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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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482
颗粒名称: 土地改革
分类号: D651.1
页数: 1
页码: 148
摘要: 1951年9月上旬,漳州市(芗城区)开始开展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占全市(区)总人口54.18%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合理分得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广大农民实现了千百年来“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和愿望,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土地改革彻底铲除了封建地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农民翻身得解放,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彻底胜利。初级合作社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土地分红、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1955年初,全市(区)郊区共组织初级合作社26个。
关键词: 漳州市 土地 改革

内容

1951年9月上旬,漳州市(芗城区)开始开展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占全市(区)总人口54.18%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合理分得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土改前,雇农人均拥有的土地仅0.0008亩,土改后增至1.73亩;贫农由土改前的人均0.48亩增至1.13亩;普通中农由土改前的人均1.011亩增至1.36亩;富农由1.51亩减至1.006亩;地主由1.936亩减至0.8亩;地主兼工商业者由0.446亩减至0.35亩;工商业兼地主者由0.902亩减至0.03亩。广大农民实现了千百年来“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和愿望,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土地改革彻底铲除了封建地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农民翻身得解放,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彻底胜利。1953年,全市(区)农业总产值681.16万元,比1951年增长了8.93%;粮食平均亩产373.5公斤,增长5.66%;全社会粮食总产量2650万公斤,增长6.13%。1954年,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发展,土改后农民组织起来的农业互助组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要求,农村开始组织初级合作社。初级合作社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土地分红、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1955年初,全市(区)郊区共组织初级合作社26个。

知识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漳州地区的文史资料、故地踪影、往事寻踪、人物春秋、姓氏选登、经济发展、台岛践履、文献集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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