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6318 |
颗粒名称: | 七、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3 |
页码: | 57-59 |
摘要: | 第一条为发挥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参照上级政协的有关条例,结合芗城区实际,制定本条例。评性的意见;对反腐倡廉情况的反映及其意见建议;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灾害的实情分析和防治对策;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建议等。第十条维护政协委员、区政协各参加单位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权利。第十二条本条例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
关键词: | 漳州 芗城区 民意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