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漳州刘、陈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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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383
颗粒名称: 三、漳州刘、陈文告
分类号: K250.657
页数: 1
页码: 6
摘要: 刘蔚、陈培锟莅漳任职后,立即发出三份告示。告示三:“查迩来漳镇权宜办理,兹本道已于本日莅漳,所有一切民事,即应仍归本道管理,以清权限,而归统一。辛亥年十月十三日”
关键词: 漳州 刘文告 陈文告

内容

刘蔚、陈培锟莅漳任职后,立即发出三份告示。
  告示一:“查漳州各属,近乘光复,藉端掳抢,实有妨治安,害同类。本司令、本道猥奉都督委任,已于本日莅漳,设法安置游民,编集义勇,特颁命令,与民更始,倘有再抢掳情事,定按军法,其各痛改前非,毋自贻戚。辛亥年十月十三日(公历12月3日)”
  告示二:“查漳州本有驻守巡防,现多逃散,并未收缴枪械,亟应招集,本司令、本道,奉都督礼饬,带队来漳,会同办理招集编队事宜,令行通告。辛亥年十月十三日”
  告示三:“查迩来漳镇权宜办理,兹本道已于本日莅漳,所有一切民事,即应仍归本道管理,以清权限,而归统一。辛亥年十月十三日”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1985年实行地市改制后,漳州市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据此,原龙溪地区建立了政协漳州市委员会,原漳州市政协组织改称为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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