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摩崖石刻及其与越的关系试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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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092
颗粒名称: 福建华安摩崖石刻及其与越的关系试探
分类号: K877.49
页数: 15
页码: 49-63
摘要: 本文从探讨华安摩崖石刻的时代入手,继而对石刻的内容及其与越人关系作一试探。根据临攀的拓本,华安摩崖石刻应该是原始的图象文字,与商周青铜器图象铭文相似,但稍显古拙。这些石刻线条流畅、活泼、形象逼真,必须是在金属工具的凿刻下才能产生。结合福建地区出土的青铜器和船棺等文物,可以推断华安摩崖石刻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文化影响下产生的。
关键词: 华安县 福建华安 摩崖石刻

内容

华安摩崖石刻位于福建省华安县汰内乡苦田自然村附近的仙字潭。潭临九龙江支流汰溪,崖高约三十米,石刻自东往西共有六处(其中第二刻系真书浅刻“营头至九龙山南安县界”应为后人所刻)分布在不同方位长约二十米的崖壁上。
  华安建县于民国初年,在此之前,属龙溪县二十五都。有关仙字潭摩崖石刻的记载见于清光绪《漳州府志》卷四十八记遗上;“古代地名为长泰县良岗,深潭上石壁凿成大篆十九字,人莫能识,郡守因名其地为‘石铭里’。”
  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岭南大学教授黄仲琴先生曾到实地调查,并写了《汰溪古文》一文,但由于当时黄先生来去匆忙,在实地仅停留二小时,调查所得无法详尽。①
  一九五七年八月,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林钊、曾凡二同志再次前往调查,对仙字潭的地理位置,石刻的分布范围、内容、形状及其大小长度尺寸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调查记录,并写了调查报告。②这为研究华安摩崖石刻提供了较为全面可靠的资料。
  本文在前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从探讨华安摩崖石刻的时代入手,继而对石刻的内容及其与越人关系作一试探。由于限于水平,谬误之处在所难免,希望诸位专家学者予以指教。
  一、关于摩崖石刻时代的探讨
  (一)摩崖石刻古文的定义
  根据一九五七年林钊等同志在实地调查拓片的资料,现将华安仙字潭摩崖石刻拓片全部临摩如下。(图版1—7)
  根据以上临攀的拓本看,除去原第二刻系后人真书浅刻的“营头至九龙山南安县界”一刻应与本文无关外,其余的五处石刻应为同一时期,同一风格互相联系的一个作品。纵观全局,这显然是一处要记载或说明的某一事件的古代原始的象形文字石刻。综合五处石刻,可以理解为象形文字的约有二十个字左右。从字面上看,个别的与甲骨金文有相类似之处,但与广西花山壁画比较,华安摩崖石刻的风格基本与之相异。花山壁画虽然是停留在图画阶段,但其描写的手法则是轻松活泼的,因此实际年代不可能太早。
  至今为止还流传于民间的云南纳西象形文字,据一些同志认为,它是“一种介乎图画字和表意文字之间的象形文字符号体系。”③这种文字有合体字、转意字等等,并且与古汉字和原始刻划符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总的说来,这种“象形文字不是仍属于原始图画记事发展阶段的图画字,而是以象形符号为基础,发展了标音符号,并用附加符号来代表语言的一种独立符号体系。”④
  华安摩崖石刻在象形会意这一方面,与纳西象形文字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从其总的刻画风格来看,它也异於纳西象形文字。纳西象形文字虽然仍属于介乎图画字和表意文字之间的象形文字体系,但是由於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其文字本身也逐渐得到了发展和进步。
  我们知道,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的确切含义,是指书写语言的符号系统,我国现在流行的汉字,一般认为可以上溯到商代的甲骨文。作为这一时期的甲骨文而言,从其结构形状来看,它是从象形符号发展而来的,但是从其整个发展阶段来看,它已经脱离了类似新石器时代如西安半坡、山东大汶口文化时期出土的类似文字的记号和象形符号即会意文字而进入了表音文字的阶段。也就是说,它已经不是通过它的符号形体本身来表达概念,而是通过这些文字所代表的语言来表达概念了。
  华安摩崖石刻古文较之半坡、大汶口等地发现的原始象形刻划符号是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和甲骨金文对比,在许多地方,它又显得原始和落后。从其文字结构形状来看,基本上还是停留在表意文字的范畴之内。如石刻中有许多表示男性的人物形象,石刻就在其下腹部刘出一道,以象征男性生殖器。在表示女性的石刻中,就把其臀部及腹部刻得很大,使人一目了然。
  我们知道,表意文字缺乏固定的读音,难以胜任记录语言的功能,它只能属于文字的原始阶级,即还没有完全脱离图画象形的范畴。由于华安摩崖石刻的文字结构基本上也还属于这一类型,因此我们认为把它定为象形表意文字较为妥当。
  (二)摩崖石刻凿刻的前提应在金属时代
  华安摩崖石刻文字的形状虽然有大有小,凿刻有深有浅,但是从其整体的雕刻水平看,这些象形文字的线条还是流畅、活泼、形象逼真的。同时,石刻本身也明显地告诉我们,它们必须是在金属工具的凿刻下才能产生的。那么,这些石刻是属於哪个金属时代凿刻的呢?
