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5558 |
颗粒名称: | 漳州通敏电话公司收据 |
分类号: | F812.42 |
页数: | 3 |
页码: | 122-124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收据为竖式,高11.4厘米,宽25.3厘米。背面是注意事项,内容是:“此收据在电话撤销时,可持向本公司会算。若不随时前来会算,即将该押(租)金扣抵。其不敷者,仍须追缴;其扣抵而有余者,逾十二个月不来领取,即行取消,以资结束。通敏电话公司启”。据史料记载,漳州通敏电话公司创办于1925年4月,创办人是厦门富商黄奕住。70多年前的漳州,能够用上电话的只能是一些达官贵人及政府部门和富裕的商家。这张押金高达大银30元的收据,从票面上看,没有任何标明已“会算”的印记,想必还未兑付。何以流传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
关键词: | 漳州 通敏公司 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