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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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4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4
页码: 13-16
摘要: 建国初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地在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以前,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开展统一战线的工作机构。漳州市从1951年冬起,先后召开了市第一和第二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举产生了市协商委员会。据此,在1951年10月24日至29日举行漳州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期间,选举了以王杰为主席、张治宏为副主席和委员共13人,组成了漳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54年3月1日,经过全市普选产生的人民代表,正式举行了漳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此,原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完成其历史任务而结束。
关键词: 政协委员会 漳州 芗城区

内容

建国初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地在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以前,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开展统一战线的工作机构。漳州市(今芗城区,下同)从1951年冬起,先后召开了市第一和第二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举产生了市协商委员会。
  一、漳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漳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是依照《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以下简称《组织通则》)第十条规定:“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之。”据此,在1951年10月24日至29日举行漳州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期间,选举了以王杰为主席、张治宏为副主席和委员共13人,组成了漳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协商委员会)。
  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在代表会议之后,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在本届14个月任期内,先后举行19次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组织通则》规定的职权:(一)协助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二)协商并提出对市人民政府的建议。(三)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支援前线,建立革命秩序,镇压反革命并参加建设工作。
  (四)负责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五)负责进行本市民主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上述规定,市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在举行各次会议前后,均积极联系各团体、有关部门和会议代表及民主人士,传达贯彻代表会议决议,收集、整理以及催办提案,向下次代表会议汇报。
  1952年11月,在中共漳州市委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民主建政计划》,决定举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为做好会前筹备工作,市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以王杰为主任,张希良、蔡竹禅为副主任,张仕良为秘书长,刘秉仁等17人为委员的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抓紧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包括起草文件,实施代表产生办法,征集提案和收集各界人民的意见,以及草拟会议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提案审查、文电起草等组成人员,保证了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顺利的召开。
  二、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1952年12月17日至23日召开的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是依照《组织通则》第七条规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如下职权:(一)听取与审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市的施政方针和政策。(二)审查与通过市人民政府的预决算。(三)建议与决议有关市政兴革事宜。(四)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五)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组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出席会议代表250人,比上届114人增加1.2倍。会议选举了市长、副市长和委员共21人,组成漳州市人民委员会;会议又选举了以王杰为主席、张希良、林杏雨为副主席和委员共25人,组成漳州市第二届协商委员会。
  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又于1953年4月15日至18日和同年10月25日举行了本届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
  市二届协商委员会作为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在1952年12月至1953年10月的工作期间,依照1951年8月18日政务院颁布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第四条对省、市协商委员会11项职权的规定,先后举行33次委员会(包括扩大会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传达贯彻市人民代表会议精神和决议;整理分类并催办代表会议的提案;积极筹备本届各次代表会议,并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同时,在开展普选运动中,组织各界人士学习与宣传普选工作的意见,协助政府解释有关政策,团结与调动各界民主人士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其间,于1952年10月市二届二次人代会上,由林杏雨副主席向会议作了市二届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
  1954年3月1日,经过全市普选产生的人民代表,正式举行了漳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此,原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完成其历史任务而结束。而作为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的市二届协商委员会,虽然不再履行其原来规定的职权,但由于工作需要仍然存在,其主要工作是继续同各界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密切联系,并通过各种会议和组织学习、收集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向党与政府反映和建议,继续发挥政治协商和统一战线的职能作用。1956年1月14日,市协商委员会举行第33次(扩大)会议,通过了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漳州市委员会》的决定,协商产生漳州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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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录了漳州芗城区历届政协委员会、政协机构设置、政协重要活动、大事记、历届政协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历届政协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名录、历届政协委员会各工作组(委)领导成员名录、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历届委员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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