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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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279
颗粒名称: 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简述
分类号: D665.4
页数: 5
页码: 29-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清代和民国时代的商会以及解放后工商联的情况。在清代和民国时代,华安县的商业逐渐发展起来,商会组织也随之萌芽。解放后,华安县的工商业者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成立了类似工商联组织领导小组,在经济恢复和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3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政策,逐步实现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7年正式成立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对尚存的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加紧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巩固和完善合作化商业。1958年在大跃进高潮中,私营商业全部纳入社会主义轨道。
关键词: 华安县 工商联 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一、清代和民国时代的商会
  华安建县以前,自唐到1928年,都属龙溪县管辖,在那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当地居民过的是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加以交通不便,荆棘塞途,行旅裹足,商贾罕至,产业发展极为缓慢。到了清末宣统年间,华安商业才逐渐随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而萌芽起来,诸如茶叶,木炭、水果等行业相继成立,华丰、新圩、高安三个地点都建立了市场,俗称为“墟”(圩),有了各种行业,有了圩场,商会的成立才有必要的条件。据史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首次颁布商会法,定各县市场得设商会,繁盛区镇也得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具体条件应由当地有资望的工商人士三十人以上发起,禀请地方官署转省核准。我县(当时是龙溪县华丰分县)于清宣统年间设立华丰分县商会,接着新圩、仙都设立两个分会,依照规定,会长由商户选举,并呈报主管官署核准备案。四年换届,连选连任。执委每月一次,监委二月一次,执监委均为名誉职务。经费分会费、事业费,会费由会员交纳,事业费由地方政府核准筹集。
  1928年(民国十七年),华安建县,商会改称为华安县商会,下仍设新圩、仙都两个分会。1932年(民国廿一年),根据政令,商会改为委员制,主席改称主任委员。
  兹将自清宣统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华安县商会历届人
  事列表如下:
  职务姓名任期时间
  会长 杨葆庭 清宣统年间始任
  主席 钟德华 1928年至1930年
  主席 李金华 1930年至1932年
  主席 李以仁 1932年
  主任 李钟灵 1932年至1936年
  主任 林水章 1936年至1939年
  理事长 李汝音 1939年至1942年
  理事长 李秉乾 1942年至1945年
  理事长 柯成乔 1945年至1947年
  理事长 李春荣 1947年至1948年
  理事长 李景麟 1948年至1949年
  李以仁任商会主席期间,国民政府裁撤厘金开征货物特销税,李摊捐派款,暗中勒索,商人遭殃,被十九路军守卫营营长李巍杀掉。
  1939年至1949年商会华安成立五个同业公会,列表如下:
  公会名称姓名职务任期时间
  布业公会 李作型 常务理事 1939年至1949年
  杂货公会 林清江 常务理事 1939年至1949年
  海产公会 李兆坤 常务理事 1939年至1949年
  国药公会 柯成乔 常务理事 1939年至1949年
  运输公会 邱国桢 常务理事 1939年至1949年
  二、解放后工商联情况
  公元1949年11月28日,华安和平解放,建立人民政府,华安工商业者与全国工商业者一样,在1950年下半年,配合政治运动,遵照人民政府有关章程,以原来私营工商业者为主体,由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织起来的人民团体,成立类似工商联组织领导小组(组长苏德生)。在经济恢复的洪流中,参与所有爱国行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发动工商业者踊跃认购人民胜利公债,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积极投入捐献飞机大炮运动。全华丰商民捐献10000万元以上,平均户100万多元(均是旧币)。在此期间,在恢复经济和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中,积极参加城乡物资交流,以活跃经济,促进生产,先后组织黄枣、仙都、华丰等物资交流大会。于1951年3月至9月,在华丰、新圩、仙都、高安、沙建圩场陆续成立工商联组织。华丰城关工商联主任陈星辉、副主任胡元洪。自此,华安工商业者有了自己的组织,紧跟共产党,接受党的教育,认真学习,严格遵循人民政府政策法令,连续不懈地前进。
  1953年,县委成立资改办公室,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政策,逐步实现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12月底私营商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共有205户,从业人员217人,资金24718元,改造面达86.86%,分别过渡到国营商业、供销商业、合作商业。至此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
  1957年9月4日在城关正式成立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由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工商企业,公私商店的私方人员和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对工商界有特殊贡献的有关人士等参加。全县有341个会员,其中商业136人,饮服业46人,服务业47人,手工业50人,建筑业39人。经第一届会员代表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确定高修顺、胡元洪、李志全、李银王、杨炎腾、林志明、苏金忠、林海糟、唐克祥、邹宗岭、(其一名未详)等十一人为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胡元洪为主任,县工商联还配备二个专职干部,处理日常工作事宜。工商联继续对尚存的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加紧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巩固和完善合作化商业。1958年在大跃进高潮中,继续1953年的资改运动,大踏步地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从此,私营商业全部纳入社会主义轨道。
  1962年8月召开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31人,代表全县365个会员,大会改选新的领导成员,推荐17人组成新的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元洪,副主任委员:许汝驹、苏金忠、高亚羡。常务委员:胡元源、许汝驹、苏金忠、高亚羡、李生火、邹宗英、李泗贤、黄梓、陈秀川、李银王、陈石古、杨万山、黄建林、郑元生、邹文镛、陈丽卿。工商联设秘书处,配备二名专职干部。1963年华丰、仙都召开工商界代表会,成立仙都、华丰两个分会。华丰分会推选主任李泗贤、副主任陈秀川。委员陈丽卿、杨水满、李江海、张行、邹成。仙都分会推选主任苏金忠、副主任曾允来、李生火。委员陈石古、杨金富。接着新圩、沙建、高安等地区,也分别成立工商界小组的组织机构。全县已有15个工商界小组。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在推动工商业者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法令;在团结广大工商业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组织他们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鼓励和推动他们发挥技术专长和经营才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搞好生产经营和公私共事关系,推动和健全本会所属组织并摅导其开展会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显示出工商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十年浩劫期间,工商联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1978年以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指引下,在县委和省、市工商联的重视下,经过充分准备,于1988年4月我县工商联恢复了组织。为了适应形势要求,工商联进行自身改革,广泛宣传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开展各项会务活动,进行调查,全县原有会员360多名,除已故外,现仍健在老会员220多人,(已办理登记手续108人),并做好吸收新会员工作。于1988年6月第一批批准吸收新会员151名,其中团体会员一名,工业企业五名,商业企业十八名,乡镇企业廿七名,三资企业一名,个体工商户九十九名。在县委重视下,华安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于1988年7月5日,在县华侨旅行社会议室隆重召开。正式代表六十一人,经代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无记名投票,选举第三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林远方,副主任:陈绍章、杨天伟。常务委员:林远方、陈绍章、杨天伟、曾元栋、方炳惠、邹天才、李青松。委员十六人:王义库、方炳惠、李玉叶、李天海、李青松、林木溪、林玉琴、林远方、林自南、杨天伟、邹天才、陈绍章、黄森庆、曾元栋、程庆华、张建南。聘胡元洪、苏金忠两同志为顾问。
  三十多年来,我县工商业联合会所作过工作,既有顺利,又有困难;既有前进,又有曲折的历程。工商联始终坚持听党的话,跟共产党走,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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