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的耕牛保险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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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562
颗粒名称: 解放初期的耕牛保险证
分类号: F842
页数: 2
页码: 129-13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这张1952年南靖县武林乡人民政府、南靖县人保特约代理处出具的耕牛保险证:保险契约畜字第南牛12号,证书采用双面印刷。牛主高中兴所有的耕牛已参加第二区武林乡牲畜保险会团体”向本公司投保了耕牛保险,计得保额人民币叁拾式万元(旧版人民币):保险责任及各项条款悉依照所订契约办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靖特约代理处”缴付保费记录。同年中国人民银行漳州中心支行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漳州特约代理处“福建人保除了开办企业财产强制险外”还开办货物运输保险、人身保险、牲畜保险等。
关键词: 南靖县 耕牛 保险证

内容

这张1952年南靖县武林乡人民政府、南靖县人保特约代理处出具的耕牛保险证。证号为:“保险契约畜字第南牛12号,牛体编号第187号”。
  证书采用双面印刷。正面上方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下方右边印“耕牛保险证”,保险证的内容为:“牛主高中兴所有的耕牛已参加第二区武林乡牲畜保险会团体,向本公司投保了耕牛保险,计得保额人民币叁拾式万元(旧版人民币),保期壹年,自壹玖伍式年叁月拾柒日起保计保险费玖仟陆佰元,保险责任及各项条款悉依照所订契约办理。此证。”落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要保人:高陈港印章”。出单时间填写:“1952年3月17日”。正面钤盖“南靖县第二区武林乡人民政府印”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靖特约代理处”两方蓝色印章。背面上方是“更改记录”,下方是“缴付保费记录”,采用表格式填写内容。
  据《福建省志·金融志》记载:“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1950年福建省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同年中国人民银行漳州中心支行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漳州特约代理处。福建人保除了开办企业财产强制险外,还开办货物运输保险、人身保险、牲畜保险等。”这张漳州市南靖县人保特约代理处出具的保单,正是当时根据省人保公司开办的险种而办理。
  新中国初期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当时一头耕牛的价值从某个侧面比较,甚至比现在的一部汽车的份量还重。这张当年的耕牛保险证,记录了解放初期福建保险系统开展保险工作的情况,从中可了解上世纪五十年代投保的险种、保单的格式、保费的计算等内容,是新中国保险业的一件早期实物史料。

知识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文史资料》

本书记录的是一部巨书,一部再现漳州中心城区——芗城150多年地方文化历史的《漳州芗城文史资料》合订本于2010年5月出版发行。这部书共六卷八册,400多万字,文稿1000余篇,插图500多幅,反映了漳州百余年的政治风云、社会兴衰、人物足迹、物产风情、地方掌故和文化特色。作者大部分是漳州本地的各界人士或全国各地高校学术单位的教授及台湾、国外的漳籍同胞,年龄从清朝光绪年间出生的老者至新中国时代的新人,他们从“亲历、亲见、亲闻”写作原则再现漳州的百年沧桑,是漳州几代人心血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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