  最近几年来,福建各地相继发现了一些深受中原地区青铜文化影响的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如建瓯阳泽的大俑钟南安大盈、政和铁山的青铜器以及被认为属于商周时期,具有浓厚的中原地区青铜文化特征的闽侯黄土仑遗址的出土物等等。这些出土物都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文化在福建已经有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尤其是一九七三年和一九七八年在福建崇安县武夷山麓出土的两具用整根楠木刳成的船棺,造型奇特,制作水平很高。在船棺的底盖各处明显地留下了金属刀具加工和刨光过的痕迹。尤其是尸柩两侧的板壁厚仅二三公分,出土的人字纹残竹席篾片每条仅宽0.5、厚0.01公分左右,随葬的一件龟形木盘也经过了加工和雕刻。所有这些都反映了此时的墓主人已经生活在运用金属器工具的时代了。根据碳十四测定,这两具船棺的树轮校正年代分别为3840土90年⑤和3445土150年⑥,相当于历史上的商代。这些事实表明,早在商周时期,福建地区的先民们已经掌握和运用了青铜器具。由此可见,在同一时期的华安地区的古代先民们使用青铜器具来凿刻文字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摩崖石刻文字所反映的问题
  华安摩崖石刻的最后一字为“〓”字,根据初步考释,此字可认为“戉”即“越”字。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戉字作“〓”作“〓”,与之基本相同。甲骨文中戉字有作兵器用的,也有作地名用的,如《铁云藏龟》216页“△贞,戉其〓伐”,《殷墟书契前编》卷七“己已卜,〓贞昌方弗允哉戉”等等所写的戉都是指戉方即越方。
  我们知道,商周时期福建地区也是百越部落的聚居地之一。《汉书、地理志》说“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部分早期古籍说福建“周为七闽地”。“闽”“蛮”同声,“蛮”是中原华夏族对南方各族的泛称,可见此时福建地区各个不同的蛮越部落杂处的状况是存在的,而做为石刻内容之一的戉字也恰好如实地反映了这一史实。同时,华安摩崖石刻戉字与甲骨文的相同,这似乎也只能视为一个时代的吻合而不能说为一处偶然巧合,它以其自己的时代特征为我们探讨这个摩崖石刻的时代提供了很好的佐证。
  综上所述,由于华安摩崖石刻还属于较为原始的象形表意文字阶段;由于商周时期福建地区的先民们已经掌握和使用了青铜器具,华安摩崖石刻产生在此时的可能完全存在;由于摩崖石刻中出现的与甲骨文同一形态的戉字及其所揭示的内容,这些都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华安摩崖石刻产生的时代应为商或西周,这样,同时也印证了摩尔根“石刻象形文字亦可以认为是文明时代开始的相等的标识”这一句话。⑦
  二、关于摩崖石刻内容的试释
  华安摩崖石刻共有六刻,除去后人真书浅刻的“营头至九龙山南安县界”的第二刻外,尚余五刻,现按顺序逐一试释如下。
  第一刻(图版1)约有十字左右,此刻是所有石刻中字最多的一刻。从整个图面来看,似乎作者作了一定意识的编排。石刻的正中央,抚膝而坐着一个〓,在它的旁边,是一个〓。从整个画面看,那居中而坐的似乎是一个首领,或是王。古代蛮夷部落各以邑落自聚,在他们自己的部落里,酋长就是统帅部落的最高统治者。有如王者。胡厚宣《说〓》一文说:“在早期的甲骨文中,王字本作〓……其字乃象一个最高的奴隶主,站在正位当中,端拱而立,以朝见群臣之形。”⑧由于此字正踞中央,与众不同,且与胡之说可合,因此把它释为酋长或王似较妥当。紧挨着王的身边的〓字,似乎是某一兽首的象征图案。从整个画面看我们认为这个可能是代表这个酋长或王的氏族或部落的图腾符号。我们知道。在古代社会里,人们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常常把某种动植物幻为他们的保护神而加以崇拜。