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图书馆
漳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漳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华安两篇清代官府告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資料第七缉》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126
颗粒名称:
华安两篇清代官府告示
分类号:
TS951.3+3
页数:
4
页码:
90-93
摘要:
本文记录了清代福建龙溪县下垅乡和打铁坑禁示碑文,禁止恶丐强乞勒索行为。这反映了旧社会普遍存在的恶丐滋扰问题,旧政权对其束手无策。这也提示人民起来当家作主,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研究当时的社会情况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
华安县
恶丐滋扰问题
禁示碑文
内容
一、下垅乡禁示碑文
特调漳州府龙溪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六次记功三次钱为棍丐聚扰等事,蒙本府宪朱信票内开:“据该县民李永芳、李文贵等禀称:“棍丐作扰未有甚于此时。平邑林大受去年被陈琛等毒丐属林玉打死,丐子赖骗县州,及省案据溪辖郎如等引外方匪棍作扰。三丘田、上山、坪水等乡佥呈溪主案,叠据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廿八赖骗林畅,四十八年正月十八赖骗葛山吕泮,二月廿四赖骗彭水锺辇,四月廿一赖骗杜塘李岷山,五月廿二赖骗尚山吴高。现蒙溪主律究案,又据芳等住居升平保下垅乡,界连平靖溪辖,棍丐集扰,平靖棍丐交害,数十成群,冲门打户,日乞夜盗,硬索灶米数斗,不从者放言移尸,遭此聚扰,鸡犬不宁,不呼宪严示各地各乞,势必如林大受等当祸万惨,不已匍呈叩乞恩准示禁。棍丐知儆,阖郡讴歌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就饬行。为此仰县官吏出示严禁,毋许恶丐索扰”等因,蒙此,合行示谕各隅保居人等知悉,嗣后不许流癞各恶丐入乡强乞及藉端诈骗花红,如有不遵,许尔等居民协保扭解赴县重处。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乾隆四十九年十月初十日给
嘉庆十四年己已荔月重修立
二、打铁坑禁示碑文
漳州府龙溪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以下漫漶不清)
呈道光三十年二月初三日。据桃源保家长唐翁、唐汉、唐佳等呈称:“窃汉等零姓小族住居二十五都桃源保打铁坑社,安分耕种为生,近来屡有无赖棍徒,勾引外方流丐,鸠党数十,每日入社强乞,勒索饮食、冬粟、花红,稍不遂意,党率群乞,蜂拥吵闹,窥伺无人,窃掠鸡鸭、猪只、杂物,社人难堪,纷纷较闹。汉等忝系本社家长,势难坐视,合亟沥情佥呈,恳呼叩乞,首要安民,恩准出示禁逐流丐,不准来社强乞勒索,庶山僻弱社得以安生,沾感切叩等情。据此,查恶丐强讨,本属例禁森严,据呈该乡无赖棍徒,纠党多人,入社强乞,并复乘间窃掠,尤为地方之害。除呈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家长等知悉:自示之后,倘无赖棍徒仍敢率众强讨,许即扭交地保禀解赴县,以凭尽法惩治;第不得挟嫌妄拿,致干咎戾。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道光三十年二月日给打铁坑社晓谕。
编者附志 上面两篇严禁恶丐强乞白赖的清代官府告示,原文都刻在石碑上,对于研究当时当地的社会情况,颇有参考价值。碑刻一在马坑乡下垅村,告示发布时间为乾隆四十九年甲辰(公元一七八四年)农历十月初十日,立碑时间为嘉庆十四年己已(一八〇九年)阴历六月。知县钱致纯,武进县进士,乾隆四十七年任。另一碑在沙建乡打铁坑社内,用作过沟石,任人践踏,未加保护。告示发布时间为道光三十年庚戍(公元一八五〇年)阴历二月,知县当是信和来(原碎文字至姓氏漫漶不清),道光二十九年任(均见《龙溪县志》光绪版)。
