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华侨新村兴建始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486
颗粒名称: 漳州华侨新村兴建始末
分类号: K250.657
页数: 5
页码: 7-11
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廖承志副委员长在主持侨务工作时,曾论述这“十六字方针”是制订国内侨务政策的依据和基础,经过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和完全正确的。我们现行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正是以法律的形式贯彻这一精神的。华侨新村的建成,给漳州侨乡增添了不少繁荣景象。
关键词: 华侨新村 漳州市 芗城区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毛泽东关于‘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华侨”的指示,中央对归侨、侨眷制订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热情,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洪流中去,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全国人大常委会廖承志副委员长在主持侨务工作时,曾论述这“十六字方针”是制订国内侨务政策的依据和基础,经过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和完全正确的。我们现行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正是以法律的形式贯彻这一精神的。
  华侨素有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当五星红旗在北京天安门上空升起时,不少旅居海外侨胞怀着一颗热爱桑梓、报效家乡故土的炽热的心,愿为振兴故乡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纷纷携眷回归祖国。漳州是我省主要侨区之一,市政府为了使归侨、侨眷有一个舒适的安居乐业的环境,规划在市区西姑池一片土地做为华侨新村范围。
  为了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贯彻1954年7月中央侨务扩大会议“关于指导和便利华侨建筑房屋与公益事业”的精神,在原漳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侨联会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于1956年成立“漳州市华侨新村筹建委员会”,选举蔡梧材为主任,林开德、王陆惠、余炳炎、康两平、林永木、魏静霞、林久昌及游剑英(市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等人为委员;至1962年3月3日漳州市侨联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改选华侨新村筹建委员会,选举林开德为主任,蔡梧材、王陆惠、康两平、余炳炎、蔡木豆、林永木、张庆通、魏静霞、林久昌、王俊伦、吴文山、许鸿江(市侨务局干部)等13人为委员,负责指导侨村的建设事宜。下设办公室,由林久昌、王俊伦、吴文山、苏桂林、王世全等人负责日常有关筹建华侨新村的宣传、登记、委托及工程指导等具体工作。
  1956年原漳州市人民委员会以市民建社字第4026号文件“同意征用县后街西姑池一带,地籍列西北段3066—2号,从代管土地内划出2.70亩,做为华侨新村第一期建筑用地。”东至河沟、南至人民市场、西至县前直街、北至新华西路末段。在新村外围,东面靠近中山公园、妇幼保健站、机关幼儿园、公园小学,南面靠近人民市场、碾米厂,西面靠近漳州市医院、漳州二中、漳州师院,北面靠近漳州一中、工艺大楼等,这对子女入学、上市买菜、疾病医治、公园散步等均极为方便,是个理想的黄金宝地。当时侨联的领导人为把家乡装扮得更加绚丽多姿,大家齐心协力,不辞劳苦,誓把旧貌换新颜。