这种崇拜对象一般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有着特殊关系逐渐演变成为他们本部落的标记,这就是图腾。在美洲印第安人中他们的图腾崇拜对象就有熊、狼、龟、海狸、鹿、鹰等等。《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教熊、罴、狸、貅、〓区、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这六兽即是以这六种野兽为图腾的氏。由于〓刻仅是一种象征图案,难以辨认它的真实面目,但是把它视为这个氏族或部落所崇拜的某一种野兽的图腾,这种说法还是可以说得通的。朱天顺在《原始宗教》一书中说:“澳州南部崇拜袋鼠图腾的原住民,他们在背上绘三个圆圈,两臂间又各绘两个小圈,以代表袋鼠的两个眼睛,两圈之下,又绘一个圈,以代表袋鼠的嘴,其他部分则用简单的几何图样来表现。”⑨这种袋鼠图腾的绘画方法及其所表示的意思与石刻中的〓似乎一致,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就是这个氏族或部落的图腾符号,据此,我们也可以把他们称为〓部落(或氏族)。
  在王及图腾的左右上方,分别分布着几个形状难辨的字形。左边的〓和〓字的上半部分似斧钺又象旗幡状,似斧钺或旗幡陈列其上。〓字右边人形为大臀鼓腹之状,可视为一女性。〓字与甲文〓(明、一四九)〓(甲二四六八)即〓字有相似之处。《说文》:“〓,陈乐立而上见。”〓即鼓字,从整个字面看,似乎可析为执鼓之女。中山鼎有“奋桴振铎”之铭,桴即鼓棰,奋桴即击鼓之意。铎,《说文》:“大铃也。”《周礼、鼓人》:“以金铎通鼓。”贾公彦疏:“金铃金舌故曰金铎,在军所振。”这里的这个执鼓女的作用似与上述相同,即有击鼓警众,为军所振之意。
  右上方的几个字形难以辨别,其中一〓字与甲文的子字基本相似,但我们认为不一定就是子、已或祀字。其他的似乎都为兵戈斧钺的权柄之属,当是一些象征兵械的字组。《尚书·牧誓》云:“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这些纵横交错的兵械当与本刻内容有着密切的关系。见下说。
  从以上这些图面上,我们可以看到,酋长(王)端坐正中,他的右边悬着本族的图腾。王的左上方,女优执鼓,旗幡(斧钺)林立,王的右上方,兵戈纵横,权柄相间,一副庄严穆肃、威武雄壮的气派。史书载武王伐纣,“左杖黄钺,右执白旄。”这里的情景与之相比,可令人想象到这也是〓部落酋长(王)即将出征前的一个显耀威风的场面。
  再看王的下方,左右两侧有〓与〓字,在其之中,为〓和〓。左右两侧的二人张牙舞爪,威风凛凛,似应为两个兵士,中间的〓字,高举双手,挤身蹑足。甲骨文俘字都似人用手执其状,这里挟制于两兵士之间的〓字,似乎也视为俘虏较妥。较为重要的是〓字,从本刻来看,这个字为最大,且也居于中间,因此有人据此认为是“吴”即吴王。但是纵观全刻,其位居最下,且受制于两士之间,高举双手的俘虏人形在其旁边,而这个所谓的“吴”字身首处明显地可以看到那是分开了的,这是本刻中独特的一例。据此,可以认为石刻作者已经为我们作了很好的说明,即这是早期被俘的对方首领或俘虏,此刻他们正被执押着。我们知道,在古代社会,俘虏的命运基本上有两种,即被杀来用作祭祀的牺性,或者是被活着保留下来强迫其从事劳动变为奴隶。商代的俘虏主要是杀掉以祭祀神明或祖先的,甲骨文中反映的商王经常,大量地用俘虏作为祭祀的牺牲的记载也是屡见不鲜的,尤其是敌方被俘的酋长,更是逃脱不了复灭的命运,此说见后。
  据此,从这一刻的全部文字来看,我们认为这是表现〓部落王出征前庄严威武的场面。其上,旗旄斧钺林立,女优击鼓以振军心;其下,卫士擎戈执俘,跃跃欲试。他们接着要干什么呢?请看第三刻。
