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4419 |
颗粒名称: | 二、银会的几种形式 |
分类号: | K250.657 |
页数: | 3 |
页码: | 77-79 |
摘要: | 银会一般是由急需款项的人发起组织,会头可以第一个取得会金,而且不必支付利息,但会头必须给会脚赠送一些礼物或请客,并负责按期邀集会脚进行活动以及负责收集本期会金交给中标者。同时,会头还必须保证会脚不受经济损失。过去有所谓“碗脚银”的说法,即在银会投标结束后,未中标的会脚当即把会金交给会头,然后由会头集中交给中标者。投标的办法,有掷骰子,也有抽签的。过去习惯用一个大瓷碗盛着标签或用以掷骰子,一结束,碗便端走,由此,会金俗称为“碗脚银”,带有自愿和守信的意思。如果遇到“死会”还不起当月的会金时,会头即要代付,保证银会活动有始有终。 |
关键词: | 漳州 银会 几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