  为了进一步落实西姑池的实际情况,林开德与林永木、郭俊年等位先生先后到现场勘察,那时遍地荆棘、杂草丛生,也有龙眼、绿竹、香蕉等果树,而四周街道纵横,车辆可以畅通。新村筹建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为这个地点甚为理想,当即到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征用土地手续。为照顾华侨居住的特点,对楼房的设计力求新颖、美观、实用,特向广州、汕头索取华侨新村图样作参考,后来还到厦门、泉州参观取经,然后由市城建部门负责设计,绘出平面图,印刷‘漳州华侨新村”图册二百本,做为宣传定购参考资料。册中载有四个部份内容,一、今日漳州:介绍漳州的地理、交通、土特产、建设及政治、经济、文化、文物古迹等;二、漳州市建筑华侨新村简章:对新村的房屋,政府依法保障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允许在华侨、归侨或侨眷中自由买卖,允许租赁任何公民,并依法保障收租。人民政府为了贯彻侨务政策,鼓励和便利华侨投资房屋建设,特规定:(1)华侨投资建筑新村凡动用国有土地者,由政府拨给长期使用,其使用国有土地的租金依照当地当时的地价打八折计算一次缴纳;凡使用私有土地者,由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依市价协助收购;(2)华侨在国有土地上兴建房屋可优待免税;(3)华侨新建房屋优待免征房地产税五年。在新村范围内,每幢房屋周围均留有一定的空地,使阳光空气充足及便于私人布置绿化、美化之用。按照整个新村的规划设计,可建筑别墅式楼房72幢。依照建筑面积的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类,各类都绘制不同的图样,供华侨选择。建筑办法:一种是由筹建委员会委托国营建筑公司承建;另一种是由华侨、归侨或侨眷自建,筹建委员会予以指导协助。新村建筑的存款指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漳州支行华侨服务部专责管理。三、拟定漳州华侨新村建筑情况说明,参加建设华侨新村的侨胞是热爱祖国的具体表现等九条简章的说明。四、各种楼房的图样。该简章经筹建委员会通过,呈漳州市人民委员会备案公布执行。
  从1956年起,国际风云变幻,印尼等地区存在着一股反华排华的逆流,有些华侨也想在家乡建房子以供备用。针对这个形势的特点,筹委会经多方的努力,先后共争取海外侨友50多人来漳州华侨新村建造别墅式楼房。他们的原籍除了漳州的华侨外,还有龙海、漳浦、平和、南靖、华安及安溪、同安等地的侨友。从爱国华侨黄智生先生的楼房开始基建,连续建筑六幢,起初由建新建筑队负责承建,后来分别由一、三、七建筑社续建。至‘文革”期间为止,共建筑别墅式楼房51幢,大部份座北朝南,冬暖夏凉,同时还建“侨村桥”一座。省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为了使漳州华侨新村的‘三通”早日完成配套设施,特拨款10万元,支持我市侨村铺建水泥道路及装修照明路灯,侨村中央修建水池及砌筑石堤。周围环境绿化,由侨联负责向侨户集资办理,另由侨胞林文图先先等人捐资6万元,在侨村中兴建侨联办公大楼一座,面积750平方米。
  在华侨新村的50多户归侨、侨眷中,多数是六十年代初因印尼当局排华而返回祖国的华侨,还有少数是新加坡、菲律宾的归侨。当时建筑造价每平方100元(包括水电设施费用),每幢楼房约在二至四万元左右。当时有些侨户却将款项汇交侨联会转由华侨新村筹建委员会代办者,待楼房建成之后始行结账,多还少补。新村筹建委员会向建房侨户征收每平方米2元,做为办公费用。
  在‘文革”中,侨村周围还有一些尚未建筑的空地,本来计划续建20幢楼房,但因众所周知的原因,空地先后被房地产公司、百货公司、水产公司、信托部等单位或个人挤去盖公寓宿舍、门市部或住宅。至‘文革”后,经拨乱反正,由市华侨住宅经营公司再续建别墅式楼房两幢,公寓式楼房一幢出售给华侨。而今,整个华侨新村的土地已基本达到饱和状态。
  华侨新村的建成,给漳州侨乡增添了不少繁荣景象。在西姑池土地上,一幢幢、一行行的别墅楼房拔地而起,错落有序,楼房别致,绿树成荫,风景幽美,交通方便,给归侨、侨眷及回乡探亲的侨胞提供了舒适、方便、实用的居住场所,增添了华侨思乡探亲的观念,增进了对家乡的热爱,增加赡家侨汇的收入,同时也增长了与侨联的友谊,赢得了侨胞们众口同声的称赞。由于华侨新村环境清幽,空气清新,现在这里已成为人们所喜爱的游憩活动场所之一,早晨,人们聚集在水池四周和宽阔道路上练太极拳及气功,锻练身体;白天则有不少离退休的老人在树荫底下消暑聊天,或在池塘边静心垂钓,陶冶情操;夕阳西下,花灯初上,又吸引着不少的青年伴侣,成双成对在侨村池塘边,凭栏倾心叙谈,这些又给漳州华侨新村增添了人间温情和生机盎然的情景。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本书记述了漳州市芗城区文史资料,包含了政协工作的回顾,漳州华侨新村兴建始末,漳台兄弟鼓铺——蔡福美,“刺激”可致成功——少年许地山軼事,爱国青年林惠元之死补遗,漳州地区天主教之“第一”,漳州古城的兴废,漳州古城内——七阴八阳桥与九街十三巷,唐朝的松州书院,漳州典当业概况,三十年代的漳州万国储蓄会等。

阅读

相关人物

柳永真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漳州市芗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