  第三刻(图版3)这一石刻以五个字组组成从整个图面来看,联系到第一刻的内容,可以使人一目了然。右边第一字为〓状,呈戉状,从字形看,也应为“戉”的兵器。甲文戉作“〓”(京津一三〇一),石刻此字更加突出刃部而已。第二字为〓状,从字形上看,似为一人首级被箭镞穿剌后悬挂于兵架旗旄之上。〓代表人的五官,此为首级,中间的“个”,应为箭镞。《说文》无个字,马叙伦认为个为镞之象形文字,即箭镞,此说可从。⑩其下的〓应为一兵器架子或一旗架,古汉文的旗作和作〓(〓爵文)(金文编卷七、三)因此这个字义可以解析是把一首级用箭镞穿剌后悬挂于兵(旗)架之上。《礼记、王制篇》曰:“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铁钺然后杀。”以钺杀首,此说可通。再接下来的〓字,很明显这是斩首后的身尸,其无首,腹中几点似乎是象征流血,当为尸字。
  再过来的这个字组,上首为〓,象一兵士执一俘虏状,俘爵俘作〓,与本字形象基本相似,〓与第一刻的俘字也同,因此,此应为一士执俘。在这个字组的下面,有一呈“〓”状的字,根据字形,可以认为是被执着的这个俘虏被迫趴在地上。为什么要趴在地上呢?请看最后一个字。这个字呈〓状,从上身看,此人也是高举双手,但是看下身,却少了一条腿,为什么呢?这可能析为这个俘虏受到了刖刑。甲文刖作〓(从胡厚宣释)似一人被戮锯去一足。月为古代五刑之一,俘虏受此酷刑不足为奇。
  综合第一刻的字面,我们可以认为这两刻是说明〓王在出征前的祭祀活动。古代的原始民族和部落都是极端野蛮和迷信的。《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史记、孝武本纪、封禅书》和《汉书、郊祀志》中、都有南越族人“俗信鬼”和“而以鸡卜”的记载。商代的统治者凡事都得依求占卜行事,动辄杀戮俘虏来祭祀。尤其对敌方的酋长更是如此。京津五八一是一片人头骨刻辞,其上刻“方白用”三字,此即把俘虏的“方白”(酋长)杀掉,用以祭祀。胡厚宣认为这是“杀用战俘酋长以祭祀祖先的记事刻辞。”甚妥。
  据此,〓王在出征之前把先前俘获的敌方酋长及俘虏拿来杀戮祭祀神明以求战事顺利,这种做法是完全可能的。因此,把以上两刻的内容析为〓王出征前的祭祀活动是可行的。
  第四刻(图版4)
  此刻仅二字,但其中“〓”字为全部石刻人物字形之中最大的一字。从其形状上看,胸部多了一横,完全异于其他各人字形。在广东广宁、罗宁等地出土的战国时期南越族青铜器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王”字形纹饰为标记,如在矛、斧等兵器上铸一双线王字形“〓”。此类器物同时在江苏六合等地也有发现〓。从石刻此字看,此人明显地也似标为“王”字,旁边的一〓字似其前驱的先锋走卒。《韩非子·五蠹》:“王者,能攻人者也。”因此,此大字可认为是〓王,它的旁边一字为王的前驱走卒。这样,从整个字面上看,可以解析为〓王在经过出征前的祭祀活动后,终于率众士卒出征了。
  第五刻(图版5)
  此刻仅一字,但为全部石刻最大的一字。从其形状看,似为一柄大钺。这与第三刻出现的钺字基本相同。但是特别的是,在此钺柄之上,刻有〓符号,我们认为这还是〓的图腾,说明这是〓部落的大钺。
  《说文》:“戉,斧也,从戈〓声,司马法曰夏执玄戉,殷执白戉,周左杖黄戉,右秉白髦。”据此,夏商周时代戉都是成为象征统治阶级无限权威的一种标志,因而不能单纯视为兵器。因此,这里石刻出现的这个钺字,我们也可以视其为〓部落权威的象征(或旗号)。而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个大钺的下方,明白无误地标着一个〓图腾。因此,这就使我们更加明白了,这可能是象征着〓部落权威的大钺。《周礼、大司马》云:“右秉钺以先”。综合上述二刻的内容,这一代表氏族部落权威的大钺出现在〓王出征的时候,这就显得合乎情理。它表现了〓部落的庄严、威赫,同时也希冀着借助它的威望而使此次战争获得成功和胜利。
  第六刻(图版6)
  这一石刻分为左右两刻,左刻为三个文字组,右刻较为复杂,似乎有七个文字组,现先将右刻分释如下。
  石刻右上方有两个〓字,在其中间又有一个〓字。〓疑师字。金文自作〓(盂鼎)作〓(师遽方彝)古文自通师。《说文》:“师,二千五百人为师,从币从自。”《吕氏春秋、古乐篇》云:“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石刻中的〓应还是代表〓部落的图腾,在〓的前后,两个〓可析作两师(当然人数不一定即二千五百人)即〓部落的两师队伍。有人认为〓似乎可以代表一个人的五官,如是,其下一个则无法解析。因此,把〓说成仍是图腾,代表〓部落率有前后二师征战,此析似乎妥些。
