  (三)开展多种形式联营,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各乡村认真发动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沙建、湖林、高安等乡政府规定,在造林种果每个村民要投入义务工10—20个工日,用于集体开发山地,若不按期完成任务者,要按所欠的工数给予征收义务植树造林费。为了扩大和壮大集体经济,全县在开发山地时开展多种形式联营,县与省闽南工业原料林开发公司联营营造工业原料林——黑荆5617亩和马尾松573亩,国营林场与乡村联营造林,金山林场与绵治村联营造林5900多亩,已造林2700亩,潭口林场与庭安村联营造林,已造马尾松1784亩:村与村民小组联营的有高安乡三洋村,仙都乡仙都村,马坑乡和春村。三洋村为了增加公共积累,扩大集体经济,对村民完成整地挖穴,经村委会组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的,按完成数量发给造林投工股票;丰山乡与市林业局联营创办漳丰林果场70000多亩。发展造林种果,由市林业局投资和负责技术指导,丰山乡负责组织劳力实施完成任务。村民个人也积极投入造林运动,完成造林66757亩,做到国营、集体、联合体和个人四轮齐转。
  五、通力合作,做好服务工作
  县指挥部为了加强领导,推动全县整地造林种果工作的开展,县在仙都、沙建、高安召开三次现场会和组织三次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领导参加的检查评比。县农业、林业局做好种苗调剂,满足造林种果的苗木需要,同时举行技术培训、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确保全县造林任务的完成,县林业局面对苗木的急切需要,及时组织从外地调进苗木、种子和发动群众进行容器育苗,完成439万袋(乡村286万袋)光县林业部门就投资78.46万元(其中种苗费56.46万元)。
  在春季植树造林种果时,全县各地抓住雨期,打好三个战役:
  ①春节前突击开展马尾松造林。一月三日马坑乡打响造林第一炮,完成全乡自育杉松苗木造林,全县各地陆续开展马尾松造林。春节期间,全县已完成马尾松造林25149亩,占全年马尾松造林任务35198亩的71.4%。
  ②春节后,开展以杉木为主各树种造林、种果、栽竹的第二个战役。
  ③春耕前后开展容器苗造林,这是第三个战役,完成8192亩和马尾松直播造林14557亩。今年完成林果竹107775亩,占县计划10万亩的107.7%,造林89971亩(国营造林16135亩),占任务的129.5%,完成面积超过历史上任何一年:种果11642亩,占任务58.2%,种竹6162亩。达到林果竹齐发展,虽然全县种果种竹没有完成任务,但是也有新突破,全县种柑桔1277亩,柚子1094亩,龙眼2154亩,荔枝1178亩,从一般品种开展转向名优特拳头产品的开发,提高了商品市场竞争力。
  本年是实施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的头一年,在发动群众开山造林中尚缺乏如此大规模的经验,有些地区造林较为零星分散,而且有的造林成活率不高,有待加以改进。
  六、加强后劲,重视造林管理工作
  造林工作,不是轰轰烈烈搞一下子就一劳永逸,还要加强后劲,做好长期管理,才有成效。
  (一)良种壮苗工作:我县在金山、西陂林场建立杉木、建柏的初级种子园;西陂林场建立马尾松母树林和种子园,潭口林场建立湿地松母树林和火炬松试验林共1932亩。又积极开展国营和群众性育苗工作,采取“粮钱挂勾,按质议价,分等补贴,苗木包销”的优惠补偿措施,并制定每木最高限价的办法,以调动育苗户的积极性,促使培育强壮的大苗壮苗,为造林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全县组织一支林政管理队伍,1981组建林业公安股(1989年9月改为林业公安分局)、林业检察科、林业法庭和华丰林业派出所,配备了林业公、检、法18人。1982年四个国营林业又成立公安派出所20人;设立县木竹检查站和大地检查卡,以及林业重点村配备护林员等,全县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护林管理网络,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81)1号文件,严格实行木材限额采伐,做好木材行业管理,采取划片定乡,由县林业企业经营单位统一进山收购办法,及时纠正曾有一度出现的多家收购木材的现象,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
  (三)扩大林业科技人员阵容
  随着林业的发展,林业科技人员也日益增加,现全县林业系统(不含县木材公司)有各类科技人员58人,这些人员为了繁荣我县林业事业,积极开展科学试验和普及推广林业科学技术而默默无闻地长期扎根山区,深入实际,进行工作。他们开展乡土树种调查,杉木种源试验,间伐强度,次数试验对比,引种越南清化桂,安息香珍贵药材,引种湿地松,设立杉木、马尾松种子园,建立母树林等项试验,成绩显著,有的获得市、县科技奖,有13人被评为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45人评为初级技术职称(助工级16);1984年全县有4人荣获林业部林业技术推广25年以上的荣誉奖,1986年87年有12人(省级林学会会员)获得中国林学会颁发的劲松奖。
  (作者系华安县林业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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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本资料分为经济概况、科技园地、文教撷英、人物春秋、游踪摘记、旧事稽补、古迹新探、政协之音、补白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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