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6314 |
颗粒名称: | 三、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 |
其他题名: | (2007年9月3日政协第七届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5 |
页码: | 39-43 |
摘要: |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主席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协助主席工作。第四条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政协章程和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规定、决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积极参加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举行的会议和活动。(二)审议本届区政协变更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五)审查以区政协或常务委员会名义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第十七条本规则经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
关键词: | 漳州 芗城区 主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