  接下来的是〓字,这在全部石刻人物形状中也独异。主要是其右下身的刻划,似腿又似戈,又似以戈击伐人之状。甲骨文伐作〓(前七·一五·四)作〓(京都三四〇)(甲文编卷八、四)《说文》:“伐、击也,从人持戈。”甲骨卜辞中杀人祭祀叫伐,出征打仗杀人叫征伐,此字如是,亦可析征伐。
  再接下来的是〓字,从字形看,应是人首无疑了。但有的同志认为这是番或畲字等等。《说文》:“番,兽足谓之番,从采田。”“畲,三岁治田也。”二说似乎都难以相附。按照我们的看法,还是以文字形象本身字义解析为妥,此即人首或首字。《广雅、释诂》:“首,君也。”这里的首不一定代表君首,但代表酋首似有可能。
  左上刻第一字为〓,字形为高举双手,倾身蹑足状,与第一刻的俘虏字形相似。《说文》:“俘,军所获也。”此亦应为俘字。第二字为〓状,似一人侧身拱手哈腰状。从字形上看,此人形似一副被征服降伏的样子,因此把它析为伏字似妥。再接下来的也是一人首,字形基本与右边的人首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右边的人首安详从容,左边的人首凹目塌鼻,龇牙咧嘴。照此似乎可理解为右边的人首尚在遭到击伐之前,而左边的人首则是遭到击伐之后或被杀后砍下的首级,故呈龇牙咧嘴状。
  根据以上分析,此文字似可通读为:〓(部落)二师(征)伐(敌)酋(首)俘伏(敌)酋(首)。
  第六刻(图版7)
  左边石刻共有三个文字组,第一字刻得形象生动,似一人手舞足蹈,趾高气扬,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表现武王伐纣胜利的《大武》舞,据孙作云先生考证,其舞姿昂扬顿挫,表现战争及胜利时手足并舞,尤为激烈。〓照此字形此字似也可认为是欢呼胜利的〓部落的一兵士。第二个字的字形象一巨兽正在吞噬一个人。据此,有同志析为战字,按战字金文从单从戈不从人,而石刻的这个字,恰如一巨兽在吞噬一人,被吞之人身首手足雕刻得栩栩如生,如果把它说成是兵戈之类实难令人折服。从字形看,这个巨兽被雕刻得庞大可畏,双目炯炯,富有神威。《广雅、释诂》“兽守也。”兽为兽之声符,守首古音同。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认为兽可通首,此说可从。〓据此,我们认为这个巨兽可能即代表〓部落或其酋长。或者它是简化了的〓图腾的复原,象征〓部落的力量。字形表明它正在吞噬(消灭)着被征伐的对方部落的人。因此从字义上说,此字似乎可理解为(吞)噬或(消)灭之意。
  那么,被吞噬或消灭的是哪个部落呢?请看最后一个字“〓”明眼人一目了然,这是戉即越字。此字与甲骨文戉字相同,以上已述本刻中这个戉字与其他二刻中代表兵器的钺字写法有所不同,正因为这样,我们也才更加明白,这里的戉字是代表部落(氏族)名称而不是表示兵器之称。
  我们知道,许多研究百越史的学者基本上认为古代越族的名称可能是出自于当时的兵器即戉。戉通越,这种说法可以肯定。因此,这里的戉字也可能代表戉即越部落或氏族。当然,当时的越族是“百越杂处,各有种姓”,石刻所指,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矣。
  至此,这个石刻三个字形可析为〓(部落)噬(灭)越(某个部落或氏族)。
  根据以上分析,华安摩崖石刻的全部内容可试析如下。
  第一刻,表现〓部落酋长(王)率领人马出征讨伐某个(越)部落前的情景。〓王端坐中央,旁边悬以图腾,上方左右兵戈纵横,旗旄飘扬,警鼓正振。王的下方两兵士擎戈押俘,跃跃欲动。
  第三刻,表现〓王在出征前杀戮俘虏以为牺性(祭祀神明祈求保佑战争胜利)的场面。以钺杀早先被俘的敌方酋长,以箭镞穿首悬于旗架之上,弃尸于下,一士执另一俘虏令其趴下执行刖刑。
  第四、五刻,表现〓王披挂齐整,乘钺而进,率众亲征的场面。第六刻(右刻)表现〓部落二师在征伐中(征伐敌酋首俘伏敌酋首)的战斗场面。(左刻)表现了〓部落以巨兽般的神力吞噬(消灭)了越某一部落(氏族)的情景。它形象地告诉我们,此次征伐是以〓部落的胜利而告终。
