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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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839
颗粒名称: 落实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回忆
分类号: K292.54
页数: 6
页码: 46-51
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胡耀邦同志关于“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坚决、彻底、尽快、妥善”地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精神,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市委用三年时间为处理好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平反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解决了一部分地下党组织和党员的党籍问题,恢复了他们的革命形象。
关键词: 落实 历史遗留 问题工作

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胡耀邦同志关于“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坚决、彻底、尽快、妥善”地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精神,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市委用三年时间为处理好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平反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解决了一部分地下党组织和党员的党籍问题,恢复了他们的革命形象。
  处理好地下党的历史遗留问题,首先恢复地下党组织的革命形象,漳州是福建革命根据地之一,漳州(现芗城区)的地下党组织有很长的光荣革命斗争历史,它的特点有:一是建立党组织的时间长,早在1926年10月当时党中央就从上海派翁振华来漳州开展革命活动,建立党组织;二是发展规模较大,不仅有党组织而且有游击队武装斗争;三是武装斗争持续时间长,从1932年开始一直坚持斗争到全国解放;四是为全国革命的胜利做出重大贡献。
  漳州地下党和漳州人民在中国革命斗争中,付出了重大的牺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漳州地下党不愧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组成部分,她领导的武装不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支英勇的战斗队伍,漳州地下党组织在人民心目中的革命形象是不可磨灭的。
  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工作上的失误,解放以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伤害了不少地下党干部,特别是“文革”期间,全国范围内掀起一个所谓“揪叛徒”运动,残酷地打击迫害革命干部,漳州地下党同样地深受其害,地下党的革命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1981年胡耀邦同志在我省陈贵芳同志的信上作了重要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就先从福建抓起”。同年三月胡耀邦同志对江一真“关于落实原闽南白区知识分子地下党员政策问题”的建议信又作了重要的批示,这些批示都完全符合漳州的实际情况。
  当时,漳州市委对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是重视的,把它列入市委重要日程,多次听取汇报、检查、督促,决定市委副书记、市长梁才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镇乾亲自抓这项工作,成立地下党问题办公室,决定由阮位东、许标为正副主任。同时抽调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漳州地下党同志大多进入花甲之年,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再不抓紧,对增强干部团结,对发展安定团结局面,对改革开放,对“四化”都是十分不利。
  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始终遵循项南同志提出六点意见为指导思想,这六点意见是:一既要解决问题,又要有利安定团结;二要考虑当时历史条件,不要追究个人责任;三要坚持党的原则,不要超越地下党问题,避免节外生枝;四组织和个人要加以区分,不能因为恢复地下党形象,对个别人的严重问题和错误也不算了;五有些问题要分两步走,先解决地下党问题,然后再办理工作安排、政治待遇、工资级别问题;六还是宜粗不宜细好。
  在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我们抓紧办理几件大事。
  1、遵循积极、认真、严肃、谨慎的方针,复查并经地委批准,认定三个组织为党的外围革命组织,“龙溪人民解放大同盟”,“龙溪西北乡人民五转抗征队”,“漳州大路书店”。这3个外围组织的成员经审查认定的有214人。批文指出,凡是参加该组织而被错定结论,作错处理的成员,应予改正,恢复名誉。
