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4443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机构设置 |
分类号: | D628.57 |
页数: | 12 |
页码: | 33-44 |
摘要: | 漳州市自1956年建立人民政协以来,历届委员会均依照政协章程规定,成立本届常务委员会,然后又由常务委员会决定,设置若干工作组(委),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活动。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决定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省市政协所作的地区性的决议。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决定本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负责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联系,协调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和党政机关的关系。 |
关键词: | 政协机构 漳州 芗城区 设置 |
本文收录了漳州芗城区历届政协委员会、政协机构设置、政协重要活动、大事记、历届政协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历届政协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名录、历届政协委员会各工作组(委)领导成员名录、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历届委员名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