  至此,石刻的全部内容可以初步使人明白了,这是记载〓部落征伐越某一部落(氏族)的一次战斗纪功石刻。它形象地告诉人们当时发生在福建南部地区的这场征战。而作为记载胜利者战绩的纪功石刻,我们就不难推测,华安摩崖石刻的作者即〓部落他们自己。
  三、关于。崖石刻与越的关系试探
  (一)〓部落的族属问题
  根据以上石刻内容的试析,说明〓部落在当时已经是一个比较强大的部落。那么,他们的族属问题如何呢?
  由于商周时期福建地区的历史概况见诸史书的寥寥无几,长期以来它的面貌难以探讨。一般认为,战国时期福建始有闽越族。近年来,由于考古工作的不断开展,福建各地陆续发现、出土一批先秦时期的遗物,这对探讨这一时期的古代历史裨益不浅。尤为重要的是武夷山船棺的发现和清理,使我们认识到早在商周之际,福建地区就已经是越人的聚居地之一。
  华安地处闽南地区。这里崇山峻岭、林木郁葱。解放以后,考古工作者在这里调查发现了不少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遗物,以及一般认为是始于商周的印纹硬陶,这说明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之后这里就已经有了人类在活动。
  从史书上看,先秦时期的越族正式见于史籍的是春秋时期的越国。公元前三三三年,楚威王灭越国,“而越从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在这之前,一些同志把越的历史追溯到夏商时期南方众多的土著氏族部落的泛称。由于后来越族内部“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史籍上泛称百越。
  从华安摩崖石刻中最大的人物形象即第四刻的“王”字看,其胸前多出一横,纵观全字,似一“王”字。这与广东等地出土的以“王”字形纹为标记的青铜器铭很相似。而广东等地这类青铜器属于战国时期的南越人所有,即也属于越人的文化范畴。因此,尽管二者之间时代不尽相同,但是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九七四年在闽南地区南安大盈出土的上溯西周、下至春秋
  时期的我省第一次成批发现的青铜器,其中有铜戈、戚、矛、匕首、锛、铃等共25件,据认为这批青铜器具有显著的地方色彩,有自己的独特风格,可能是古越族的遗存。〓如是,那么说明至少在西周,闽南地区也已经是越人的聚居地,并且说明他们已经有了较高的生产力水平。早期一些史籍说福建“周为七闽地。”,七闽可能是泛指,也可能是指此时福建等地已经存在七个比较强大的蛮(越)部落。这个问题从南安出土的青铜器和华安摩崖石刻所反映的〓部落中似乎也可以得到印证。再联系到华安摩崖石刻中“王”字的刻划与广东南越族独特的“王”字形纹饰相似,这些都使我们有理由推测,这个〓部落的族属似乎也应属于越。当然,各个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越人其社会历史的发展水平也是不平衡的,这包括〓部落象形文字的使用等等,由于限于材料,这些问题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探讨。
  (二)关于〓与〓部落的关系
  根据以上所述,肯定有人会问,既然石刻是记载〓部落征伐了〓即越部落,那么怎么〓部落也变为越人的部落呢?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
  首先,我们知道商周时期百越分布的范围广泛,部落松散,即已经多次引述的“百越杂处,各有种姓。”《隋书、南蛮传》亦云:“南蛮杂类……古先所谓百越也。”当时,在同一地区分别居住着不同血缘关系的百越部落,这种现象是存在的。
