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漳州盛行养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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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392
颗粒名称: 旧社会漳州盛行养婢女
分类号: D669.8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漳州在旧社会时,养婢女的恶俗盛行,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婢女,多者七、八个,少者二、三个。富家嫁女儿,还要买一、二个年轻的婢女做为嫁妆,俗称“随嫁〓”。养婢女是奴隶制度社会的残余。由于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生活贫困,迫使他们不得不忍心把亲生骨肉出卖给富家当婢女。穷人的女儿沦为婢女,忍受着非人的待遇。许多婢女还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1934年间,南门竹巷下有一个婢女被富商奸污,主妇发觉后,竟活活将她虐待至死。抗日战争胜利后,漳州的养婢女恶俗虽然逐渐减少,但是还是有人以养女的名变相养婢女。一直到了漳州解放,妇女翻身,婢女也得到了解放,养婢女的恶俗才彻底被消灭。
关键词: 漳州 恶俗 婢女

内容

漳州在旧社会时,养婢女的恶俗盛行,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婢女,多者七、八个,少者二、三个。富家嫁女儿,还要买一、二个年轻的婢女做为嫁妆,俗称“随嫁〓”。
  养婢女是奴隶制度社会的残余。由于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生活贫困,迫使他们不得不忍心把亲生骨肉出卖给富家当婢女。穷人的女儿沦为婢女,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她们日夜操劳,吃主人的残羹冷饭,晚上铺破席睡在墙角或灶下,夏天没有挂蚊帐,整夜任凭蚊子叮,冬天盖破旧棉被,不能御寒,苦不堪言。做工稍不小心,或者不能迎合主人、主妇、少爷、小姐的意思,轻责被辱骂,重责大受鞭笞。许多婢女还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
  1934年间,南门竹巷下有一个婢女被富商奸污,主妇发觉后,竟活活将她虐待至死。当时《商音日报》记者张野冰(龙岩人)到这个富家采访时,富商曾向他行贿一百元银币,请他勿发表舆论(当时我也在《商音日报》任外勤记者,故知此内幕)。又有北门镇台街一个旧官僚,把婢女奸污后,恐怕被外人知道,强迫这个婢女用电线在厕所自缢。还有其他许多惨无人道折磨婢女的事例,举不胜举。
  抗日战争胜利后,漳州的养婢女恶俗虽然逐渐减少,但是还是有人以养女的名变相养婢女。一直到了漳州解放,妇女翻身,婢女也得到了解放,养婢女的恶俗才彻底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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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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