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634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主席会议 |
分类号: | I277.8 |
页数: | 32 |
页码: | 156-187 |
摘要: |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主席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召开主席会议时,各委、办负责人视情列席。必要时也可邀请与会议议题有关其他人员列席;协商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1993年2月18日举行。讨论修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22日召开区政协常委会议,时间一天,上午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下午讨论修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议程等。办公室汇报近期政协几项活动;初定6月10日召开四届二次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常委会议相关事宜。 |
关键词: | 漳州 主席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