  其二,越人性悍,好相攻讨。《汉书、高帝纪》载:“越人之俗,好相攻击。”《隋书、南蛮传》也说:“其俗断发文身,好相攻讨”。从华安石刻的内容看,这两个部落之间似乎不止一次地进行着征战。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既使在同一民族的不同部落之间,为了生活和生存,他们有时和好相处,有时也会进行互相争斗。这正如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所说
  的那样:“起初他们追求扩大他们的共通领土,后来便抗拒异族入侵……为着生活和他们新领土的占有,须从事于激烈的斗争……。”〓蒋廷瑜同志在一九八〇年百越史学术讨论会上的《从考古发现探讨历史上的西瓯》一文也认为,“从历史记载来看,百越内部战争是很频繁的。(此时的西瓯人)墓中随葬兵器相当普遍,正是这种战争频繁的反映。”一九七四年南安出土的25件器物中,其中大部分也为兵器,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闽南地区越人之间的战争现象也是存在的。因此,把石刻中〓与〓部落的征战解析为越族中两个强弱不同的部落之间的征战,这似乎还是可以通的。
  (三)余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初步认识到,以华安摩崖石刻为标记的历史遗物告诉我们,商周时期福建南部地区也已经存在着一些支系不同的越人部落。他们崇拜图腾,尊敬鬼神,已经掌握和使用各种青铜工具和兵器,并赖以进行劳动生息和发动征战。他们之间有强弱之分,时常发生战争,并且掠杀俘虏。然而尽管如此,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他们与其他地区的越人一样,在为创造本民族的共同文化之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由於这样,华安摩崖石刻所反映的内容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它为我们研究商周时期,尤其是福建沿海地区越人及其当时的历史状况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附注

注释: ①见1935年《岭南学报》四卷二期 ②见《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11期 ③④见《云南社会科学》1981年第3期 ⑤《文物》1978年第5期 ⑥《文物》1980年第6期 ⑦摩尔根《古代社会》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页 ⑧《古文字研究》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1页 ⑨朱天顺《原始宗教》第52页 ⑩马叙伦《读金器刻辞》第62页 〓徐恒彬《南越族先秦史初探》,载《百越民族史论集》 〓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第269页 〓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第153页 〓见《史记·越世家》 〓《考古》1977年第3期 〓摩尔根《古代社会》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7页原载《福建文博》一九八四年第二期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六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六辑》

本书介绍了中国东南沿海古代氏族的文明,并呼吁深入研究仙字潭摩崖石刻文字,以了解古代氏族的生活。作者认为这些氏族的文明经过几千年已经湮没了很多,需要寻求大洋洲、北海道、阿拉斯加或冰岛等地的资料。本文强调了进入这个广阔园地获取丰富成果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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