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5150 |
颗粒名称: | 府制“漳”、“台”康熙钱 |
分类号: | K875.6 |
页数: | 3 |
页码: | 55-57 |
摘要: | 康熙朝铸钱大多以省级为名,福建钱局宝“福”康熙通宝在康熙六年就已铸行。为何在有了福建省局铸钱后,又加铸了漳州、台湾两种府局制钱,这与康熙帝收复台湾,实现祖国统一的这段历史不无关系。清初,由于郑氏军队与清廷在闽南沿海战事连连,清政府急需发行货币用于筹集军。该钱面文对读“康熙通宝”,背满、汉“漳”字,钱径28毫米,穿宽6毫米,重4克至4.9克(图6)。值得一提的是,清康熙各局制钱均较大型,而唯独宝台局制钱略小,(后来为求整齐配套而补铸的大型宝“台”康熙通宝,并不属于正式行用钱。这说明当时台湾府是中央政权的有效统治之下,据清政府条例而铸行钱币的。 |
关键词: | 漳州 康熙钱 古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