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协商会、视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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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63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协商会、视察、调研
分类号: F426.31
页数: 13
页码: 196-208
摘要: 第二条规定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协“可根据中共、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委员视察或调研,
关键词: 漳州 协商会 视察 调研

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扬民主监督作用”。第二条规定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协“可根据中共、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委员视察或调研,
  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委员履行政协三大主要职能的有效方式;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通过实地视察或调研,开阔视野,对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大决策的具体贯彻执行情况增长感性知识,加深理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向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4—1998年,区政协四届委员会在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举行10次专题通报会或协商会,分别就《关于制定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案》《芗城区“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芗城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中共芗城区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进行了专题协商会,提出了许多诤言与良策,得到中共芗城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并采纳。在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82次视察、调研、考察活动,参加活动的委员达1329人次,其中1996—1998年进行44次视察、调研、考察活动,参加活动的委员达715人次,形成专题视察、调研、考察报告38份,提出208条建议意见,对促地我区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999-2003年,区政协五届委员会运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有效形式进行协商,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突出特点。五年来,先后向中共芗城区委、区政府报送《建议案》9篇、《协商意见》10篇、《视察报告》19篇、《调研(考察)报告》21篇。
  2004—2006年,区政协六届委员会全面落实省、市、区委第三次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共芗城区委提
  出的“工业兴区、开放强区、商贸富区”的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组织全区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通过协商、视察、考察等活动,为我区的各项事业发展献计出力。三年来,组织委员开展履行职能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协商意见》10份、《视察(考察)报告》14份、《调研报告》11份,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意见,推动了芗城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2007年,区政协七届委员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在认真总结历届经验,继续坚持政协已有成功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强政协工作的新路子,研究新情况,力求使政协工作有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制定了《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推动了区政协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有效开展。按照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的原则,开展了协商、视察、调研、考察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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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漳州永芳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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