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的陈姚胡联宗自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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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387
颗粒名称: 漳州的陈姚胡联宗自治会
分类号: K261.4
页数: 2
页码: 190-191
摘要: 漳州在“五四”运动以后,凡是大姓宗族,一般都有成立姓氏自治会的团体组织,其中最著名的是“陈姚胡联宗自治会”。会址设在东门州主庙内,发起人是当地姓陈的士绅,选举陈智君任会长,陈辛盘任副会长。另聘请两位陈姓为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会中日常事务。经费自筹,向龙溪县党部申请立案。根据颖川陈氏族谱记载:姚胡二姓本来和陈姓同宗。抗日战争期间,“陈姚胡联宗自治会”的主要领导人,死亡的死亡;分散分散,会中事务无人负责,只挂个木牌而已。到了抗战胜利后“陈姚胡联宗自治会”的木牌不翼而飞了。
关键词: 漳州 联宗 自治会

内容

漳州在“五四”运动以后,凡是大姓宗族,一般都有成立姓氏自治会的团体组织,其中最著名的是“陈姚胡联宗自治会”。会址设在东门州主庙内,发起人是当地姓陈的士绅,选举陈智君(陈亮,曾任汀漳道道尹)任会长,陈辛盘(石轩,曾任“五校”校长)任副会长。委员有:陈鉴修(曾任《商报》编辑)、陈家瑞(文人)、陈湘龄(曾任《商音日报》编辑)、陈垂我(天一垂记参行东家)等。另聘请两位陈姓为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会中日常事务。经费自筹,向龙溪县党部申请立案。
  为什么姚、胡二姓也加入陈姓的自治会?根据颖川陈氏族谱记载:姚胡二姓本来和陈姓同宗。考百家姓之谱,同姓不同宗者有所见;而同宗不同姓者,亦有所见。漳州地区历来姓陈者遍布,曾有人用“陈姓十八社”来形容众多。如在东门外的埔尾社(原名“孚美”,今属龙文区步文镇)和圆山麓“田中央”社的村民,几乎清一色都是姓陈的。
  当时“陈姚胡联宗自治会”的组织,多少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如:宗族中有人发生事故纠纷,自治会就出面进行调解,公道合理地判断是非,大错误者,罚款作为社里办公益事业的经费;小错误者,罚在祠堂放几串鞭炮作赔礼。如果较严重的无理殴伤了人(人命案例外),除了向对方负责医药费外,仍是要罚款和放鞭炮,表示承认错误。采用这种“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无事”的方法主要避免双方打官司。在旧社会,百姓诉讼,正是官府生财之道。俗语说:“衙门八字开,无钱莫进来。”
  抗日战争期间,“陈姚胡联宗自治会”的主要领导人,死亡的死亡;分散分散,会中事务无人负责,只挂个木牌而已。到了抗战胜利后“陈姚胡联宗自治会”的木牌不翼而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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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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