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的龙溪县社训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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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382
颗粒名称: 抗战初期的龙溪县社训队
分类号: D675.8
页数: 2
页码: 183-184
摘要: 1938年间,龙溪县县长高凯(浙江人)根据国家总动员的决策,以及省政府,省军管区司令部有关普遍实施军训的命令,成立龙溪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部,由县长兼任总队长。总队部设在北桥街后段暨南局旧址。社训总队训练班设在北桥附近乌衣巷谢氏祠堂,学员由本县各区置辖属的各联保办事处负责推荐,年龄在16岁至2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小学毕业程度文化水平者,经社训总队部委托县卫生院进行体格检查,再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合格者,录取入班受训4个月。学习期间,服装、课本、膳食等费用,全部由训练班供给。受训期满,学科、术科全面考核及格的,发给结业证书,并委以准尉分队长衔,分配各区署联保服务,每人月给生活费12元。
关键词: 漳州 国民党 党团合并

内容

1938年间,龙溪县县长高凯(浙江人)根据国家总动员的决策,以及省政府,省军管区司令部有关普遍实施军训的命令,成立龙溪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部(简称“社训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总队部设在北桥街后段暨南局旧址(今大同路)。
  社训队的人事编制,在总队长之下,设中校教官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省派林春风(长泰人,黄埔军校毕业)充任。上尉督练员2人,由张志鸿(漳州人,黄埔军校毕业)、陈玉蛟(男,南安人)充任。上尉妇女队长1人,省派戴金花(长泰人)充任,专职主持全县妇女军训工作。此外,还有中尉书记章维德(浙江人),少尉文书郑华(漳州人),准尉庶务员石益谦(厦门人)和勤杂兵数名。
  社训队机构成立后,一面组织县城各机关、学校、社团的公教人员,编队开展军事训练,规定每天上午6时,在中山公园司令台前广场集合点名出操1小时,不论职别高低,一律不许无故缺席,半年训练期满,发给参加社会军训结业证书;一面同时举办干训班,培养壮丁和妇女的军训骨干。
  社训总队训练班设在北桥附近乌衣巷谢氏祠堂,学员由本县各区置辖属的各联保办事处负责推荐,年龄在16岁至2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小学毕业程度文化水平者,经社训总队部委托县卫生院进行体格检查,再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合格者,录取入班受训4个月。学习期间,服装、课本、膳食等费用,全部由训练班供给。受训期满,学科(课堂教育)、术科(操场军训)全面考核及格的,发给结业证书,并委以准尉分队长衔,分配各区署联保服务,每人月给生活费12元(后调整为15元)。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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