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5877 |
颗粒名称: | 草蜢 |
分类号: | K292.54 |
页数: | 1 |
页码: | 79 |
摘要: | 有一首《草螟弄鸡公》的闽南方言歌曲十分流行,但歌曲却将方言中的“草蜢”写成“草螟”,那就错了。“螟”是螟蛾的幼虫,以稻心为食,为农作物的害虫之一。所以杜预为《左传》中讲述螟虫为害时作注称“虫食苗心者,为灾。”闽南方言中所说的“草蜢“,指“螽斯”。清康熙《龙溪县志·物产》载:“螽斯,谓之草蜢。”光绪版《漳州府志·物产·虫之属》亦云:“螽斯,方言曰草蜢也。长股青色,五月中以两股相协作声,一声九十九子。在田间,不害稼。”《府志》云草蜢不害稼,恐不确,盖螟、螽虽不同形,但其害稼是一致的,《汉书·刘向传》:“水、旱、饥、蝝、螽、螟螽并起。”是其证。草蜢的正确写法是“蚱蜢”。 |
关键词: | 漳州 方言 草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