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仙都客户的人口与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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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033
颗粒名称: 四、仙都客户的人口与婚姻情况
分类号: C924.2;C913.13
页数: 6
页码: 23-28
摘要: 本文探讨了仙都客户作为大姓的奴仆所面临的劳役和租佃状况。每年,他们要为大姓主家承担大量的劳役,租种主家的族田,并交纳高额的地租。实物定额租高达总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二,但同时也收到一些劳役的酬劳。此外,客户还利用一些空余时间,出外为人佣工以维持其生活。
关键词: 仙都客户 人口 婚姻情况

内容

仙都的林、黄、刘、蒋、汤五大姓自明前期迁入定居之后,至今已繁衍二万人以上,而林、黄诸大姓隶属下的客户奴仆,虽然亦定居于仙都数百年之久,但到解放前夕,仙都各姓客户只剩有一百人左右。仙都客户的世系得不到正常的传衍,人丁逐渐减少,我们认为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一、客户在大姓主家的残酷剥削奴役之下,经济地位十分低下,生活极度贫困,使得数百年来客户始终只能进行最简单的再生产,包括劳动力本身的再生产。我们上面讲过,客户在大姓主家沉重地租和繁重劳役的多层剥削之下,虽然一年到头胼手胝足地辛勤劳动,但亦只能维持七、八个月的生活。有的甚至经常处于饥寒交迫之中,如下林田头客户周埋吓,解放前穷得晚上睡觉全家只能盖棕衣,治穷无术,周埋吓终成为饿殍。客户偶受风寒,无钱医治,只能任其逐日加重,坐以待毙。据仙都年老的客户回忆,仙都叶姓客户于清末本来也有一百余人,但在民国期间因发生鼠疫,死亡殆尽,至解放时只剩下三户。在正常年景里,客户的人口亦能稍微增加,但一迁凶年,饥荒疾疫,交相侵害,客户人口又急剧下降。数百年来,客户的后裔就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幸存下来的。一般客户因生活贫困,营养不良,容易感染疾病以致身体衰弱,寿命短促。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凡遇到老年客户,大多是矮小消瘦,这是他们饱受辛酸的痕迹。
  数百年来仙都客户传衍缓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的婚姻权利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使客户们的婚姻选择范围极其狭窄。他们的主要通婚范围只有如下几种:
  (一)在不同姓氏的客户之间进行通婚,这一现象在旧社会极为普遍。根据我们的了解,现存的仙都各姓客户中,他们相互之间大多有因通婚而形成的亲戚关系,如中圳客户叶火旺的姐姐嫁与先锋客户杨春水为妻,而叶火旺的母亲又是下林田头客户周民的女儿。仓间客户廖三祠的母亲娶自先锋叶姓客户,而中圳的客户杨家两兄弟之妻又娶自仓间的廖家。不过由于客户中成家的人不多,可供出嫁的女子自然很有限,因此有女儿的客户,一般喜欢采取招赘的办法,故在客户的相互通婚中,招赘比娶取更为普遍。
  (二)与其他的贱民阶层相互通婚。在明清时期的华安一带,除小姓客户沦为大姓的奴仆之外,另外有一些民间所谓之“下九流贱民”,如无籍剃头匠、糊纸匠(为民间进行超度阴鬼,做法场等迷信活动,糊装各种纸厝、纸轿、纸人等)、乞丐等,这些贱民虽非专属于某家某姓的奴才,但他们因社会地位低下,屡为各大姓豪家所欺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与客户就能够经常来往,同苦乐,同呼吸,以至他们的儿女互相通婚。如大地村客户乐随,其弟娶仙都圩剃头匠之女为妻便是一例。
  (三)收养童养媳。明清时期至民国,福建一带素有溺女、弃女之风,一般民户产男则养大,产女则多遗弃,于是有一些人贩,从远处各县贩来为其父母摈弃的幼女,到华安仙都一带出卖,价格比较便宜,同时,稍稍养大,又可成为家里的重要辅助劳动力,因此,仙都许多客户都愿意从人贩子那里买来幼女当童养媳或养女,待到长大成姑娘,便配与儿子为妻或招赘其他客户入门成亲。现在还健在的中圳楼仔底客户叶文的母亲,便是清朝末年人贩子从安溪一带贩来,为叶文的祖父所收养长大的童养媳。
  仙都客户的婚姻虽然有以上三种来源,但由于本地的大姓及一般的编户齐民均不愿与之通婚,因此,客户的通婚范围仍然是十分狭窄的。同时,客户的经济状况十分恶劣,也使得他们不能进行正常的嫁娶。大凡婚嫁,总须费一笔钱银,但许多客户连日常生活都很难维持,又那有钱银进行婚嫁呢,从我们的调查材料看来,客户中成年男丁因贫难娶,孤独一生的十分普遍。结果人口的繁殖率比一般人低得很多。继嗣香火往往是单线独传,甚至成为绝户的各所在都有。中圳楼仔底客户林文佃一家五代的婚姻情况颇能说明这一问题,现将林文佃一家四代的婚姻并继嗣状况。
  林文佃②祖先原是漳浦县林姓,自明代迁居华安仙都,传至林文佃为第十九代,故林文佃的祖父辈应为第十七代,兄弟三人。
  第十九代(已解放)
  至今全家共有男丁五人,亦即从漳浦林姓迁入仙都为人当奴仆后,传至十九代,历时数百年,经过解放后三十余年的发展,才由一男丁恢复至五男丁。
  从上列的客户林文佃四代婚姻传衍表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大姓主家对于客户婚姻权利的严格限制下,客户的通婚范围极其狭窄,这就使得客户的许多男丁得不到正常的婚配,终身孤苦伶仃,谈不上所谓“瓜瓞之绵绵”。
  综上所述,大姓主家对于客户奴仆经济上的残酷剥削以及对于客户婚姻权利的限制,这是造成客户人口经数百年而无所发展的两大重要原因。我们从其他省外地区的蓄奴情况看来,明清以来以至民国,这些地区奴仆的数量之所以减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奴仆的反抗斗争而摆脱奴籍;有清朝雍正年间解放奴婢身份法令的作用等等。但仙都客户数量减少的原因却是例外的,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仙都客户之所以沦为奴仆,是由大姓宗族封建暴力统治造成的产物。因此,在宗法势力稳固的华安仙都一带,清朝政府有关解放奴仆身份的法令,是很难冲越宗族势力的藩篱,而恩及大姓严格控制下的客户的,其次,在仙都,客户是隶属于整个大姓家族的公共奴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奴仆们不能进行丝毫的反抗,因为客户若有稍微反抗,必将遭到大姓阖族的镇压,因此,自明代客户沦为奴仆以来,仙都始终未能发生过任何的反抗斗争。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本书共分五节:一、蓄奴的起源及客户的社会地位;二、仙都客户的劳役负担;三、仙都客户与主家的经济关系;四、仙都客户的人口与婚姻情况;五、仙都客户是奴仆而不是佃仆。另附仙都之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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