无业游民纠众滋扰,恃强勒索,原是旧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病态,在旧政权统治之下,长期无法消除。早在南宋时代,乡贤著名理学家陈淳在《上傅寺丞论民俗书》曾说,“此间多有一般无行止奸雄,浮浪客旅,上既非商贾贩卖之流,下又非残疾跛躃之辈;形貌巍堂如大兵,气力凶狠如暴虎,假名尤溪师巫,或携刀子,或鸣牛角,或吹竹筒,入人家厉色峻辞,如诛所负,排门逐户,无一放过,应之稍迟‘便出恶口,人户畏惧,不敢讥呵……”,这种师巫和这两篇禁文所说的恶丐,虽名称不同,而讹诈勒索手段,如出一辙。自南宋至清,相距六七百年,如此刁风,竟然相沿如故。虽然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一七五七年)就曾经定下保甲之法,其中有一条说:“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询明籍贯,递回原籍安插,其余归入栖流等所管束。”(《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九,户口一),但实际并未生效,有些流丐和民间秘密结社如小刀会,三点会、哥老会有关,清廷更是束手无策。可见在旧社会里,封建政权实在无力解决这一问题。由此令人不禁想起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说的,“有一种‘强叫化’,又叫‘流民’者,平素非常之凶,现在亦只得屈服于农会之下。”读了这一段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恶丐滋扰,一、不限于华安,二、不限于清代,三、只有人民起来当家作主,才能叫‘强叫化’服帖安分,并进而消灭“强叫化”现象。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上述恶丐滋扰现象已经成为历史陈迹。现在刊登这两篇文献,让大家对过去社会有更清楚的认识。
又下垅乡告示有“三丘田……等乡佥呈溪主案”字样。这里所谓“溪”,当与“五溪”、“武陵溪”之“溪”同类,这里所谓“溪主”当和“头人”、“峒长”一样,为内地少数民族的主管,都属于元明清三代的土司管辖系统(上溯可及秦汉)。按元朝对湖广、川滇、贵州、甘肃等地区各少数民族,委派该族人为文武官员,称为土官,也叫土司。明代在湘西和黔东南苗族地区都设立一些土司,明太祖洪武元年平闽,并不设土司,而平定广西,则以土酋莫天祐为安抚司同知。冬十一月丙午,遣中书照磨兰以权赍诏往谕广西左、右两江溪洞官民云云(见《明史纪事本末》太祖平闽、平定两广),可见溪、洞是土司管辖的少数民族“自治“单位。清代改土归流,主要在湘西和黔东南。福建自唐宋以来已经开化,并无这样措施。但按乾隆二十二年的保甲法,其中一条说:“苗疆寄籍内地久经编入民甲者,照民人(指汉人)一律编查。其余各处苗、瑶,责令千百户及头人、峒长等稽查约束。”又一条说:“云南省有夷人与民人错处者,一体编入保甲。其依山傍水自成村落及悬崖密菁内搭寮居处者,责令管事头目造册稽查。”雍正以后,还规定“村落畸零及熟苗熟僮亦一体编排”,但对“生苗”、“生僮”的地方建制,则未言及。福建原多苗人,自清以上,地方长官虽都由中央委派县以下设立都保,和清制的里社有所不同,颇有地方特色而对深山密林中的山客,可能依据上述保甲制的两条规定,比照湘西、黔东南情况,设立头人、峒长这一类人物,以资统率。华安下垅乡所谓的“溪主”,大抵便是头人峒长之俦,但《龙溪县志》,对此并无记述,当是缺漏所致。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資料第七缉》
华安文史资料 第七缉介绍了以《人物志》为主,所列人物都属现代人物,至国民党军政人员传记所述事迹。
阅读
相关人物
李金城
责任者
李寿南
责任者
李永芳
相关人物
李文贵
相关人物
陈琛
相关人物
林畅
相关人物
杜塘
相关人物
吴高
相关人物
陈淳
相关人物
毛泽东
相关人物
莫天祐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保打铁坑社
相关机构
庶山僻弱社
相关机构
打铁坑社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下垅乡
相关地名
漳州府
相关地名
龙溪县
相关地名
平邑县
相关地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相关地名
桃源县
相关地名
高石碑镇
相关地名
石碑坪镇
相关地名
武进县
相关地名
沙建乡
相关地名
尤溪县
相关地名
大垅乡
相关地名
付垅乡
相关地名
武陵区
相关地名
贵州省
相关地名
甘肃省
相关地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相关地名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相关地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云南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