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5392 |
颗粒名称: | 旧社会漳州盛行养婢女 |
分类号: | D669.8 |
页数: | 2 |
页码: | 196-197 |
摘要: | 漳州在旧社会时,养婢女的恶俗盛行,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婢女,多者七、八个,少者二、三个。富家嫁女儿,还要买一、二个年轻的婢女做为嫁妆,俗称“随嫁〓”。养婢女是奴隶制度社会的残余。由于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生活贫困,迫使他们不得不忍心把亲生骨肉出卖给富家当婢女。穷人的女儿沦为婢女,忍受着非人的待遇。许多婢女还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1934年间,南门竹巷下有一个婢女被富商奸污,主妇发觉后,竟活活将她虐待至死。抗日战争胜利后,漳州的养婢女恶俗虽然逐渐减少,但是还是有人以养女的名变相养婢女。一直到了漳州解放,妇女翻身,婢女也得到了解放,养婢女的恶俗才彻底被消灭。 |
关键词: | 漳州 恶俗 婢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