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石码开设“理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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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371
颗粒名称: 日本人在石码开设“理讼局”
分类号: K250.657
页数: 2
页码: 172-173
摘要: 1937年间,厦门大同中学教师苏助公,曾对我提起过清末日本人在石码开设“理讼局”的始末:。民国前,我国凡有诉讼之事,皆由官厅自行审判,不似外国有委托律师原被告辩护之规例。“理讼局”一成立,日讼师阿部贞便到龙溪县审判厅,要为其某会员申辩。知县黄逢年认为不合清朝律例,当堂据理申饬,阿部贞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不死心。黄知县拒不接见,日讼棍怀恨而去,并扬言要进行报复。黄知县十分愤怒,命令手下兵丁将其捆缚。事情发生过后,黄知县一面将日人闹事的情况禀告上级;一面打电报给驻厦鼓的日本领事官,请予处理严办。经过这一事件交涉后,石码的“理讼局”也随之瓦解了。
关键词: 漳州 银行门前 刑场

内容

1937年间,厦门大同中学教师苏助公(海澄人,原名郁文,辛亥革命志士,闽南有名的诗文学者),曾对我提起过清末日本人在石码开设“理讼局”的始末:
  民国前,我国凡有诉讼之事,皆由官厅自行审判,不似外国有委托律师原被告辩护之规例。
  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4年),日本人阿部贞,相泽义贯等人,从厦门来到石码,自称是大日本辩护士(律师),在铸鼎巷开办一个所谓“理讼局”,专门代人包揽讼事,从中取利。“理讼局”有台湾人某甲任董事,公开招收会员,欲入其局者,每人必须纳银若干,如有与人涉讼,局中则为其保护见官并代为辩护。当时有不少不明真相的商家和一些较富裕的居民,纷纷入局,未及半月,竟延及漳属一带。
  “理讼局”一成立,日讼师阿部贞便到龙溪县审判厅,要为其某会员申辩。知县黄逢年认为不合清朝律例,当堂据理申饬,阿部贞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不死心。不多久,“理讼局”又另包其他案件,阿部贞与相泽义贯又到龙溪县衙,要亲晤县长。黄知县拒不接见,日讼棍怀恨而去,并扬言要进行报复。
  数日后,阿部贞纠集四、五个日籍浪人,乘船来到漳州,恶狠狠地闯入龙溪县衙内宅,逢人便打。黄知县十分愤怒,命令手下兵丁将其捆缚。数百名老百姓抱不平,有的拿石块,有的执木棍,势汹汹地要找这些坏家伙拼个死活。阿部贞等人见状,吓得面如土色。黄知县恐怕惹出祸端,忍住气,,亲自走到门前劝说群众,不要把事情闹大。老百姓素仰黄知县善政,因而星散,让这些无赖之徒抱头鼠窜。
  事情发生过后,黄知县一面将日人闹事的情况禀告上级;一面打电报给驻厦鼓的日本领事官,请予处理严办。
  当时,在漳州一些外国教士,听到阿部贞这些日本浪人这样无赖,耽心万一激怒老百姓,引起仇视外国人,,难免受累,玉石俱焚,也打电报给其本国领事官,请予转达日本领事官照理治罪,但日方却搁下不予处理。
  迨至数月后,汀漳龙道李观察由省过厦,会同厦门道尹向驻厦鼓日本代理领事山田盛义交涉此案,一些外国领事馆的官员也出来调停。经过再三磋磨,山田答应令其肇事籍民,暂行不准入漳,但却要求漳龙道允准三件事:一、将当时不能弹压百姓之县令,应予申斥。二、肇事百姓须拿办一、二人,以儆将来。三、应出告示保护以后入漳之日本人。腐败无能的李观察,慑于日本人之威势,竟一一应允接受。
  事寝后,厦门《鹭江报》发表一篇评论,其中有段云:“漳之民威为大令抱屈,以此观之,亦可见向日本人交涉之难。大令之德治民心,而漳之教士与漳之人民,能各存直道照。然吾不为大令屈,而为大令喜..。”
  经过这一事件交涉后,石码的“理讼局”也随之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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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本书记录了漳州芗城宋代遗存小考、唐代古街双门顶、漳州府学寻踪、解放路旧事锁记,古镇史话、名人史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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