  上述三个组织解放初期向军管会办理交接手续,人员由军管会分配安排,但在肃反时又予否认。如黄阿章解放初期分配在五区工作,当了副区长,发展入党时交代参加抗征队,从此,不但不能入党,副区长也免职,落实政策后,逢人就说:“当时有怨气,晚年有福气”。
  2、审理和复查漳州芗潮剧社。这个组织1934年春成立,是中共漳州工委领导的革命群众文艺团体,有党支部组织。1938年10月有二十多位社员参加新四军,北上抗日,五位同志参加红三团坚持武装斗争。芗潮剧社在解放初期,经龙溪地委宣传部认定为革命组织,“文革”中揪叛徒集团又给否认,现已确认为党的外围革命组织,参加芗潮剧社有103人。
  3、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复查涉及地下党的刑事案件。地下党人员申诉受刑事处理的案件17件,其中历史老案13件,“文革”案4件。受刑事处理的判死刑3件,判徒刑14件,经法院复查重判的,死刑改判无罪2件,徒刑改判无罪11件,不追究刑事责任1件,维持原判3件。错杀、错判82.4%得到平反纠正,恢复政治面目,如戴施洋同志1940年参加革命,1948年执行任务时枪杀土匪头郭老鹏,同时误伤一个农民,1953年以血债一条判刑,戴施洋的土地被占、房屋被没收,女儿临时工一直无法转正。法院复查这起案件,改判无罪,土地所有权归戴施洋,没收房屋退还,配合劳动局将戴施洋的女儿转为正式工,戴施洋非常感谢,他说“共产党好,落实政策好,法院办案好。”带着女儿、孙子到“地下党办”表示感谢。
  4、纠正平反未经过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外案42件,其中历史老案24件,“文革”案件18件,这些非法审讯的案件,百分之八十一发生在农村乡镇,把地下党人员当土匪、叛徒、反革命,绑、吊、打、抄、批斗,甚至私设刑堂管制、关押、跪吃粪便,这些冤假错案全部平反纠正,恢复政治荣誉。
  5、复查了党政纪律处分的案件26件,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案件3件,开除党籍3件,开除公职12件,其他处分8件。
  经过复查撤销“双开”处分而恢复的3件,恢复党籍3件,恢复公职9件,撤销其他处分9件,维持原处分2件,93.32%的案件得到落实纠正,如郑交通同志1943年7月参加革命任过漳南工团主任,武工队队长,1951年剿匪反霸路遇土匪头、反共救国分队长郑文理,郑文理而被打死。因此,郑文通以违反纪律任意杀人罪处一年六个月徒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清退回乡,经龙海市法院复查宣布无罪,收回安排,郑文通全家高兴,连他乡村的亲人也为郑文通的平反而高兴。
  6、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诉恢复党籍29人。经复查,在地下时期确曾入党又具备党员条件的,批准恢复党籍25人,认定没有入党的3人,是地下团员1人。
  7、评定“五老”184人,其中老苏区干部2人,老游击队员87人,老交通员49人,地下党员8人,接头户18人,同时合理解决“五老”人员政治待遇、经济补贴,目前“五老”人员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本人死后其家属还可以享受80%补贴。杨品同志早期参加乌石暴动,国民党抓她打她“红军婆”,解放后斗她“土匪婆”,她说:“落实一个人救了三代人。”在“五老”人员座谈会上,她50多年没有唱过红军歌、暴动歌、七劝妹、八送哥,现在却一首又一首地唱了。
  8、调整了地下党干部工资。目前在职的地下党干部60人,(不包括外围组织的在职干部)符合调整工资的32人,调升一级22人,调升二级10人,这些地下党干部因受到错误的审查,错作处理而工资偏低的问题得到调整,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
  9、尊重干部“四化”原则和“补救”精神,在地下党干部使用安排上,按干部标准,采取“补救”措施,安排和调整了地下党干部23人,其中地厅级5人,县级1人,部委办级2人,局级9人,科股级6人。
  10、落实地下党人员建国后种种原因离队18人,现已落实收回安排工作10人,恢复干部同时办理离休2人,发给退职金1人,发给定期补助3人,不予认定2人。
  11、申请更改入伍时间39人,经复查批准更改入伍时间32人,未能更改入伍时间的是参加外围组织人员。
  在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广大地下党干部,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向前看,表现了受党教育几十年的老同志应有的觉悟和坦荡的胸怀,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
  在三年时间里,我们在省委、地委直接领导下,遵循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公公正正,合情合理。实践证明,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恢复地下党的革命形象,分清大是大非,增强全党的团结是得党心顺民意,不仅绝大多数地下党同志感到党的温暖,表示满意,而且得到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真正调动了积极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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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文史资料》

本书系统介绍了漳州市芗城区的史料,其中包含故园踪影、往事寻踪、文革残忆、历史街区、星火拾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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