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4504 |
颗粒名称: | 三、漫说旧当店 |
分类号: | F832.38 |
页数: | 5 |
页码: | 57-61 |
摘要: | 在清代经营当店必须领有“当帖”,也称“龙票”,类似于行业的营业执照,清代漳州的“泰来当店”的招牌写的是“泰来饷当”,“饷”的含义就是领有执照并向官府纳税。从前,福州以及闽南各地开设的当店,一般都在本店门墙上画个几尺甚至一丈见方的大“当”字为幌子,以标榜本店富有。而据我们所知,漳州诸当店是比较朴实守旧,没有标出大“当”字。当店的经营如果遇到资金不能周转,或因政局动荡时,就发布通告“止当候讨”,经过一段时间,再恢复收当,这是他们经营上的一个绝招。当时,按官府明文规定收取利息的,一般以抵当物价格的一半及三分之一贷款,利息衣物为加一,贵重物品另议。 |
关键词: | 漳州市 典当 概况 |
本书记述了漳州市芗城区文史资料,包含了政协工作的回顾,漳州华侨新村兴建始末,漳台兄弟鼓铺——蔡福美,“刺激”可致成功——少年许地山軼事,爱国青年林惠元之死补遗,漳州地区天主教之“第一”,漳州古城的兴废,漳州古城内——七阴八阳桥与九街十三巷,唐朝的松州书院,漳州典当业概况,三十年代的漳州万国储蓄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