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制“漳”、“台”康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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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5150
颗粒名称: 府制“漳”、“台”康熙钱
分类号: K875.6
页数: 3
页码: 55-57
摘要: 康熙朝铸钱大多以省级为名,福建钱局宝“福”康熙通宝在康熙六年就已铸行。为何在有了福建省局铸钱后,又加铸了漳州、台湾两种府局制钱,这与康熙帝收复台湾,实现祖国统一的这段历史不无关系。清初,由于郑氏军队与清廷在闽南沿海战事连连,清政府急需发行货币用于筹集军。该钱面文对读“康熙通宝”,背满、汉“漳”字,钱径28毫米,穿宽6毫米,重4克至4.9克(图6)。值得一提的是,清康熙各局制钱均较大型,而唯独宝台局制钱略小,(后来为求整齐配套而补铸的大型宝“台”康熙通宝,并不属于正式行用钱。这说明当时台湾府是中央政权的有效统治之下,据清政府条例而铸行钱币的。
关键词: 漳州 康熙钱 古钱

内容

康熙朝铸钱大多以省级为名,福建钱局宝“福”康熙通宝在康熙六年(1667年)就已铸行。为何在有了福建省局铸钱后,又加铸了漳州、台湾两种府局制钱,这与康熙帝收复台湾,实现祖国统一的这段历史不无关系。
  清初,由于郑氏军队与清廷在闽南沿海战事连连,清政府急需发行货币用于筹集军。康熙十九年(1680年),福建巡抚奏准在漳州铸造宝“漳”康熙通宝钱。该钱面文对读“康熙通宝”,背满、汉“漳”字,钱径28毫米,穿宽6毫米,重4克至4.9克(图6)
  漳州地方学者认为,宝“漳”局康熙宝铸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仅仅过两年即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就停铸。而清政府统一台湾的时间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这不可能仅仅是时间上的巧合。作为清政府收复台湾的前沿阵地,在当时的闽南重镇漳州铸行钱币,其军事目的十分明显,完成使命后,宝“漳”局康熙通随即停铸。由此可见,宝“漳”局康熙钱的铸行,为清政府收复台湾,实现祖国统一作出了贡献。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军平定台湾,次年四月,台湾设立府治,隶属福建省管辖。经历多年战乱,此时台湾社会百废待举,为了促进宝岛的开发建设,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福建巡抚张仲举奏请铸造宝“台”康熙通宝。该钱面文为对读“康熙通宝”,背满、汉“台”字,钱径23.5毫米,穿宽5.5毫米,重3.3克(图7)。
  值得一提的是,清康熙各局制钱均较大型,而唯独宝台局制钱略小,(后来为求整齐配套而补铸的大型宝“台”康熙通宝,并不属于正式行用钱。)这并非是地方官员自行其是,而是根据清中央政府政令所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户部以鼓铸制钱,每文金一钱四分,二本过重,议准每文改重一钱。行文铸钱各省,俱照新式鼓铸。”这说明当时台湾府是中央政权的有效统治之下,据清政府条例而铸行钱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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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确定七个栏目,分别是“故地踪影”、“往事寻踪”、“民俗记述”、“人物春秋”、“邑人书架”、“姓氏选登”和“文献集萃”,以芗城区为基点,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人、事、物进行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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