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星村委会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413
颗粒名称: 二、南星村委会的沿革
分类号: K250.657
页数: 5
页码: 18-22
摘要: 南星村委会由上街、姜园亭、陈林、诗墩四个自然村及鹭洲路,内街路、横街路、外街路、九间半、石水井、灰窑口、六九新村等居民组组成村委会的。村委会在建制之前,先由南山街和桥南街两街合并,后又由龙溪县九湖公社划入上街、东林、诗墩三个自然村组成。1951年6月,南郊成立两个街政府。居住在中山桥南端,包括姜园亭、蜈蚣山一带住民成立南山街政府,属第一区管辖;居住在新桥南端,包括白鹭洲、后田一带住民成立桥南街政府,属第二区管辖。因此,农民和居民混居一起,被称为带有农业性质的街道。二是农村型的为第二批,有南山街、桥南街等6个街。
关键词: 漳州 南星村委会 沿革

内容

南星村委会由上街、姜园亭、陈林、诗墩四个自然村及鹭洲路,内街路、横街路、外街路、九间半、石水井、灰窑口、六九新村等居民组组成村委会的。村委会在建制之前,先由南山街和桥南街两街合并,后又由龙溪县九湖公社划入上街、东林、诗墩三个自然村组成。
  1951年6月,南郊成立两个街政府。居住在中山桥南端,包括姜园亭、蜈蚣山一带住民成立南山街政府,属第一区管辖;居住在新桥南端,包括白鹭洲、后田一带住民成立桥南街政府,属第二区管辖。两街都地处沿江繁华地带和两桥南端桥头,在水陆交通要道周边,住民从事半农半工,半农半贩的职业为多。因此,农民和居民混居一起,被称为带有农业性质的街道。
  1951年9月,全国各地土地改革运动开始,漳州市成立市郊土地改革委员会,并抽调一批干部、军人、积极分子、民主人士等人员,组成工作队下街进村开展土改。根据郊区不同情况,分为两种类型分批进行,一是郊区型的为第一批,有大同街和东岳街。大同街为土改的试点街。二是农村型的为第二批,有南山街、桥南街等6个街。时间从1951年11月中旬至1952年3月中旬总结,9月底结束。
  土地改革以后,市郊农村消灭了地主经济,把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个体所有制,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经过一段时间的劳作,南山街、桥南街的农民,在中共漳州市委“组织起来”、“爱国增产”的号召下,于1952年春耕时,以“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为原则,组织起互助组,形式有临时的;季节性的。使农时活动得到保证,耕作条件得到改善,扩大了生产,取得增产增收的效益。
  1954年,市委对各农业街的互助组深入调查研究,决定以南山街的杨菜头、解放街的颜亚洲这两街常年互助组为基础,创办农业生产社(即初级社)。在市委的重视下,两街经过九天的宣传发动,当年11月12日,解放街成立“新生农业生产社”,由颜亚洲任社长。11月22日,南山街也成立“群益农业生产社”由吴天助任社长,社址设在姜园亭。建社是以杨菜头常年互助组为基础,结合一个临时互助组和5户单干户组成的。初入社农民有21户,78人,经营耕地136.24亩,还有果园、菜园、
  自留地40余亩,牲畜有黄牛5头、水牛1头及毛猪16头,以及犁、耙、谷桶、水车等农具。其时,初级生产社的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的耕牛、农具作价入社、土地入股,由社统一经营,结合劳力价值进行分红。入社的土地仍属社员所有,由社内评定固定的地租付酬。交售公粮由各户负担。原则和做法多数社员还是欢迎的。至1955年底,郊区带有农业性质这8个街道,发展初级生产社达26个,入社的农户有870户,占总农户数的71%。为支持初级社建立好财务制度,市财政局还为各社培训财务人员并加强财务管理及审核,使初级社的收支、分配工作能按章办事。
  1956年初,各地农业合作化掀起高潮。漳州市委于2月中旬,将这26个初级农业生产社、调整合并为6个高级农业生产社(简称高级社),名称为南山、桥南、前锋、群勇、瑞京、大同等。高级社实施的原则是:折价收购社员私有的生产资料,转为高级社集体所有;组织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同工同酬;生产安排和经济核算都在高级社;实行劳动工分计算分红等。至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已有1157户,占总农户的96.7%,耕地6150亩及其他。1957年漳州市委合作部要求高级社实行“三包(包产、包本、包工)”和劳动定额。属于“三包”内的为定额工分加奖赔;“三包”外的评工记分。高级社由于发挥集体力量的优越性,在农业上能够大抓积肥,改造土壤,修建水利,重视农田基本建设,因而农业得到稳产高产、基本上能够完成或超
  额完成“三包”任务。此外,高级社还积极发展集体企业和副业生产。如前锋建炉灶厂、群勇办养鱼场,南山、桥南发展果业、鱼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其他还有建筑队、搬运队、小农具修配等。
  1958年,漳州市第一次扩大郊区,将在农业社的居民分出另建居民委员会。原有6个高级社进行调整合并,即前锋、群勇、瑞京、大同按高级社的规模转为农业大队,南山、桥南合并为南星农业大队,加上龙溪县第九区(九湖公社)划出的上街、东林、诗墩三个自然村也归入南星农业大队,这样,南星的地域分布芗城南郊沿江一带,土地面积与人口增加二倍多。与此同时,龙溪县的第十区(步文公社、今龙文区)又划出古塘、市尾、岱山、农友、诗浦五个农业大队归漳州市,加上原有五个农业大队,于8月上旬组成漳州市“市郊人民公社”,地域环绕漳州市区。南星村以“南星大队”名义成为公社所辖单位。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后,农村经济进入全面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从1981年下半年开始,各生产队相继出现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新的经营方式。这种形式群众称为“大包干”、“包产到户”。它是将集体土地承包到户,耕畜和农具折价卖给农户,承包户应完成规定的农业税、交售任务、公共提留,剩余产品归自己所有。农民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这样,农民明确任务与责任,土话说:“锄头伸有路、利益有
  法度”,很受大家欢迎和拥护。
  1984年,撤销郊区人民公社建制,恢复乡镇建制,生产大队也同时恢复行政村的建制,南星生产大队改为南星村民委员会,原有的生产小队也改为村民小组。
  1998年9月,芗城区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批示,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由芝山镇划出南星村委会归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

知识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漳州地区的文史资料、故地踪影、往事寻踪、人物春秋、姓氏选登、经济发展、台岛践履、文献集萃的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漳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